沙坪坝区人大听取审判执行管理体系化建设工作报告

沙坪坝区人大听取审判执行管理体系化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2020年08月05日 来源:重庆人大 常畅 周晏如

助力法院创新 提升审执绩效

沙坪坝区人大听取审判执行管理体系化建设工作报告

日前,沙坪坝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扩大)会议举行,听取了区法院关于审判执行管理体系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中关于区人民法院 “创造性地设立标准案件计算制度”的成果引起了与会人员的关注。据悉,该成果的获得与区人大常委会持续多年对法院的监督支持密不可分。

创设标准案件计算制度

什么是“标准案件计算制度”?沙坪坝区人民法院院长鲜亚勇汇报称,根据审判法官阅研卷宗材料、组织开庭审理、撰写裁判文书的工作常态,经过反复推演和实践验证,法院创造性地设立标准案件计算制度,即年终提取本院当年审结的所有诉讼案件的卷宗材料、庭审笔录、裁判文书的平均页数,分别设置15%、25%、60%的权重拟定为一个标准工作量模型案件,审判法官办结的案件数与标准工作量模型案件换算得出标准案件数,实现了在同一标准下计算办理不同类型案件法官的工作量。

为什么要创设该制度?鲜亚勇表示,法官办理的案件类型不同、个案情况不同,难易程度就不同;同一类型的案件对于不同类型的法官,难易程度也不同;办理案件耗费法官的时间和精力就不尽相同。统一一个标准计算办理不同类型案件的法官的工作量是审执管理体系化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该制度的建立改变了备受争议的以案件难度系数估算法官工作量和单纯以办理案件数量的多少计算法官工作量的传统做法,对于科学配置审判资源、探索建立有效的审执管理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据了解,每月初区法院审判管理部门参照上年度标准案件标准,根据上月未结案件数和当月预收案件数,向法官、法官助理下达相同的标准案件结案数和不同的自然案件结案数,确保每一名法官和法官助理的工作量基本均等,工作目标清晰明了。同时,依托大数据管理分析平台,制作上月度审执绩效深度分析报告,召开绩效分析会,研判全院审执工作运行态势,并实行精细化指导。法院以标准工作量模型案件为标准,建立覆盖全体法官和法官助理的工作量标准化考核制度。

“建立标准化考核制度,以统一的标准公正考核不同岗位办理不同类型案件的法官、法官助理的工作量,是审执管理体系化建设的核心要义。”鲜亚勇表示,审执管理体系化建设助力干警精神面貌和工作态度出现了明显变化,保障了新形势新任务面前审执工作的良性运行。

连续三年年中听取法院报告

采访中记者发现,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关于创设标准案件计算制度的想法,萌芽于区人大常委会的一次调研。

2017年,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赖明才率队到区法院调研。座谈会上,区法院相关负责人提到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审执工作质效有待提升等法院系统共性问题。对此,调研组一行认真记录、积极出谋划策。以统一的标准公正考核不同岗位办理不同类型案件的法官、法官助理的工作量,建立标准案件计算制度的想法在思想的碰撞中诞生。随后,区法院着手进行此项工作。

2018年7月,赖明才带领区人大法制委(现为区人大监察和法制委)调研组,就刑事审判工作情况到区法院开展调研,听取了工作汇报。9月,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应平、陈天明带队对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了解到,区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克服“案多人少”压力,稳步推进司法改革,但是审执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仍有待进一步提升。

2019年,区人大常委会又先后调研区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情况、民商事案件审理工作情况,并于主任会议上听取了区法院关于民商事案件审理情况的报告。

今年,区人大常委会年中人代会又听取了法院关于审判执行管理体系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据了解,这已经是代表们连续三年在年中常委会(扩大)会议上听取法院工作情况报告,而法院汇报的工作也均为其工作的难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

多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对法院工作开展监督,予以支持。其间,区法院持续探索建立标准案件计算制度,并在每年的调研座谈会上进行汇报交流。通过近年来的实践,终于创造性地设立标准案件计算制度。(记者 宋婷婷 通讯员 邢玉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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