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人大常委会制定相关规则 专委会有了工作规范

涪陵区人大常委会制定相关规则 专委会有了工作规范

日期:2020年03月24日 来源:重庆人大 常畅 周晏如

本报讯 “专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季度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集会议。”“专门委员会举行会议时,可以根据需要邀请区人大代表、有关专家列席会议。”……日前,记者从涪陵区人大常委会了解到,新制定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已经施行,各专委会正按照新的工作规则推进工作。

涪陵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制定工作规则的目的是规范专门委员会工作,推进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保障其依法履行职责。

让专委会工作更规范

“去年初,涪陵区人大专门委员会机构发生变化后,各专门委员会在职能职责、工作方式上有一些变化,所以需要一个工作规则来进行规范。”涪陵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

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是什么,工作怎样运行?涪陵区人大常委会根据地方组织法和监督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促使各专门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开展工作,是推动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注重专委会作用发挥

涪陵区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共五章27条,包括总则、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工作运行、附则。

工作规则规定了专门委员会审议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付的议案,并提出报告;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区人民代表大会或区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专门委员会有关的议案;审议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付的质询案,听取受质询机关对质询的答复,并提出报告;拟定和审议同本专门委员会有关的决议、决定草案;审查与本专门委员会有关的备案规范性文件,并提出审查意见等,涵盖了专门委员会议事的各个方面。

涪陵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称,这份工作规则的一大特点是,明晰了专门委员会的职责。

另外,在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运行”一章中,对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也作了规定,工作规则提出:专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季度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集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专门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

专门委员会举行会议时,可以根据需要邀请区人大代表、有关专家列席会议;也可以要求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指派有关人员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从目前施行的情况来看,各专门委员会正在严格按工作规则履行职责。”涪陵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 陈敏)


相关区县: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