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綦江区产儿科能力建设的调研报告

关于加快綦江区产儿科能力建设的调研报告

日期:2018年08月07日 来源:重庆人大 朱苗


关于加快綦江区产儿科能力建设的调研报告

 

綦江区人大常委会

 

内容提要:为适应全面二孩政策要求,加强妇幼保健服务能力,綦江区人大常委会深入相关部门和医院开展专题调研,在全面掌握了解全区产儿科发展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了产儿科医疗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快设施设备配备、提升医疗服务能力、落实专项救助经费、增加医保报销比例等有针对性的建议,具有借鉴参考价值。

 

 

自全面实施二孩政策以来,随着新生儿和高龄产妇数量大幅度增加,给綦江区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带来了新的挑战和困难。为全面掌握了解全区产儿科发展现状,进一步加强綦江区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建设,綦江区人大常委会深入相关部门和医院开展了专题调研。

一、基本情况

綦江区现有产科门诊医疗机构共17家(其中14家提供助产技术服务),区级医疗机构3家(分别为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街镇卫生院14家。全区共设置产科床位153张,其中区级医疗机构84张,基层医疗机构69张。全区现有产科医生84人,其中区级医疗机构42人,基层医疗机构42人。全区现有助产士27人,其中区级27人、乡镇0人。

全区儿科门诊医疗机构仅2家,均为区级医疗机构(分别为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所有基层医疗机构均未开设儿科专科。全区共设置儿科床位77张,现有儿科医生14人。全区各医疗卫生机构均配备了妇幼健康管理人员,按职能职责为妇女儿童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二、主要做法

(一)健全体系,方便就医。目前区—镇(街)—村三级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已全面构建,“2+4”产科诊疗体系进一步完善,妇幼保健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产儿科医疗资源布局更加优化,形成了危重有人救、高危有人管、分娩有人接、保健有人访的良好格局。制度建设方面,一是建立高危孕产妇随访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及评估制度,对高危孕产妇按照红、橙、黄、紫色分类进行预警标识管理,辖区与服务机构共同完成随访和管理。二是落实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转会诊工作制度。积极与市级救治中心对接,畅通三级救治转诊渠道,实行首诊负责、双向转诊、中心兜底,确保救治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二)加大投入,改善条件。2016年以来,全区医疗服务领域续建或新开工建设项目共有15个,投入建设资金约72651万元。其中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共15555万元。截至目前,綦江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已完工即将投入使用,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顺利推进,预计2018年建成并投用。

(三)优化服务,提高质量。实行妇幼例会制,邀请市妇幼保健院、新桥医院产科专家参加例会并进行指导考核;强化产科质量检查,邀请市级产科专家每年轮换对全区助产机构产科质量进行检查,并组织区级产科专家对乡镇级助产机构进行产科质量年度检查;将控制非医学需要的剖宫产率作为产科质量检查的重点指标之一并纳入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大力倡导自然分娩,在全区有条件的机构逐渐推广导乐分娩新技术;开展死亡病历评审,每年组织区级产儿科专家开展孕产妇死亡和新生儿死亡病历评审工作,分析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进一步提高产科和儿科医疗保健服务质量;落实避孕药具免费发放制度,在所有村卫生室、街镇卫生院和人口密集区设置避孕药具领取点和自取机,满足群众各项化需求。2017年,孕产妇实现六年来的首次零死亡,婴儿死亡率连续四年控制在指标范围内,从2014年8.88‰降至2016年5.11‰。

(四)规范技术,广泛覆盖。实施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全覆盖,机构及人员依法执业,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经费得到保障,2015—2017年9月,累计开展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39114例(免费计划生育手术7648例)。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全覆盖,常见妇科及乳腺疾病得以及时发现和诊治,群众健康意识逐渐增强,生殖健康水平得到提高,累计普查达52530人次。规范开展病残儿医学鉴定,满足群众再生育需求,2016年至今累计鉴定6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伴随新生育政策在綦江区的全面落地实施,人民群众积聚多年的生育需求集中释放,全区新生儿和高龄产妇大量增加并处于持续高位。2013至2016年,綦江区新生儿数分别为6641人、7483人、7549人、7691人,高危产妇数分别为1075人、1491人、1677人、2031人,均呈持续上涨趋势。2017年1—8月,綦江区新生儿数已达4601人。另据统计,2016年以来,全区生育的高龄产妇占生育产妇总数的47.06%。人民群众集中释放的生育需求特别是高龄生育需求,对綦江区产儿科的医疗服务提出了更多的服务需要和更高的质量要求,綦江区产儿科的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面临更大的压力、困境。

(一)医护人员不足

一是现有编制没有足额配备。根据国家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编制需按人口的1:5000配备,按标准綦江区应设置编制162人,实际缺口为64人,远不能满足国家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的编制标准。根据《重庆市医疗机构产科质量分级分类评审标准(2016年版)》,綦江区产科医生缺口为44人。根据国家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明确“到2020年落实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医师人数达到0.69名”,綦江区需新增儿科医师62人。二是现有人员流失较为严重。由于产儿科属于高风险行业,工作人员压力大、待遇低,大部分医护人员不愿从事产儿科工作;加之产儿科医护人员培养周期长,成熟度慢;且产儿科骨干及成熟人才流动性强,人才流失严重等多种原因,导致綦江区产儿科医护人员严重短缺。近两年綦江区将迎来新生儿出生高峰,对产儿科医护人员需求进一步增大,矛盾进一步凸显。

(二)设施设备缺乏

基层医疗机构产儿科急诊急救设备、专业转运工具等严重缺乏,大大降低了基层医疗机构的急诊急救能力;现有的医疗设备老化,功能有限,不能满足群众就近就医的需求;而医院财力有限、经费紧张,无力自行购买相关设备,影响正常业务的开展。区级医疗机构的中高端设施设备不足,限制了部分业务开展和拓展,不能满足当前医疗救治需求,导致部分产妇和患儿舍近求远到市级医院就诊,区域内就诊率得不到有效保障,也增加了不能及时救治带来的风险。

(三)服务能力薄弱

一是基层机构服务萎缩。全区23家基层医疗机构,只有14家开设了产科门诊,其中11家提供了助产技术服务;所有基层医疗机构均未开设儿科门诊。受医护人员技术水平和医疗设备限制,基层医疗机构对高危患者的识别、救治和管理上存在缺陷,医疗安全存在严重的风险。由于基层医疗机构在专科门诊的设置、医护水平和设备限制,远远不能满足辖区群众的实际需求,导致基层卫生院产儿科医疗业务严重萎缩,分娩量仅占全区分娩量的10%。二是医疗风险明显增大。作为医疗行业的特殊专业,产儿科一直是风险中的风险,綦江区每年均有多起产儿科医患纠纷。从2016年7月至今已有4起。新生育政策带来的生育高峰和高龄生育需求,在增大劳动强度的同时带来了更多的医疗风险。据统计显示,产儿科医护人员长期的多夜间作业、高体力消耗、高风险处境、高压力承受和低收入、低认同的较大反差,会直接影响医疗质量,威胁医疗安全,增加医患纠纷,进而阻碍产儿科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

(四)贫困患者救治经费尚未落实

新生育政策尤其是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任务进一步加重。救治过程中,医疗机构以保障母婴安全为前提,采取先救治后付费的原则,导致因紧急救治而拖欠或无法支付医疗费用的情况时有发生,给医疗机构带来一定的压力,影响各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行。今年以来,全区危急重症孕产妇已拖欠各类机构医疗费用已达22万,其中拖欠市级医疗机构4万元。

四、对策建议

(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产儿科人才的引进。按照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编制需按照常住人口的1:5000配备,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和发展的意见中要求到2020年落实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人数达0.69名,《重庆市医疗卫生机构产科质量分级分类评审标准(2016年版)》中产科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要求,《重庆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年)》中人员配置要求每千名孕产妇拥有助产士4名等文件要求,綦江区产儿科人才缺口较大,根据测算,綦江区妇幼保健院编制缺口64人、全区产科医生缺口44人、儿科医师缺口62人、助产士缺口5人。积极争取綦江区编办和人社局支持,调配缺口编制名额。根据缺口数量,合理制定产儿科人才引进计划。制定优惠政策,带编进行社会公招、考核招聘、学校现场招聘。按照市级统一安排,对产科、儿科、助产士进行转岗培训和定向培养,多渠道引进专业技术人才。二是加强产儿科人才的培养。全区各医疗机构合理制定人才培养及储备计划,确保专业技术人员轮流进行短期、长期进修学习,建立激励机制,强化培训期间待遇保障。定期开展机构内的培训学习、考核及实战技能演练,提升技术水平。邀请市级产儿科专家对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三是确保产儿科人才的稳定。加大薪酬制度改革,逐步上调产儿科绩效工资总量,建立长效机制。合理制定机构内的产儿科医务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尽量向基层、临床一线倾斜,确保产儿科医务人员奖励性绩效不得低于全院临床科室平均水平,增加岗位吸引力,调动工作积极性。在岗位晋升、评先评优上优先考虑产儿科医务人员。

(二)加快设施设备配备

一是加快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备投入。区财政要加大资金支持,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产儿科急诊急救设备、预防保健设备进行配备,确保能提供儿科常见病、孕期保健、儿童保健等必要的产儿科医疗服务,满足辖区群众需求。二是加强“两个”救治中心中高端设备配备。加大对“两个”救治中心中高端设备投入,配备足够数量的急诊急救常用设备,如新生儿呼吸机、暖箱、新生儿复苏台等,增加对危重病人转诊转运工具、车载监护设备等的投入,提高对危重患者的救治能力建设。三是完善区妇幼保健院“四大部”建设。随着区妇幼保健院的整体迁建,孕产保健部、儿童保健部需要进行规范化建设,需要投入投入足够数量的的急诊急救、预防保健设备,满足广大妇女儿童健康需求。

(三)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一是优化资源布局,加强专科门诊建设。加快东部新城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加快区中医院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适宜技术在产科、儿科诊疗方面的作用。加快区妇幼保健院中心建设,积极推进“四大业务部”建设,提高孕产保健部和儿童保健部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妇幼保健专科优势,提高产儿科服务能力和水平。继续深化“2+4”产科诊疗中心建设,助推产科分级诊疗,预防保健及一般诊疗在基层,高危孕产妇的保健、监测和急诊急救在区级。二是发挥三级引领,提高区域救治能力。充分发挥区人民医院“三甲”龙头作用,强化示范引领,加强对危急重症患者的综合救治能力的提升,做好对全区危重患者的会诊、转诊和技术指导。三是基层保障到位,提高预防保健能力。适当增加街镇卫生院目前矛盾较突出的群众常用品牌药、妇科药、小儿适宜剂型药品以及重病和住院后续用药品种,满足群众合理的基本医疗和用药需求。同时,切实发挥好基层卫生院职能职责,做好辖区孕产妇和儿童的预防保健管理工作,强化对妇幼健康知识的宣传指导,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四是改善执业环境,降低医患纠纷风险。建立产儿科医疗责任险和医护人员执业风险保险相结合的保障机制,通过第三方垫付或赔付,提高医疗机构抵御产儿科医疗风险能力。高度重视产儿科医护人员身心健康,保障医护人员正常休假制度。健全和完善医疗事故和医患纠纷处置机制,依法维护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落实第三方牵头的医患纠纷调解机制。

(四)落实专项救助经费

按照“健康綦江2030”规划、綦江区“十三五”区域卫生规划要求,到2020年需实现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0.014%以内,婴儿死亡率控制在0.55%内的目标,加大对贫困危重孕产妇及新生儿的救治力度尤为重要,按照《重庆市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管理工作方案》精神,建议区政府设置危急重症贫困孕产妇和新生儿专项救助资金,以确保每位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能得到及时、有效救治,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保障母婴安全和医疗机构正常运行。

(五)增加医保报销比例

目前由于基层医疗机构未开设儿科病房,患儿家长被迫到区级医院住院治疗,无法享受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带来的实惠,而且儿童住院医保报销起付线和成人一样,给患儿及家长增加了经济负担。建议儿童住院报销可参照一级医院报销比例适当降低儿童住院报销起付线。由于从2017年8月起,全市取消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全部按照医保政策报销,住院费用将每人增加500元⁄孩次,大大增加了孕产妇分娩经济负担,建议医疗保险增加分娩定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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