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审判进社区 以案学法促文明

民事审判进社区 以案学法促文明

日期:2021年05月28日 来源:重庆人大

“今天我们在这里开庭审理盘龙街道亲睦村邹某春与其父亲邹某芳之间的经济纠纷案子,并通过以案学法的形式与盘龙人大工委联动,宣讲《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希望前来旁听的群众和县人大代表保持安静,从庭审案件中受到教育,得到启示,现在开庭……”

  日前,在云阳县盘龙街道盘石社区文化活动中心院坝里,一场别开生面的“以案学法”庭审开庭,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王显光现场审案。

  “88岁父亲状告儿子侵权,不仅涉及农村赡养、抚养及家庭矛盾纠纷的问题,更涉及中华传统美德的传承。”不久前,云阳县人大常委会盘龙街道工委主任浦红军听到辖区这样一则民事诉讼案,便考虑如何利用好这一案件,做好法律宣传工作。于是,人大街道工委联动县人民法院,把民事审判法庭开进社区,用“以案学法”的方式,让法治走进人心。

  原来,家住盘龙街道亲睦村的邹某春因做生意缺少本钱,未征得父亲邹某芳的同意,私自将父亲社保卡上的5.2万元现金取出,尔后陆续还给老人2万元后,剩下的钱一直未归还。老人在身患重病、行动不便的情况下,与其他五个子女沟通后,委托代理人一纸诉状把大儿子邹某春告上法庭。

  经原、被告双方同意,承办法官决定启动巡回审判,到案发地公开开庭审理,并组织周边群众200余人旁听,以推动社会文明建设,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在庭审现场,通过庭前准备、开庭、调解、教育,被告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履行了返还义务,原告当庭要求撤诉获得法庭准许,事情圆满解决,纠纷及时化解。

  “第一次在社区看法官现场判案,我体会到了有法可依的好处,只有法律才能解决实际问题,以后遇事找法、解决事情靠法的信心更足。”云阳县盘龙街道盘石社区五组的居民汪韶云在社区见证了这场民事审判,对于法律的了解更进一步。

  现场庭审结束后,人大街道工委组织辖区人大代表宣讲了《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传递文明行为、孝敬父母、爱护亲人等正向价值观。同时,人大代表还同派出所、司法所、平安办的工作人员一起向群众发放了《民法典》《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及防诈骗手册等资料1000余份。

  “一直以来,用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来推进盘龙街道辖区人民的需求,是云阳县人大常委会盘龙街道工委工作的压舱石。”人大盘龙街道工委浦红军介绍,下一步还将组织更为丰富的现场说法活动,引导大家文明出行、文明生活、争做文明人、共建文明城。

 

记者|黄振胜

编辑|朱苗 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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