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刊号:ISSN1008-4037    国内刊号:CN50-1004/D

2021年7期

占充电车位不充电?加钱!

《北京晚报》

根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此前发布的《停车场(库)运营服务规范》要求,对于占用电动汽车泊位的燃油汽车和充电完成后超过一个计时单位仍未驶离的电动汽车,可采取阶梯式价格标准进行收费,单位时间收费最高不超过普通车位当前收费标准的150%。

同时,将引导燃油汽车、没有充电需求的电动汽车避免占用电动汽车专用泊位。具备电源条件的既有公共停车场、P+R停车场应按照不低于10%车位比例配建公用充电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