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审查成为治污“利器”

备案审查成为治污“利器”

日期:2020年07月28日 来源:重庆人大 常畅 周晏如

“经过半年多的努力,我们发现存在与上位法不一致等问题需要研究处理的规范性文件共13件,形成审查意见建议共23条。”近日,巴南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听取了关于全面清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规范性文件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巴南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使备案审查成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利器”。

“借外力”提升专业水平

“为更好地开展生态环保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我们在法律咨询专家库中选取了14名专家深入开展审查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渝川说,专家从专业的角度来研究生态环保规范性文件内容,敏锐地发现、准确地判断规范性文件中是否存在合法性、适当性等问题。

作为14名法律咨询专家之一的巴南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虎说,此次清理工作有两方面突出问题值得关注:一是与上位法规定的内容不一致,二是文字表述未规范统一。

“典型表现是与上位法规定的内容不一致。”刘虎说,这一问题最应值得关注,《关于发布常年森林防火区和森林防火期的公告》第三条第一款中“因生产生活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经区人民政府或区人民政府委托的区林业主管部门或市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就与上级规定的“应当经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在文字表述上,部分文件在机构改革、职能职责调整后,未及时调整或修改责任单位名称。此外,还存在同一个规范性文件中相同概念有多种表述方式、对责任追究的表述不规范等问题。

“通过初步审查和集中会审,最终对13件规范性文件提出审查意见建议23条,做到有错必纠。”廖渝川说。

“聚合力”确保建议落实

“建议将正文第二段第二行‘法制轨道’改为‘法治轨道’,以适应现阶段‘依法治国’的表述。”

“建议将正文中涉及的‘管理’‘河道’词组,更改为‘管辖’和‘河段’。”

“区移民局已并入区水利局,建议对相关部门名称进行修改。”

“在向区政府所发的函件中,详细列举了23条审查意见建议,还详细列出了相关依据。”区人大监察法制委主任委员陶健说,函中明确要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及时进行处理,并在今年8月底前回复。区人大监察法制委将跟踪督办,确保审查意见建议逐条落实到位。

“开展生态环保法规全面清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区生态环保局的相关负责人说,区人大常委会对生态环保法规的全面审查,有利于污染防治工作更好推进。

“练内力”强化审查实效

全面清理生态环保规范性文件工作仅仅是巴南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抓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一个缩影。

自换届以来,巴南区人大常委会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76件。

“为进一步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能力及效率,区人大常委会不断探索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方式,全面实现了备案审查工作信息化建设。”廖渝川说,一方面实现了市区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向市人大常委会电子报备率达100%。另一方面,积极配合区政府落实政府规范性文件电子报备制度,2019年共收到区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17件,实现了网上报送和审查规范性文件。

此外,巴南区人大常委会还加强了队伍建设,配备法学专业干部,注重对人大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并成立了法律咨询专家库。(特约记者 李春雨 通讯员 王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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