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区人大出台意见支持乡镇开展工作评议

武隆区人大出台意见支持乡镇开展工作评议

日期:2020年07月28日 来源:重庆人大 常畅 周晏如

本报讯 乡镇人大能否开展工作评议,一直存在争议。近日,武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关于乡镇人大代表开展工作评议的指导意见》,对乡镇人大开展工作评议的原则、主体、对象、内容、方式、步骤以及结果运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使乡镇人大工作评议程序规范、有章可循。

该指导意见明确了乡镇人大主席团负责组织整个评议工作,由主席团会议确定评议对象,报同级党委同意后实施。同时,明确评议主体为乡镇人大代表,且代表人数须达半数以上才可进行。

“为避免评议走过场、打折扣,指导意见还对评议步骤涉及的准备阶段、调查研究阶段、评议阶段、整改落实阶段作出细化规定。” 武隆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如规定了调研小组的组成人数、评议会议听取审议的必备报告、满意度测评结果的量化指标、评议意见的反馈和整改期限、整改情况的通过方式等。

同时,为提升评议对象和评议内容的针对性,指导意见还明确规定了评议对象的范围和评议内容的方向。

指导意见规定,评议对象从乡镇政府工作部门、履行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区级机关派驻乡镇的部门中确定;评议内容要围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情况,履行部门工作职责及依法行政情况,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的处理情况,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廉政建设和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效能建设情况开展。

此外,指导意见还要求将评议结果书面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乡镇党委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在本乡镇行政区域内通报。

 “在我国五级人大代表中,乡镇人大代表是最后一级,也是人数最多的一级,依法开展工作评议,是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形式和渠道的拓展,是贯彻落实加强和改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具体体现,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该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说。(记者 曾珠 通讯员 贺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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