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展壮大我市农村集体经济的思考

关于发展壮大我市农村集体经济的思考

日期:2018年10月08日 来源:重庆人大 朱苗 常畅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今年3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也强调,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强农业、美农村、富农民的重要举措,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然而,农村集体经济的发挥却面临诸多难题。

(一)资源禀赋不够好。一是集体资产较少,尤其是经营性固定资产缺乏,不少农村沦为“空壳村”。二是资源利用受限,以荣昌为例,农村资源绝大多数属于社级集体所有,村委会无权直接支配,难以统筹利用。三是人力资源缺乏,一方面,农村以留守人员居多,缺乏懂经营、会管理、有技术的专门人才;另一方面,农村集体经济底子薄,效益有限,难以吸引外来人才。

(二)资产确权不到位。以荣昌为例,在调研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中发现,村集体许多固定资产没有办理产权证,如经营性设施、村办公用房等;多数村的集体经济没有进行依法登记注册,市场主体地位不够明确,不利于村集体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 

(三)发展主动性不强。一是对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够,各种消极思想较为强烈,比如,有的村干部认为国家对农业农村扶持力度逐年加大,这种情况下没必要再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村集体经济费力不讨好,为了开展工作经常自讨腰包;发展村集体经济是上级额外增加的工作负担。二是发展内生动力不足,基层干部担心发展集体经济出现亏损,担心被组织追究,受群众埋怨;存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保守思想,发展的思考不深、路子不宽,办法不多,存在“等靠要”思想;村干部村务管理繁杂,工作任务较重,可用于发展集体经济的精力、时间受限。

(四)体制机制不灵活。体制方面,存在多头管理、多棒指挥现象,多数部门和镇街直接或间接参与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使基层干部无所适从。机制方面,现行的财务管理办法不适应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比如资金开支管理混乱、相关审批手续繁琐且审批时间长;激励措施缺失,基层干部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不仅没有任何报酬,而且合理开支难以报销。

为此,建议:

 (一)把握发展原则,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科学发展。一是把握稳步推进的原则。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需要一定的条件和要素,在制定发展规划时,要充分考虑本村的资源条件,稳步推进,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切忌盲目冒进。二是把握村民自治的原则。人民群众有无穷的创造力,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过程中,凡是涉及重大问题,可由村民讨论民主解决。三是把握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各村要找准自己的发展优势,突出重点抓好集体经济项目,不搞面面俱到,集中精力、财力办大事。四是把握有保留的资产入股原则。在选择入股合伙时,要对村里的资产进行认真梳理和科学分配,切忌一次性把资产、资源全部投入,避免造成一旦合伙不慎,全军覆灭的结局。

(二)坚持因地制宜,广辟村级集体经济增收渠道。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从各村实际出发,走“一村一特、一村一业”各具特色的发展之路。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实现形式,比如,允许异地入股优质企业,结合产业优势筑巢引凤,与周边村社、本地相关行业或协会等合作办企业,抱团发展。管好用活现有集体资产资源,做好登记造册,最大限度盘活闲置资产资源。充分发挥社级集体的优势,积极整合村、社两级集体资产资源,多形式联合发展集体经济。落实好有关征地、土地整治及其他涉农项目中按比例提取资金用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为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持续注入活力。

(三)强化政策扶持,优化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环境。研究出台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相关的制度规范和扶持政策,加大对集体经济发展的指导和帮助力度。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推进清产核资、量化确权及“三变”改革,让更多农民参与改革、支持改革、共享改革成果。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和“三权”抵押贷款落地进度,完善涉农政策性保险及贷款担保机制,创新特色“三农”信贷产品,强化税收及金融支持。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相关部门应本着支持发展、实事求是的原则,最大限度包容和理解农业农村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失误,不应过度求全责备,激发集体经济发展带头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四)增强组织保障,促进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树立“送钱送物,不如建个好支部”的理念,强化组织建设,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创新“支部+协会”服务体系,加强能力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增强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组织力和战斗力。根据集体经济发展需要,不拘一格聘用优秀的经营管理人才,建立健全监管和考评机制,切实解决人才缺乏问题。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相关职能部门帮助村集体经济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指导服务;完善激励机制,改进对镇街领导班子和村干部的考核办法,把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情况纳入村一级评优评先的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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