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保护和弘扬我市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工作情况的报告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保护和弘扬我市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工作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1年02月25日 来源:重庆人大 朱苗 周晏如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保护和弘扬我市少数民族

优秀传统文化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0年9月27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陆克华


市人大常委会:

我受市人民政府市长唐良智委托,现就我市保护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中华文明植根于和而不同的多民族文化沃土,保护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对于促进民族团结、凝聚人民力量、增强文化自信、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至关重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到民族地区调研,并就保护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重视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和传承。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要求。这些重要论述和决策部署,为保护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提供了根本遵循。下面,从三个方面报告相关工作情况。

一、工作成效

重庆是全国唯一辖有民族自治地方的直辖市。全市56个民族齐全,少数民族常住人口193.7万人,约占全市总人口的6.7%。其中土家族139.9万人、苗族48.3万人,占全市少数民族人口的97.2%。主要聚居在黔江区和石柱、秀山、酉阳、彭水4个自治县,还有分布在万州、武隆、忠县、云阳、奉节、巫山6个区县的14个民族乡。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民族地区发展,在保护传承民族文化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健全民族文化工作法制保障。我市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按照《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规定,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等指导性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了《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在文物保护、文物安全、传统工艺振兴等方面制定一系列配套政策,为保护和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摸清资源家底,构建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传承体系。一是开展文物普查。渝东南地区现有不可移动文物5086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41处、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57处,可移动文物5277件(套)。二是开展非遗资源调查。全市有非遗资源4110项,其中以少数民族为传承主体的国家级非遗项目11个、市级非遗项目151项、市级代表性传承人140人,分别占全市总量的25%、21%、20%。三是开展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和历史建筑认定工作。民族地区现有4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78个中国传统村落、26个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镇);5个市级历史文化名镇、26个市级历史文化名村、94个市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镇)。

(三)加大保护力度,促进文化遗产合理适度利用。实施酉阳南腰界红三军司令部旧址、赵世炎故居、万寿宫,黔江万涛故居、草圭堂,石柱银杏堂,秀山红三军司令部旧址、天生桥等重点文物修缮工程,渝东南地区重点文物险情基本排除。渝东南地区6个区县于2019年列入国家第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重点区县名单;酉阳县列入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重庆段)主体建设区。酉阳后溪村进入第一批国保省保集中成片传统村落保护项目;投入750万元对白氏祠堂、彭氏宗祠、后溪洋屋、高氏宗祠等4处文物进行整体保护利用。对西沱、濯水等历史文化名镇文物实施整体修缮,对酉阳县车田乡何土司城遗址开展考古发掘,实施土司城遗址保护展示项目,依托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开展民族文化展览展示,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古镇村落成为当地民俗活动的重要场所。

(四)加强非遗传承,增强民族传统文化活力。一是完善非遗名录保护体系。全市成功申报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44项、代表性传承人60人;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707项、代表性传承人711人;区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3428项、代表性传承人3787人。二是加快建设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近五年来,投入武陵山区(渝东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资金2345万元,对土家族、苗族传统文化及其环境实施整体性保护,建成非遗传承展示中心(所)30个、非遗传承教育基地15个、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15个。民族地区传承人群持续扩大,区县级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传承人达到984项、955人,占全市总量的28%、25%。三是实施重庆民族文化典藏工程。西兰卡普、彭水苗绣等20个传统技艺列入我市首批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加强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保护和培养,实施传承人记录工程和研培计划,2015年以来已对34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实施抢救性记录,开展传承人群培训近千人次。

(五)完善历史名镇名村机制,保护民族区域历史风貌。一是持续加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力度。完成《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构建重庆历史文化名城“三层五类”保护体系,确保少数民族地区历史文化名镇、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镇)保持民族风貌和地域特色。二是加快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认定。全市划定历史文化街区9个、传统风貌区22个,在历史建筑认定中对民族特色突出的建筑实行“一票通过”,在全市644处历史建筑中评选出民族特色建筑50余处。三是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工程。近年来,对传统民居、村落开展5次大规模调查,申报中国传统村落110个,其中民族村落78个;在石柱银杏村等6个村落建立市级示范点。投入资金1.59亿元,对传统村落建筑和人居环境进行修缮整治。组织规划师、建筑师、艺术家参与传统村落保护,使当地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四是推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镇)保护与发展。安排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6亿元,实施少数民族村镇民族文化“十个一”提升工程,把特色民居保护、民族文化传承、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结合,培育发展民族文化生态旅游,助力乡村振兴。

(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品质,共享民族文化发展成果。全面推动我市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升级,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实现整体投入稳定增长。一是文化设施建设全覆盖。截至2019年,民族地区建成文化馆6个、公共图书馆6个、博物馆5个,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按照“七个一”标准(文化活动广场、文化活动室、简易戏台、宣传栏、文化器材、广播器材、体育设施器材)建设,完成1694个民族地区村级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工作。二是公共文化服务品质不断提升。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惠民等六大工程,推进全民阅读和艺术普及,形成覆盖城乡资源共享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2019年,在192个乡镇开展送戏下乡1152场次,流动文化服务进村6403场次,极大丰富了基层群众的文化生活,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七)大力推广民族体育运动,扶持民族文艺精品创作。一是开展民族体育推广普及工作。命名6个市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基地,黔江区成功申报“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基地”;挖掘民族传统体育资源,推广普及龙舟、独竹漂、高脚竞速、珍珠球、陀螺、板鞋竞速、蹴球、押加、毽球等传统项目;先后6次组团参加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2019年获奖牌数66枚,排名全国前列。二是精心打造民族精品剧目。加强民族文艺院团建设,打造富有民族和地域特色的文艺作品,积极参加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民族题材歌剧《钓鱼城》参加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获剧目金奖、优秀组织奖及最佳编剧奖等6个单项奖;舞剧《追寻香格里拉》参加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获剧目银奖。

(八)加强研究和宣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注重从研究阐释和宣传普及环节发力,每年开展各类民俗节庆活动和民族文化宣传展示1万余场次,受众超过500万人次。一是系统收集整理。完成少数民族歌曲、舞蹈、戏曲、器乐、建筑及民风民俗等六大类122个项目影像资料收集,编撰出版《民族自治县概况》《重庆民族乡概况》《民族文化典藏》系列读物,对民族地区资源环境、经济发展、民族文化进行了系统梳理。二是重视学术研究。《民族文化研究》《重庆世居少数民族》《重庆市少数民族文化系列丛书》《渝东南民族地区生态保护发展研究》等学术著作相继出版。三是鼓励文学创作。编辑出版《重庆市少数民族作家精品丛书》,成功举办8届重庆市少数民族文学奖评选,27部优秀作品获奖;推荐少数民族文学作品参加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摩围山》《露水硕大》《逆风歌》等6部作品获奖。四是开展普及教育。5年来投入资金5600万元组织350余所中小学校参与以“文化宣传长廊、服装、歌舞节目、非遗、体育、健身操、校本教材、建筑”为内容的民族文化进校园活动,民族地区中小学校普遍开设民族绘画、剪纸、蜡染、土家织锦、竹编等民族技艺课程,部分中职学校开设民族音乐舞蹈、民族工艺制作、民族传统体育等专业,酉阳民族小学等25所学校成功创建民族特色学校,在传承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同时,帮助青少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九)培育地域特色品牌,发展民族文化产业。挖掘民族传统文化资源,依托产业化、市场化手段丰富文化产品供给类型和供给方式,为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融入现代生活搭建平台。一是打造民族文化产业发展平台。2015年以来,在渝东南民族地区建成4个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1个市级文化创意产业园、4个市级乡村文化乐园,帮助民族文化产业实现集聚发展。二是扶持民族文化旅游企业。制定《重庆市民族文化旅游业贷款贴息管理办法》,每年安排渝东南民族文化旅游业贷款贴息资金2500万元,支持民族文化旅游企业经营、开发景区、景点,完善提升景区、景点功能和服务设施,研发销售民族旅游产品或土特产品。三是培育民贸民品骨干企业。安排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引导资金4000余万元,将民族贸易企业、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纳入贴息范围。四是振兴民族传统工艺。发布《重庆市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帮助民族地区手工艺人改进设计、改良制作、提高品质、培育品牌,黔江土家织锦、秀山金珠苗绣、酉阳酉州苗绣等工艺品牌逐步壮大。2019年,渝东南区县依托传统技艺类非遗资源带动就业超过1万人。五是打造民族美食品牌。全市开设民族特色餐厅2000余家,餐饮行业少数民族高级工超过1000人,渝东南民族美食节、黄水仲夏美食季、酉阳桃花源美食节、彭水“名特美食·名优农产”推介会,产生较大品牌影响力。

(十)发挥民族文化优势,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牢牢把握文化和旅游融合的方向和要求,以保护民族传统文化为前提发展旅游,让旅游成为人们感悟中华文化、增强文化自信的过程。一是加强民族传统文化资源转化利用。积极组织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文创产品入驻景区,开展文化体验和文化休闲活动,全市90%以上的市级非遗项目参与过“非遗进景区”活动,市内旅游景区销售的非遗文创产品超过3000余种,400余个民族传统文化项目入驻景区展演,为旅游景区增添活力和魅力。二是拓宽民族传统文化传播渠道。充分发挥旅游业独特优势,依托旅游景区培育20个“非遗特色小镇”、5个市级传统工艺工作站、21个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多渠道宣传展示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开展传统技艺扶贫培训,加工生产非遗扶贫产品,为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弘扬注入新的内生动力。三是打造文化旅游景区品牌。连续多年举办渝东南生态民族旅游文化节、中国乌江苗族踩花山节、秀山花灯文化艺术节、石柱土家民俗文化节、彭水娇阿依民族文化艺术节、酉阳土家摆手舞邀请赛等民族节会活动,推动景区特色化、品牌化建设;精心打磨“娇阿依”“印象武隆”“天上黄水”“苗祖·蚩尤”等民族文化节目,音画诗“舞悦黔江”、歌舞诗“云上太阳”、音乐剧“太阳出来喜洋洋”、实景剧“梦幻桃源”等入驻景区实现常态化演出,满足了广大群众文化消费需求;实施石柱西沱镇、黔江濯水镇、酉阳龚滩镇、秀山洪安镇等历史文化名镇整体修缮和合理开发利用,策划重庆中心城区+渝东南、张家界+凤凰+秀山+酉阳等旅游精品线路,扩大了渝东南民族文化旅游品牌影响力。全市253个旅游景区已成为我市保护和传承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为推动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

总体而言,我市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成效显著。这些成绩的取得,最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导,在于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提供的制度保障。在不断深入实践中,我市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工作的认识得到深化,措施更加系统,也更加富有成效,很多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实践日渐活跃,在弘扬优秀道德价值、培育良好民风习俗、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同时,当前我国正处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过程中,传统文化和生活方式受到多方面影响。一是传承群体大量流动。大量农业人口进城落户,民族地区普遍面临环境变化、人口快速流动,当地传统文化面临传承后继乏人和受众减少的双重问题。二是群众生活方式发生变化。随着时代发展,原有的生产生活方式以及手工技艺、民俗礼仪、节日文化等在生活中不再占据主导地位。三是部分传统文化生成条件发生改变。通信条件的改善,改变了通过对唱传情达意的山歌表现形态;劳动工具的改善,让劳动号子失去产生和存在的环境;居住条件的改善,使吊脚楼远离群众现代生活。四是保护传承任务繁重。民族传统文化资源总量大,民族地区多处经济欠发达区县,浩繁的保护对象与有限的保护投入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

我们当前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对民族传统文化的研究整理不充分。对民族文化蕴含的核心理念、传统美德、人文精神的研究阐释还不充分。二是文化遗产和传统文化空间保护力度不够。一些与民族文化相关的文物、实物、工具、典籍、场所遭受人为破坏的情况时有发生;部分区县不注重保护原住民的生活环境,把一些富有民族气息的传统村落、老街变成只有仿古建筑和商铺的空心遗址,使传统文化失去了生存土壤。三是区域公共服务发展仍存在不均衡现象。公共文化设施虽已达到统一建设标准,但不同区域之间存在发展不平衡,现有文化旅游资源还有较大利用空间,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离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求仍有差距。四是在推动民族工作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推动传统文化的转化利用方面有待加强。尽管我市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但整体投入与现实需求存在较大差距。文化、文物、非遗保护机构多为“多个牌子、一套人马”,人员不足、专业人才缺乏,小马拉大车情况突出,与日益繁重的保护传承工作任务不相适应。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我市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到中华文化是各民族文化集大成,少数民族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坚持文化认同是深层的认同,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结合重庆实际,重点抓好以下6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格局。全面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政府责任,将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列入相关部门和全市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大对现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贯彻执行力度,对文化遗产、公共文化服务、非遗传承人等方面的文件规定进行必要修订,指导民族地区积极开展民族传统文化地方立法工作,依法打击破坏文化遗产的违法犯罪行为。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发挥各相关部门、区县优势,推动形成市、区县两级民族文化保护工作机制,在政策制定、项目实施、资金投入、人才引进等方面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完善评估督查机制,建立相应的督查评估制度、资金分配评审制度、风险防范机制、社会监督机制,确保政策和制度有效实施。

(二)夯实基础工作,为保护弘扬民族传统文化提供保障。充分考虑民族教育、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现实需要,加大经费、人才等方面保障力度,夯实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工作基础。加大财政投入,从现有资金渠道统筹重点支持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同时发挥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引导社会资源和力量积极参与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协力发展的多元投入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鼓励高校加强学科和专业设置,培养文化遗产保护专业人才和传承人群;指导文物考古所、文艺院团、非遗保护中心等机构提升专业素养,构建市、区县、乡镇三级文化遗产保护人才体系。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开展环境治理和风貌打造工程,继续完善民族地区公共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保留民族乡村风貌,彰显民族文化特色,改善人居环境。

(三)加强文物保护,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把文物安全放在首位,强化文物执法督查,建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状况评估制度。加快实施石柱湾底谭氏民居、黔江张氏民居、酉阳飞来峰熏阁、秀山客寨桥修缮保护等重点文物保护项目。推动黔江、武隆、秀山、酉阳、彭水革命文物片区整体保护。鼓励文化文物单位推出一批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民族民俗文化陈列展览,开发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创意产品,让文物“活”起来。健全完善非遗保护传承体系,充实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名录,完成第五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第六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确保民族地区项目和传承人数量稳步增长。深入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实施方案》,修订《重庆市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办法》,继续实施传承人记录工程、传承人群研培计划,进一步壮大传承人群规模。加快推进市非遗博览园建设,在民族地区建设一批保护传承场所,为民族传统文化传承提供更多展示教育平台。

(四)实施整体性保护,统筹推进国家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加快实施《武陵山区(渝东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对渝东南历史文化生态资源实行整体性保护,推进渝东南武陵山区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强化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和传统村落、历史风貌的保护,实施少数民族特色村镇民族文化提升行动,统筹推进传统民居保护、民族文化传承、人居环境整治。加大对渝东南生态民族旅游文化节、苗族踩山节、土家女儿会等民族节会的支持力度,培育民族文化活动品牌。加大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和非遗扶贫培训投入,完成渝东南现有10个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升级改造,提高工坊生产能力和产品品质,通过电商平台帮助工坊产品对接市场,巩固脱贫成果。持续推进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普及教育,扶持民族文艺院团建设,开展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做好民族体育推广普及工作,为传承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培育后备力量。

(五)促进文旅深度融合,助推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市委实施“一区两群”协调发展要求,建设武陵山区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加快编制《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文旅融合发展先行先试行动方案(2020—2022年)》《渝东南武陵山区文旅融合发展规划》,强化民族文化保护、全域旅游融合发展,争创国家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依托成渝双城经济圈、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全力推进景区和度假区创建,提升武隆仙女山国家级度假区、彭水阿依河景区、酉阳桃花源旅游景区管理水平和服务品质,加大黔江濯水景区、武陵山大裂谷5A景区创建力度。举办“重庆好礼”旅游商品(文创产品)设计大赛,推动民族传统工艺、特色餐饮、表演艺术进入景区,开展观光游、体验游、休闲游、研学游,为旅游注入更优质的文化内容。

(六)开展宣传展示活动,提高民族传统文化品牌影响力。全力配合国家外交战略,组织民族传统文化项目参与外事交流活动,讲好中国故事、促进民心相通和文化交流互鉴。积极组织开展传统文化主题活动,办好每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博物馆日、文化遗产宣传月活动,组织参加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文化产业博览会等主题活动,提高传统文化的社会可见度、参与度。加强对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宣传、传播和普及,引导传统媒体、新媒体、公共机构加入传统文化传播,提高传播频次和专业水平,形成全市各级政府积极支持、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的工作格局,形成人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动局面,让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在中华文明的滋养下更加繁荣兴盛、永续传承。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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