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0年04月17日 来源:重庆人大 常畅 周晏如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

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重庆市

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

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19年11月26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关于深入做好《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普及、将《条例》的贯彻落实融入预算管理和审计监督全过程等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办理。现将有关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牢固树立依法理财观念,增强依法履职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以及《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意识,坚持以法治引领财政改革实践,坚持科学理财、为民理财,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进发展、改善民生的能力,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民生不断改善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一是牢固树立依法理财观念。《条例》的颁布实施,实现了以法治引领改革、以改革完善法治的有机结合,是各项财政工作有序推进的根本保障。对此,全市各级各部门以贯彻《条例》为契机,做好《条例》的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财政干部的法治意识,把《条例》的各项规定作为财政管理的行为准则,严格依法办事,严肃财经纪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同时,主动争取人大的指导与支持,让人大的审查监督进一步成为加强财政管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动力。

二是筑牢筑实制度的“铁笼子”。《预算法》和《条例》对预算的审查、审批、执行、调整以及决算的审查、批准作了具体规定,并对相应的法律责任予以明确。近年来,我市以财政预算管理关键环节和薄弱点为突破口,全面梳理现有政策,补足夯实制度短板,陆续出台市级预算管理办法和市级基本支出、市级项目支出、重点专项资金等管理办法,形成公开评审、零结转、预算公开等制度,基本构建了涵盖基本支出、项目支出、转移支付和重点专项资金4个管理重点,覆盖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公开的全过程的预算管理制度体系。同时,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严格把控内部流程和操作规范,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铁笼子”。下一步,要继续完善制度规范,确保政策落实落细,自觉把《条例》的各项要求贯穿于预算管理的全过程。

三是切实增强依法履职能力。财政干部在全面推进依法理财进程中肩负着重要责任,我们把提升财政干部依法履职能力作为硬性要求,把依法理财的理念扎根于心、落实于行,确保财政领域法律法规严格实施。全市财政系统认真学习、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原则和各项具体规定,自觉把财经法律法规作为从事预算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加强业务培训和法律培训,将《条例》规定融入业务、培训和研讨,切实增强财政干部特别是新进人员结合《条例》推动财政改革发展的能力。充分利用宣传平台普及《条例》相关规定,利用机关党建平台、政府和相关部门微信公众号等推送《条例》解析,更好地实现全面覆盖、准确把握、深度解读。

二、改进预算编制、执行和绩效管理,提升政府治理水平

《预算法》和《条例》实施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切实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强化支出预算和政策安排,硬化预算执行约束,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使财政政策更好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保障党的路线方针在财政管理工作中得以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一是提高预决算编制质量。加强政府财政预算与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报告、中期财政规划的衔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加快推进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支出标准在预算编制和管理中的基础支撑作用。全面实施项目库管理,对项目的申报、审核、评审、执行、决算、监督和绩效实行全流程管理。将政策研究、方案论证、行政决策等作为项目入库的先决条件,提高入库项目质量。全面实施预算公开评审,完善评审机制,增强评审约束。继续加强对实施时间长、存量资金多、支出绩效低、涉及竞争性领域等资金的评审,及时调整过高承诺、过高保障等不可持续支出,压减低效、无效支出,打破项目支出固化僵化、只增不减的格局。加强对国家和全市经济形势的预判,改进三年滚动规划的编制。完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在编制市本级及区县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基础上,试点编制全市合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深化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快推进我市教育、科技、交通运输等具体领域子方案的制定。

二是硬化预算执行约束。牢固树立预算约束意识,严格执行人大审议通过的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减少年度中预算追加和预算调整变动事项,当年必须出台的政策,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资金。对《预算法》规定的调整事项,财政部门应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按程序报批后,由同级政府提请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属于预算变动事项的,按程序报批后,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政府和部门预算决算批复、公开时间,转移支付预算分配、下达的比例和时间等要求,应严格按照《预算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密切关注预算执行进度,通过定期通报市级部门和区县支出进度等方式,督促其对尚未落实到具体单位的支出尽快分解细化,将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及早发挥资金效益。把防控财政运行风险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强区县债务风险管控,加强日常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坚决遏制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

三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市级于2020年底、区县于2022年底将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对此,一方面是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对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并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部门预算全面设置绩效目标,并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另一方面是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将绩效运行监控结果作为继续安排预算的要件。与此同时,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对目标实现程度和政策、项目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自评,对重大政策和项目组织开展重点评价。建立绩效问责机制,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机制和问题整改责任制,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三、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提升审计监督质效

认真落实《条例》关于审计信息质量、整改跟踪监督、信息公开等要求,紧紧围绕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需要,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断拓宽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持续加大督促审计整改力度,联合相关部门进行督促检查,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将审计整改情况与市级绩效专项目标考核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审计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财政审计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改进审计报告编制工作,力求更加全面、真实反映审计情况,推动形成监督合力。

一是以“两统筹”为抓手,扎实推进财政审计全覆盖。按照财政审计大格局理念,2019年将区县财政预算执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深度统筹和融合,统一组织38个区县和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审计局交叉实施区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实施20个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时,与经济责任审计、金融审计、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等项目相结合,做到“两统筹”,上下贯通、横纵结合推进财政审计,确保精准揭示和反映问题,着力提升财政审计深度和广度。通过对市财政的分配、部门管理、区县的使用等多环节贯通审计,揭示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的问题,深入分析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调整优化管理体制提供决策参考。在审计中重点关注《预算法》和《条例》执行情况,深入揭示部分区县法治意识不强、财政预算脱离人大监管等典型问题,并将纳入下一阶段审计整改,进一步提高区县财政在人大监督下开展工作的意识。

二是将审计结果与预算安排相挂钩,加大审计问题整改力度。为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规定,将审计整改责任进行分层管理,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列出整改清单,落实专人负责整改,持续加大对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责任监督力度,对被审计单位上报的整改结果交审计组进行逐条审核认定,并对核实结果进行抽查,提高审计整改质量。对未整改到位事项深入分析原因,对于需持续推进和无法追溯调整两类问题分类采取措施,确保全面落实好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强化对审计发现问题后续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定期就后续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做专题汇报。今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市级预算安排与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结果挂钩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19〕3号),首次将审计结果与下年度预算安排进行挂钩,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对区县、部门考核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审计发现屡查屡犯的情况,加大扣分力度。从2019年起,对区县上年度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开展试评价,根据上年度的审计监督检查和整改情况等,拟定奖惩方案及需腾退调整的项目清单,在次年初预算安排时执行。

三是强化对区县“两个报告”审核,完善审计报告和审计信息公开机制。市政府今年继续改进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情况的反映更加全面、准确。工作报告内容既包含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基本情况、评价,又包含审计查出问题和处理处罚意见,以及针对审计查出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问题反映更详实。继续完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严格按照审计发现问题进行清单式整改,深入分析未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原因,力求更加详细、准确,对于屡审屡犯问题进行重点揭示。为加强对区县执行《条例》的监督,市审计局对各区县审计工作报告和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进行统一审核,提高区县“两个报告”内容完整性和问题表述精准性。今年将继续做好审计信息公开工作,审计工作报告和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按规定在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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