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议案》诞生记
日期:2011年12月09日
来源:重庆人大
《一号议案》诞生记
在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开幕前夕,王有超代表第一个向大会议案组提交了关于建议制定《重庆市征地补偿和农民安置实施条例》的首份议案,与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05年中国社会蓝皮书》“农民失地引发社会矛盾排在困扰中国六大问题之首”的预测不谋而合,从中可看出他独特的代表魅力和“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责任感。
这位一辈子倾心农业并已满头银发、常称自己是“农民的儿子”的市人大代表,其身上有挥之不去对农民的浓浓情怀。他紧贴失地农民的心声,面对记者的采访开门见山,并平易近人地侃侃而谈:“我出生在一个普通农民家庭,农民的难题就是我调研并撰写议案的主题。”“失地农民问题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目前社会的焦点、热点和难点。现在涉及土地纠纷引发农民失地又失业的矛盾日渐突出,这些农民种田无地、就业无岗、低保无份,成为了新的弱势群体。我领衔提出这份议案之目的,就是要求解决他们的长远生计,并为政府出谋划策、排忧解难,让农民能分享到城镇化带来的现代文明成果。”
王有超代表用在北碚、九龙坡、江津、合川、酉阳等地视察调查,及从专家和新闻媒体了解到的有关信息资料,深情而执着地说:“解决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要从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入手,只有把失地农民的生计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统一起来,把失地农民的生计保障与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统一起来,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引发社会矛盾的问题。”
就如何制定好《重庆市征地补偿和农民安置实施条例》这一地方性法规,王有超代表建议,《条例》应从六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一是充分认识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二是严格土地管理并建立和完善土地征用的配套政策和相关制度,维护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三是积极推行农民以土地使用权入股,深化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股份制改革;四是为集体经济组织保留部分财产,建立‘城中村’农民建房制度;五是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失地农民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六是狠抓技能培训,提高失地农民素质,发展劳务经济,做好失地农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工作。他说,总之,要以科学发展观,使土地征用与劳动就业安置、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同步进行,逐步建立并完善经济补偿、社会保障、就业服务“三位一体”的新模式。
根据大会议案组透露,王有超代表向大会议案组提交的这份议案,拟列为本次大会第一号议案,同时他还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加强我市农村文化建设的议案》和《关于制定重庆市都市农业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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