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心尽责履职  全心全意为民

尽心尽责履职  全心全意为民

日期:2011年12月09日 来源:重庆人大

尽心尽责履职 全心全意为民
重庆市二届人大常委会2004年工作亮点回眸


立法工作亮点扫描
本报记者 王君宏

    2004年,“敢为天下先”的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以开拓创新的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探索提高立法质量的思路和办法,稳步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平静中透着变化,动态中显现发展。

彰显“以人为本”思想


    以人为本,立法为民,是市人大常委会一直以来所坚持的立法思想。2004年,市人大常委会共审议和批准法规案9件,其中新制定地方性法规6件、法规性决定1件, 废止法规1件,批准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1件。从《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的制定到《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的出台,从《重庆市遗体捐献条例》的通过到《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的审议等等,无不突出一个“人”字,无不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
    “对于每件法规草案我们都逐条研究,反复斟酌,切实做到对人民负责,力求通过立法手段来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同时,注重防止部门利益倾向,防止公权对私权的过度干预,让件件法规顺民意、得民心。”市人大法制委有关负责人在梳理一年来立法工作时说。

聘立法助理 提高立法质量


    2004年5月30日,广场宾馆二楼会议室举行了一个具有特别意义的仪式——立法助理聘任。仪式上,二十二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二十二名立法助理,分别在《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立法助理聘任合同》上签上了各自的名字。
    为常委会组成人员聘请立法助理,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国首开先河。
    对于聘请立法助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俞荣根这样认为:“人大工作尤其是立法工作,法律性、专业性、技术性越来越强,对常委组成人员来自各个领域,大多数都有本职工作,在时间上紧张,在信息来源上受到一定局限。如果对法律的理解不深透,在法律草案审议中就不能很好地发表意见。聘请立法助理,可以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全面了解社会多方面的情况,收集和掌握到更多的第一手资料,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常委会会议和地方立法质量。”
    聘请立法助理当追溯到2003年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主任会议的一项决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需要,聘请一名立法助理。2004年,此项工作进入操作阶段。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立法助理工作规则》,规则对立法助理的定位、工作职责、工作方式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要求,严禁立法助理的任何“越权”行为,以确保这项极具探索意义的工作朝预定目标前进。
    随后,市人大法制委发布消息公开聘请立法助理,在99名立法助理候选人中,22人有幸成为第一批立法助理。
    “立法助理制度的建立,是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在创新立法工作机制方面的又一探索。立法助理制度是走向‘职业立法’的第一步,一旦形成规范化运作,将是我国人大立法史上的一件大事。”有法学专家对此给予高度评价。
    经过半年多的实践,组成人员普遍认为,立法助理可以为其制定和审议法规草案提供有专业价值的参考意见,从技术层面弥补他们专业知识的不足,提高他们审议法规草案的深度和效率。而且,通过聘请立法助理这种方式还可以扩大立法的民主参与渠道,能充分体现立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立法听证,保障公众利益


    “没有想到会引起这样大的争议。”2004年11月5日,在两江丽景酒店会议室里,市人大法制委的一位人士面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上正反双方激烈交锋的场景发出感慨。
    这部引起激烈争议的《条例(草案)》,其实已在去年9月26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上就进行了初审。审议中,委员对《条例(草案)》提出了许多尖锐的批评意见,认为《条例(草案)》太粗糙,不成熟,难操作,部门色彩浓厚,罚款过多,审批与《行政许可法》有相抵触之嫌。“委员们要求举行《条例(草案)》的立法听证会,“因为,城市环境卫生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关系到市民的切身利益,要充分听取社会各方的意见。”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去年10月18日,市人大法制委将《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发布到网上,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在去年11月5日的立法听证会上,法规起草方陈述人和公众方陈述人围绕“牛皮癣”电话号码是否应该暂停?非主干道占道经营是否应禁止?户外广告应由哪级部门审批管理?灯饰工程的建设运行成本如何分担等争议焦点进行了激烈的交锋。
    听证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文、周建中表示,市人大常委会将在综合、吸纳多方意见基础上,依据立法程序对《条例草案》进行再次审议。
    立法听证,为利益各方提供了博弈的平台,公众代表的意见得到了充分表达,同时会上的“观点交锋”也为立法者提供了更为清楚的思路。
    现代民主政治,关键的原则之一便是政治过程的公开和透明。这不仅要求保障公众对此“知情”,而且能够参与“其中”,建立合理的“意见”表达渠道,从制度上保证公众参与日常政治生活的可能和权利尤为重要。立法听证,“阳光立法”,不仅体现了现代民主政治原则,也表明了立法者——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为民”的意愿和决心。

褶褶生辉的记忆
本报记者 刘金川


    “妈,我走了,我会把那件你看中的大棉袄给你带回来。”——鸡叫两遍,屋外漆黑,应德兴扒拉了几口红苕饭,嚼着一砣猪腿,把头天夜里准备好的行囊甩在肩膀上,告别了灶屋里年近六旬的老母亲,大步迈出家门。
    门外,是几只嗷嗷直叫的小猪崽,他今天要把它们带到集市上销售,得赶个早时间,小猪崽才能变成一沓现钞。
    应德兴,万州区葵花乡茨坪村一社农民,“以前我出门说的‘妈,我走了,娃儿还是交给您哟’。”应说。应德兴从1989年就开始外出打工,先后到了福建泉州、晋江、石狮等地,“但没文化、工作差,忙碌一年,能攒上几千块钱带回来已经不错了,年末什么都要开销,一下就没了。” 应脸上似乎仍能找到无奈。
    前几年,万州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搞起了“‘小母猪’产业化扶贫工程”,由三峡牧业公司无偿提供1头良种“小母猪”给农户饲养,公司配套提供配种精液和技术,“小母猪”长大产仔后,还2头仔母猪给三峡牧业公司,其余仔猪和原“小母猪”全部归农户所有。合同还规定在饲养过程中,假如“小母猪”死亡,农户将再次无偿获得一头“小母猪”,直到饲养成功为止。
    应德兴得知这一消息后,“为什么不试一试呢?”他便放弃外出打工的计划,做起了新世纪的“猪倌”。
    效果不错,“每头母猪一年要下2窝猪崽,纯收入应该在3000元以上。”应德兴开始计划2005年的打算,争取翻修扩大一下猪圈,多养两头母猪,估计能挣个万把元,“又能照顾家里,比打工还划算。”
    据悉,葵花乡受此一项扶贫工程惠及的村民就有576户人家,“人均年收入净增500多元,其中约140户建卡的贫困人家甩掉了‘贫困帽子’。”有关人士介绍说。
    事实上,全市的贫困人口在2004年最后的日子都有欣喜的理由,他们看到更光明的日子,到2005年的年末,自己就能和那顶贫困的帽子说“再见了”。
    他们欣喜的理由来自2004年9月27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加强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决定》。决定要求: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扶贫工作的监督,市人大常委会每年听取一次市政府扶贫工作报告,通过组织代表检查和视察等方式,督促政府搞好扶贫工作,确保如期实现新阶段扶贫开发目标。
    根据决定,我们看到了未来扶贫开发的新动向:到2010年,将农村绝对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内,基本实现乡乡通客车,80%的行政村通公路,基本解决165万人饮水困难问题,逐步提高农村自来水覆盖率;实现村村通电、通邮、通广播电视;完成“普九”任务;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60%达到一级医院标准,30%的村有卫生室,基本控制地方病;贫困地区70%乡镇建立农村技术培训中心。
    而在当月的6日至11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烈、康纲有亲自率市人大常委会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视察组分别前往黔江、酉阳、彭水、万州等地进行了实地视察,收集了大量一手资料,这为市人大决议的科学性、可操作性添上了重重砝码。换言之,决定针对性强了,可操作性大了,贫困户丢掉贫困帽子的可能性也大大增加了。
    “作出决定是一个方面,监督落实显得也非常重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建中说,在2004年11月市人大专题听取市政府贯彻《关于重庆渝中半岛城市形象设计方案的决定》执行情况的汇报前,他就率领市人大城环委多次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
    应该说,结合市人大代表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市政府规划制定出的《渝中区半岛形象设计方案》,开我市人大表决通过城市规划的先河。决定的出台,拉开了渝中区新一轮建设高潮。据渝中区政府副区长王政介绍,整个“渝中半岛形象设计方案”将投入上百个项目,投入资金在350个亿左右。“四面青山里,两江碧水流,花环树绕中、鳞次见重楼”,这样一幅美丽的山水画卷将是渝中区的未来。
    “你一定要来采访一下通远门城墙的改造维护,这太鼓舞人心了。”渝中区人大的同志还念念不忘邀请记者要记录下这历史的足迹。
    在检查中,市人大常委会发现《决定》贯彻中凸现出的“谁来操作,落实不了操作主体”等问题,使一些项目建设和管理无“主心骨”,导致方案在落实中出现互相推诿、扯皮等现象。“渝中半岛形象设计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她属于整个重庆人民共有,重庆市人民都有义务为建设好渝中半岛形象作出贡献。”市人大常委会指出,以法定形式明确城市规划建设,在重庆乃至全国都属于首次,体现着人民的强烈愿望,政府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决不能打任何折扣。
    “2004年市人大常委会整体工作安排重心并不在决议工作上,但是2004年市人大的决议工作无疑也‘褶褶生辉’,值得记忆。”市人大机关一干部如是说。
    的确,在2004年市人大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上,值得我们关注的还有很多:按照市委关于黔江区仍比照民族自治地区继续享受国家民族优惠政策和各项扶贫开发政策的决定精神,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黔江区继续享受有关民族优惠政策的决定》;对《关于把我市主城区建设成为山水园林城市的决议》执行情况的检查,提出高起点高标准抓好规划编制、打造精品、加强两江四岸河道湿地绿化工程的建议;对《关于加快实施科教兴渝战略的决议》,实施“一费制”、“八大重点教育”工程、“五大文化设施”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的视察;为鼓励国内外投资者积极参与重庆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建设,常委会依法作出关于授予朱江洪、黄如论“重庆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此外,市人大常委会还积极开展对任命干部的监督,2004年全年共任免干部110人次,其中任免市人大干部17人次,任免市政府组成人员17人次,任免市高院、中院干部56人次,任免市人民检察院及检察分院干部2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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