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五届〕第124号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五届〕第124号

日期:2021年04月01日 来源:重庆人大 朱苗 常畅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五届〕第124号


(2021年3月31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王赋、蔡允革为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吴盛海为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张学锋为重庆市水利局局长。


二、任命

戴军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李燕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曾廷全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三、批准任命

陈宏为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冉劲为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兴明为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四、决定免去

陈元春的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辛世杰的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吴盛海的重庆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戴军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戴仕俸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职务。


五、免去

米绍林、李燕的重庆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朱维的重庆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汪玉平的重庆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职务;

胡勤俭的重庆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委员职务;

黄明耀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孙启福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汪礼滔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宏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曾平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胜才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冉劲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冲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杨燚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李兴明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乔俊杰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庞伟华的重庆市两江地区人民检察院(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六、批准

夏阳辞去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陈宏辞去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程权辞去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曾廷全辞去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王鸣隆辞去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阳彬辞去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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