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坚定落实宪法性监督制度

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坚定落实宪法性监督制度

日期:2022年04月15日 来源:重庆人大

规范性文件俗称“红头文件”,与人民群众的利益直接相关。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目的就是保证中央令行禁止、保障宪法法律实施、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通过近年来的努力,我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走在了全国第一方阵,备案审查工作经验连续两年在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作交流发言。

今年,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有哪些重点工作?记者为此采访了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副主任李媛。

出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

进一步完善备案审查制度

备案审查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性监督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宪法实施和监督,强调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对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提出新的具体要求。

李媛表示,在新的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努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按照 “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总要求,深入推进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推动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再上新台阶。

日前,《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李媛表示,该条例正是为了更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总结实践经验,系统集成现有制度规范,制定的专门的备案审查地方性法规。

在去年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要严格遵循立法权限,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因此,条例注重实践特色和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重点对“明确什么是规范性文件”“界定哪些主体需要报备”“细化审查方式和标准”“完善纠错程序和措施”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规范。为增强监督实效,条例还建立了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和通报及追责机制。

“条例的出台将进一步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为我市两级人大备案审查工作提供更有力的法制支撑。”李媛表示,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条例,下一步将认真编写条例释义,促进各有关方面准确适用条例。

下半年,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还将开展覆盖市、区县、乡镇三级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业务培训,通过专题讲座、案例分析、小组讨论等方式详细解读条例内容,指导文件制定机关全面把握备案范围、审查标准、纠错处理、信息化建设等新要求,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对提升全市备案审查工作水平的法制保障作用。

继续抓好数据库建设试点工作

努力形成可复制推广的重庆经验

去年,重庆被全国人大确定为4个开展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试点工作的省市之一。探索数据库建设是全国人大结合新形势新任务交办给重庆的一项试点任务,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我市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水平,推动我市备案审查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更好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宪法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试点工作,提出严格按照全国人大的要求和规范标准、注重结合重庆实际做好试点工作。自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上下协同,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动对接,与其他试点省区保持沟通,跟进试点最新要求。围绕全市各类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情况扎实开展工作调研,合理确定入库范围,将市、区县、乡镇三级共11类规范性文件先期纳入。此外,统筹推进试点工作,健全牵头指导和归口管理机制,召开动员部署暨培训会,要求各相关单位按照试点方案明确的时间节点、步骤措施高效率推进、高标准落实,确保有效组织、管理、利用各类备案文件资源,加快推进我市数据库建设“一体化”进程。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将继续做好我市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宣传和推广,推动社会各方面更多知晓数据库、运用数据库,主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助推全市备案审查工作提质增效。同时,维护更新数据资源,适时与国家数据库对接;提升数据库应用水平,实现有序共享开放;及时开展试点总结,努力形成可向全国省级人大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

李媛表示,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还将持续优化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功能,及时完善功能设计,实时了解乡镇人大电子报备情况,督促区县人大加强工作指导;指导区县人大使用信息平台在线审查功能,实现备案和审查全流程电子化;按计划将智能辅助审查功能嵌入信息平台,提升两级人大备案审查智能化水平。

据了解,从去年1月起,我市“两院”规范性文件正式通过备案审查信息平台报备。同时,在区县人大和政府全面实现规范性文件电子报备的基础上,我市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向乡镇一级延伸,去年9月底,该平台顺利联通至全市所有乡镇。截至12月底,各乡镇人大和政府通过平台集中报送规范性文件2182件。这意味着,重庆在全国率先实现市、区县、乡镇三级规范性文件电子报备。

推动建立专项报告制度常态化机制

健全案例指导和通报机制

健全各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是《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推动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抓手。

市人大常委会提出2021年在区县全面落实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提前完成全国人大提出的工作要求。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加强对区县工作的全过程督促与指导,于去年6月底,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全覆盖”目标如期全面实现。

“在这一过程中,32个区县制定或修改了备案审查工作制度,34个区县设置了备案审查专门机构,纠正问题文件30余件,区县人大备案审查工作更加规范化、显性化。”李媛介绍。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将着力推动建立专项报告制度常态化机制。

“我们将以备案审查年度工作情况报告为抓手,推动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督促区县(自治县)人大监察法制委(或者其他备案审查工作机构)每年一季度要向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情况,并由常委会会议审议。”李媛表示,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将对相关工作的推进情况予以跟踪督促,并适时组织核查,对相关情况予以通报。

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还将指导区县人大做好换届后的备案审查机构和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备案审查工作向乡镇延伸。在全面清理乡镇人大和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督促区县人大加强对乡镇文件管理工作的培训指导;协同司法行政部门选取部分乡镇作为试点,对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开展审查。

此外,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已建立案例指导和通报制度,通过精心收集汇总案例资源,开展案例分析交流,定期通报区县人大在文件制定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切实提高文件制定质量。今年,还将深化案例指导和通报制度,鼓励创新工作机制,加强相互联系交流,切实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和备案审查工作水平。

为切实加强能力建设,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创新备案审查宣传载体,增设了《重庆人大备案审查信息》,定期刊发两级人大备案审查工作动态。“今年,我们将继续用好《重庆人大备案审查信息》载体,围绕典型案例开展宣传,营造良好交流互动氛围,共同提升工作能力。”李媛说。

 

2022年工作安排

一、加强《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宣传报道,编写条例释义,及时开展解读,推动条例全面贯彻实施。

二、推动向常委会报告备案审查年度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深化案例指导和通报制度,积极探索备案审查工作向乡镇延伸。

三、持续优化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功能,继续做好我市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试点工作。

四、加大培训力度,丰富形式、精选主题,实现市、区县、乡镇人大三级培训全覆盖。

 

记者|宋婷婷

编辑|朱苗 成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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