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工作情况报告

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工作情况报告

日期:2022年05月18日 来源:重庆人大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有力监督支持,生态环境部大力指导下,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提高站位、凝聚共识,挂图作战、合力攻坚,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拓展新局面。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为优,纳入国家考核的74个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8.6%,高于国家考核目标1.3个百分点,排名长江经济带11省市第一名、全国第二名;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26天,比2020年减少7天,比2019年增加7天。其中,优的天数达146天,比2020年增加11天,比2019年增加27天,PM2.5平均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评价空气质量六项指标连续两年全部达标,土壤、声、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重庆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空气更清新。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强化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率先垂范,共同担任市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领导小组组长、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总河长、市总林长。市委陈敏尔书记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部署推进会等研究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多次深入区县、部门指导推动重点工作;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常抓在手,推动落实长江生态保护修复、锰污染综合整治等重要专项工作,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有效落实。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全年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等80余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等会议精神,研究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系列决策部署,认真办理落实市委陈敏尔书记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的31件批示要求、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作出的97件批示要求,坚决从政治上认识、从政治上落实。目前全市涉“锰污染”整治问题并纳入退出计划的56家锰矿开采企业、25家电解锰企业均已全部停产,涉长江沿岸污水溢流入江问题已基本摸清主城排水系统情况,嘉阅滨江房地产信访事件得到妥善处置,有效助力经济社会开局良好、起步扎实。

(二)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助推高质量发展有力有效。把“绿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学好用好“两山论”,走深走实“两化路”,在全国率先发布实施“三线一单”并研发使用智检服务系统,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园区规划环评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助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制定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规划,编制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实施方案,上线全国首个覆盖碳履约、碳中和、碳普惠的“碳惠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平台,组建全国首个区域性气候投融资产业促进中心。我市作为西部唯一省市参与全国碳市场联建联维,碳市场碳排放指标累计成交量、成交总额分别为2791万吨、5.14亿元。深化生态环境“放管服”改革,落实重大项目环评推进工作机制,优化建设项目全过程环境监管服务,进一步扩大环评告知承诺制施行范围,全年准予许可项目环评文件3100余个,涉及总投资5100余亿元,全力推动交通、水利等重大项目落地。

(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聚焦大气、水、土壤等关键领域继续开展污染防治行动,我市在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考核中获“优秀”。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落实我市第1、2、3号总河长令,强化工业、城乡生活水污染治理,加强水资源、饮用水安全保障,聚焦不达标流域、重点河流开展驻点帮扶、现场督战,系统、科学、精准指导流域综合整治,临江河、璧南河、大溪河、龙溪河、梁滩河等流域水质根本好转,48段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得到巩固,全市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制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船舶码头污染物接收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突出控制交通、工业、扬尘和生活污染,实施网格化精细管控和空气质量精准预报,持续开展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和夏秋季臭氧污染防控行动,完成337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淘汰老旧车8.9万辆,创建和巩固扬尘控制示范工地430个、示范道路430条,新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101平方公里,空气质量优的天数达历史最好水平。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持续开展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完成土壤污染地块状况调查448块、修复15块,稳步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深化中心城区“无废城市”建设,在全国率先开展跨省域“无废城市”共建,首创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制度并拓展延伸至云南省、贵州省,相关做法获国家肯定并推广。

(四)加强生态保护修复,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更加牢固。坚决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严格管控生态空间,统筹推进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和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绿盾”行动发现自然保护地内需整改的2037个问题已整改1912个。深入推进广阳岛片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渝北区、北碚区被评为第五批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开展系列专项执法检查,全年处罚环境违法行为2200余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共建环境共保,两省市各级、各部门签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协议70余项,长江上游生态大保护日益加强。

(五)着力解决环境问题,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显著增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制定《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五年工作计划》,配套出台专项督察、驻点督察、日常督察、环保约谈等20余项制度规范,在全国率先实现46个市级部门和30个市属国有重点企业督察全覆盖,有序有力推动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目前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涉及152项整改任务已完成150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涉及62项整改任务已完成39项,两轮次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办结率达99.8%;三轮次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29个问题已整改28个,均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缙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问题综合整治、餐饮船舶污染治理等得到国家高度肯定,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办评价我市整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六)强化环保支撑保障,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有效提升。统筹推进我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制定出台改革文件48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等成效明显。配合出台《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修正《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发布《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法规标准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强化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启动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西南分院和重庆市绿色智能环保技术与装备制造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高标准建成投用新城市放射性废物库,拓展全市一体化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应用功能,有序开展碳监测评估试点。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抓好疫情防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做到医疗机构、集中隔离点及设施环境监管与服务100%全覆盖,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100%全落实,“处理疫情城市医疗废弃物的应急解决方案”助力重庆获第五届“广州国际城市创新奖”,重庆为中国唯一获奖城市。加大生态文化培育,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宣传“十进”、环保设施公众开放、高校“生态文化周”等活动,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刊发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报道900余篇,推动形成全民共建共享生态文明建设大格局。

(七)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纵深发展。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成立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党的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工作,自觉维护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各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800余次,专题组织生活会60余次,43件民生实事全部完成,党员干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氛围更加浓厚。统筹推进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常态化开展“以案四说”“以案四改”,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从严监督管理干部,深入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全覆盖完成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回访考察,激励担当作为,系统干事创业氛围更加浓厚。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及重点任务

2022年,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更好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保障和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制定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及水、大气、土壤和农村等专项规划,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市六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是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记保护好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始终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二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参与制定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意见、碳达峰实施方案,积极主动服务“六稳”“六保”,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二氧化碳达峰推进总量减排、源头减排、结构减排,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三是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参与推进治水、建林、禁渔、防灾、护文,深入推进广阳湾智创生态城建设,扎实推进生态廊道、“两岸青山·千里林带”等重点生态工程。四是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展广度,聚焦大气、水、土壤等关键领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保持为优,74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97.3%,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稳定在320天以上,土壤、地下水、辐射环境质量总体稳定。五是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统筹推进我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深入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深化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共建环境共保,加强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保障库区生态环境安全。六是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适时启动新一轮例行督察,统筹督促解决群众关注的各类生态环境问题。七是全面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完善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加强生态环境科技创新和大数据运用,创新生态环境宣传方式方法,积极培育生态文化、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八是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加快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