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重庆市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正式施行 铁路沿线这些行为被禁止

5月1日起《重庆市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正式施行 铁路沿线这些行为被禁止

日期:2022年05月24日 来源:重庆人大

重庆市交通局举办《重庆市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会。重庆市交通局供图

  随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入推进,重庆市和四川省迎来铁路建设发展的黄金机遇,保障铁路安全问题显得更加重要。

  记者23日从重庆市交通局、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成都局集团公司联合组织举办的《重庆市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贯会上获悉,该《条例》已于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成为重庆市铁路安全管理的有利保障。

  目前重庆市铁路营业里程2394公里,铁路网复线率71%,其中,高铁通车里程839公里,已基本形成“一枢纽十一干线”的路网格局,覆盖30个区县,可直达成都、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全国主要城市。

  “该《条例》作为重庆市首次发布关于铁路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对于建立健全全市铁路安全管理体制机制,规范铁路沿线生产生活行为,深化川渝协同立法实践,保障铁路安全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重庆市交通局副局长万雅芬在会上说道。

  据了解,《条例》分为总则、建设安全、线路安全、运营安全、协作机制、法律责任7章,共58条,明确了铁路安全管理运行机制、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安全设施设置管护责任等方面内容。

  其中,对铁路沿线危险性大的生活生产活动行为,作出禁止。

  在既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基础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禁止堆放弃土、垃圾以及柴草、秸秆等可燃物或者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

  禁止修建水塘、改变汇水河道等行为;

  禁止向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排水;

  禁止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五百米的范围内放飞鸟类、升放低空漂浮物体或者擅自升放低空飞行物体;

  禁止在铁路桥梁下非法搭建建(构)筑物。

  同时,还对铁路安全具有较大影响的行为进行限制。

  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实施基坑施工、铺设管道等行为的,应当征得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在安全保护区外五十米范围内堆放弃土、在铁路隧道上方中心线两侧五十米范围内钻探等可能危害铁路安全的,应当事前与铁路运输企业协商一致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记者|董进

编辑|朱苗 成鑫

来源|华龙网 http://cq.news.cn/2022-05/24/c_112867828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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