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人大:出台办法规范审议意见办理

垫江县人大:出台办法规范审议意见办理

日期:2022年07月15日 来源:重庆人大

 “赞成34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近日,垫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垫江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办法》,标志着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从此有了标准。

如何确保审议意见“提得准”?办法明确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会前应当认真研读专项报告,围绕审议议题参阅相关资料,必要时可开展调查研究。同时,明确提出的意见建议要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行性,旨在推动“一府一委两院”解决1-2个有能力或者具备条件解决的问题,做到重点突出、简明扼要,真正实现少而精、求实效。

如何确保审议意见“落得实”?办法明确提出“一府一委两院”为审议意见的承办单位。“一府一委两院”应当在收到常委会审议意见之日起三个月内,将办理情况向常委会书面报告。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应当包括“对审议意见处理所作的工作、为落实审议意见所采取的办法和措施、采纳吸收意见建议情况、对存在问题列出整改清单”等内容。

如何确保审议意见“办得好”?办法明确要求,审议意见督办遵循对口负责的原则,明确由人大相关专工委室开展全过程督查,持续跟踪“一府一委两院”办理进度,随时掌握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及时沟通存在问题。同时,为使跟踪督办环环相扣,县人大各专工委室还要在主任会议上汇报审议意见督办情况,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提出审查意见并给予评价。主任会议认为有必要的,可将“一府一委两院”办理情况报告作为常委会会议议题,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对于办理不符合要求的,可采取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依法督办。

“办法的出台,落实了审议意见办理的后半篇文章,实现了对所有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督办全覆盖。为确保办法的落实不走过场,县人大常委会还专门印发了《关于县人大各专委会常委会各工委室对口联系单位(部门)的通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粟登琳介绍道。

 

通讯员|刘显林

编辑|朱苗 成鑫

 

相关区县: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