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人大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建设

渝北人大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建设

日期:2021年06月25日 来源:重庆人大

本报讯  “2020年,渝北区人大常委会共收到报备的规范性文件25件,区人大监察法制委办公室接收登记后,全部都按照职责分工,将文件分送给相关的专工委(室)先进行初步审查,由对口联系的专工委(室)提出审查意见。如:财政经济委审查了6件,社会建设委审查了4件,等等。最后,监察法制委再对报备的25件文件进行全面审查,审查率达到100%,实现了报备审查全覆盖。”

在近日召开的渝北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该区人大监察法制委向常委会作了如上报告。这次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上年度渝北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报告显示,渝北区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推进顺利、开展有序,经形式审查,报送的文件全部符合备案要件,均已作为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

会上,渝北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建设,本届人大对《重庆市渝北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订和完善,删去了原文件标题中的“试行”二字,对文件的审查机构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对部分条款内容和文字进行了修改,对责任追究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补充。通过修订办法,进一步督促区政府及其部门、各镇街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报备、内部合法性审核等工作机制,做到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该区人大还健全了规范性文件前置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凡区人大及其常委会、镇人民代表大会拟通过的规范性文件,在提交会议审议前,均须由区人大监察法制委会同相关专工委(室)进行前置合法性审查,确保文件的合法性、适当性和可操作性。

在备案审查的同时,按照市人大的要求,该区人大还大力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0年,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和野生动物保护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针对存在的问题,常委会会议要求,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规范性文件报备格式和时限报备。区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督促区政府对各部门、各镇街规范性文件进行定期清理和评估,根据制定文件的法规政策依据调整变化情况,及时对文件作出相应的修改或废止,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通讯员|张永海

编辑|朱苗 常畅

相关区县: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