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大要做乡村振兴“生力军”

乡镇人大要做乡村振兴“生力军”

日期:2021年09月03日 来源:重庆人大

乡镇人大作为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承担着多项重要任务,扮演着“司号手”角色,发挥着“生力军”作用。

乡镇人大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引方向、指导工作。结合地方实际,紧紧围绕产业发展,定期不定期组织代表深入农村、深入农民,掌握社情民意,了解真实情况,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的调研工作,为当地乡村振兴战略出谋划策,提出建设性意见与建议,在激发农村内生动力、增强农村发展后劲上体现人大作为。

强化学习,做宣传引导的倡导者。乡镇人大要学深悟透涉及乡村振兴战略的各项政策法规,准确把握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内涵与目标任务,深入村组宣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要求,着力引导广大群众投身到“乡村善治工程”中,营造“人人参与,全民支持”的良好氛围。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担负起时代赋予的重任,引导代表带头创业和带领群众创业。要积极发挥人大代表在思想素质、个人品质、眼界见识方面的优势,以实际行动谱写出无愧于时代的光辉业绩。

深入调研,做基层治理的探索者。乡镇人大要利用自身工作优势,为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积极履职,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的模范带头作用。要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聚智聚力,落实好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要支持代表带头参与治安民调、接访走访、群防群治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不安全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要深入分析产生、制造、激化社会矛盾的多层次因素,探索寻找出缓解、控制、化解社会矛盾的手段、方法和规律,为加强社会管理建言献策,夯实自治、法治和德治“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基础。

积极带头,做产业增收的带动者。乡镇人大要扮演好“司号手”的角色,支持指导代表用好用活产业发展政策,积极领办经济实体或产业基地,成为增收致富的“一轮明月”,又要充分发挥带动作用,点燃产业兴旺的“万家灯火”,促进农村产业整合发展,成为推动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动力引擎。要充分发挥植根群众优势,助力乡镇党委政府或村(居)党组织,为乡村振兴实施汇聚磅礴力量。

向上向善,做文明乡风的引领者。乡镇人大要引导代表做移风易俗的践行者、引领者和宣传者,以正确导向和行为示范带动广大群众破旧俗、立新风;要以村规民约为抓手,细化婚丧嫁娶方面有关要求,用群众自治的方式来引导群众实现自我管理,推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要引导村民传承传统美德,以先进文化涵育文明乡风。

 

作者|姚建国(秀山自治县梅江镇人大)

编辑|朱苗 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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