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我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调研报告

李瑜波
日期:2021年09月07日 来源:重庆人大

内容摘要:当前,城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问题已成为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重大公共安全问题,成为加强城市治理和维护安全稳定的重大问题。本文分析了我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设施配备不足、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强、社会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等问题,针对性地提出了打造全市智慧消防科技监管系统、筑牢社会消防安全意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等对策建议。

关键词:消防安全;高层建筑;老旧小区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的高层建筑与超高层建筑越建越多。而重庆高层建筑更为密集,重庆超100米的超高层住宅有2219幢,是北京的17.8倍,居全国第一位。随着高层建筑数量增长的,还有频发的建筑火灾事故,给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危害。做好新时代城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中央有要求,法律有规定,市委有部署,群众更有期盼,需要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并切实抓紧抓好。

一、我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消防安全设施配备不足,消防经费投入还不够。一是高层建筑数量庞大但消防设施不足。据2020年数据,重庆目前有高层建筑3.6万栋,已建成高度200米以上的超高层建筑共有60栋,数量位居中国内地第四位,仅次于上海、广州和深圳。在这庞大的高层建筑和超高层建筑中,一些早期建成的高层建筑没有严格的消防安全标准,所以消防设施不完备。二是自动消防设施配备不足。据公安部消防局2017年数据,目前全国23.5万幢高层住宅建筑中,未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占到46.2%,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平均完好率不足50%,这种情况在重庆的高层建筑中也大量存在。三是政府与企业对消防经费投入不够。近年来,市政府将老旧居住建筑的消防设施改造纳入民生实事项目,2015年至2018年共投入7.2亿元,先后完成了1.2万幢建筑的改造,解决了大量的高层建筑消防问题。2020年,市政府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共排查高层建筑3.6万栋,整改各类隐患15.7万处,接通消防用水4014栋,3068栋正在施工整改,解决了大量的城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得到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但总体来看,政府对消防安全工作和消防设施建设与改造方面的资金投入仍然不足,还尚未覆盖到所有高层建筑。不少高层建筑的业主单位对消防设施的投入也不够,导致不少社会单位的高层建筑消防设施陈旧老化。四是科技消防的投入不足。目前,重庆超过100米的超高层住宅有2219幢,如已建成的重庆环球金融中心310米,重庆来福士广场350米。还有在建的重庆中心高达380米、重庆塔高达430米、陆海国际中心高达458米,A-ONE高达470米。对于这些庞大而密集的高层建筑,如何利用智能化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加强监管,需要引起高度关注。

(二)老旧高层消防问题不少,历史遗留问题与欠账多。一是主城区部分老旧民用高层建筑消防设施较差。重庆3.6万栋高楼有58%集中在主城区,其中渝中、江北等城市核心区高层建筑密度最大,解放碑地区已达每平方公里189幢。这些高层建筑中,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居民楼房消防设施普遍简陋且丢失严重,危害巨大。二是一些老旧高层建筑虽有消防设施但却不能正常使用。据2020年6月的统计数据,重庆存在消防用水问题的高层建筑共有6309栋,90%以上集中在住宅小区,虽然已整改近30%,但整改的多是难度较小的建筑。一些高层建筑虽有消防用水,但存在水压、水量不够的情况,有的甚至只有管道根本没有水,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无法取水危害巨大。三是一些老旧高层建筑历史遗留问题突出隐患巨大。如这些老旧建筑无业主单位无大修基金,导致不能对老化、故障设备及时进行维修更换,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四是一些老旧高层建筑的救援条件不具备。重庆是山地城市,一些修建较早的老旧高层建筑周边重新规划建设后,进入小区或高层的通道异常狭窄,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无法通过狭窄通道进入救援。

(三)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产权多元主体责任落实难。一些高层建筑为合用建筑,产权单位多,使用单位也多,往往一栋高楼里有很多单位,导致在消防安全管理上各自为政,多头管理现象突出,致使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二是少数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难。对于消防部门提出整改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问题,企业找各种理由搪塞拖延、心存侥幸,导致问题长期存在。三是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难。一些负责高层建筑安全的物业管理不到位,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和管理责任不到位,为了一些局部利益,将小区消防通道开辟为停车场,或因业主违法停车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问题较普遍,有的单位擅自封堵室内消防通道,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比如,2020年初加州花园火灾,因业主违法停车占用消防通道影响了救援。四是企业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难。包括有明确主体责任和没有明确主体责任的企业,不想花钱,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形同虚设,导致维修难和改造难。五是企业“三供一业”交接后房屋问题多。一些国有企业的老旧房屋消防安全问题突出,虽然经过整治交给地方政府,但一些安全隐患难以彻底整治,有的老旧房屋有管无水,有的房屋根本无法更换水管,导致整改交房后一些建筑仍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四)消防安全意识不强,全社会参与还不够。一是企业负责人消防安全意识不强。部分高层建筑产权单位对消防安全工作认识不到位,不愿投入资金加强消防安全设施建设。二是企业管理者认识不到位。消防安全知识缺乏,有的甚至不会操作消防设施,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三是部分高层建筑居民消防安全意识不强。一些老旧高层住宅通往楼顶的逃生通道封闭现象严重,当低楼层发生火情,高层居民避无可避。一些老旧高层房屋外立面封闭情况较为普遍,阳台杂物较多,雨篷不防火,空调老旧且安装不规范。据统计,目前全市共有1.01万栋高层建筑装有突出外墙的防盗网,总面积达到200万平方米,同时,有6800余栋装有可燃雨棚,总面积74万平方米。四是全社会的应急救援能力严重不足。对所有高层建筑单位与入住企业开展的消防安全应急演练没有做到全覆盖,大量的高层建筑内的企业与人员对消防应急救援演练不感兴趣,街道社区组织的消防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参与的居民较少,全社会的消防应急救援意识较弱,应急自救能力严重不足。

二、对加强我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建议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解决好我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问题,一定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指示要求,实现从人防到技防的转变,单兵作战到整体作战的转变,消防管理到消防治理的转变,并从构建一个系统、强化两大保障、营造三个氛围、健全六大制度等入手,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消防安全工作格局。

(一)构建一个系统:打造全市智慧消防科技监管系统。坚持从人防到技防的转变,面对全市庞大的高层建筑,坚持创新思路,运用大数据智能化的手段来构建重庆市智慧消防系统,打造智慧化的科技监管系统。科学制定重庆智慧消防专项规划。全面建设重庆智慧消防系统,争取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和公安部的项目和资金支持,为全国大城市建设智慧消防管理系统积极探索。建立定期排查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家底清、情况明和对症施策。

(二)强化两大保障,构建消防安全强大支撑系统。一是强化法治保障,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法规。针对新时代消防安全工作的新要求,建议市人大常委会结合国家消防体制改革要求,加快推动《重庆市消防条例》的修订工作。建议市政府加快完善《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提供法制保障。二是强化资金保障,健全消防安全经费投入机制。建议市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政府消防安全工作经费保障机制,让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有规划、有装备、有设施、有资金、有保障。为全市超高层建筑配备应急救援最新装备。对老旧居民高层建筑的消防设施设备开展专项整治和拉网式排查,查漏补缺完善消防设施。进一步加大企业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投入,落实企业主体的法定安全责任,切实做好自身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以及改造工作。

(三)营造三大氛围,筑牢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一是营造全民参与消防工作的氛围。将消防安全工作由消防应急系统“单兵作战”思维转变为全民参与的“整体作战”思维,在全市普遍建立定期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机制,从机关、企事业单位到各级学校,做到全市各行业全覆盖,在全社会形成人人支持消防、人人参与消防的浓厚氛围。二是营造全社会关心消防安全的氛围。建立全市各类新闻媒体与户外广告的公益宣传机制,全市的电视报刊宣传专栏户外广告等拿出公益时段向市民开展消防安全与应急救援宣传,通过网站、微博、微信、手机短信平台等,定期向市民发布针对性消防安全提示,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消防安全的氛围。三是营造街道、社区全面参与消防安全工作氛围。进一步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职能作用,强化资金支持和消防设施设备保障,指导街道、社区建立常态化的消防应急机制和开展日常应急演练,让居民群众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工作。打造一支沉入社区、深入楼栋、融入居民的应急救援队伍,在全社会形成共治共防共享的消防安全工作格局。

(四)健全六大制度,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一是建立监管责任落实督查工作制度。建立监管责任落实督查工作机制,督查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好管理责任和监管责任。建立消防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机制和重大风险评估机制。建立电力燃气等部门对高层建筑用电用气等常态化检查机制。二是建立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应急演练制度。对所有高层建筑内企业与居民进行分类别的应急演练培训,全面提升高层建筑内所有人员的应急逃生能力。针对老旧居民高层建筑的群众开展应急逃生演练与宣传,让居民群众不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掌握应急自救能力。三是建立部门联合执法监管制度。要改变仅靠消防应急系统单兵作战思维,强化相关部门的整体协同能力,切实增强公安机关、规划资源、国土房管、商务等部门的工作责任。建立部门信息沟通机制,对一些重点突出的消防安全问题,加强联合执法,坚决清除消防安全隐患。四是建立分类问题监管处置制度。对有产权单位、有物业的高层建筑要依法加强监管和巡查,依法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既没有物业又没有完善的消防设施的老旧居民高层建筑,由财政给予专项资金逐步改造。五是建立坚决整改消防安全问题工作制度。建立消防问题不整改企业黑名单制度,与银行信用系统对接,并定期向社会通报,在全社会树立起消防违法必处理、突出问题必整改的消防安全意识。六是建立中央企业“三供一业”移交后老旧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与快速处置机制。建立对“三供一业”移交老旧建筑的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同时,优化申报处置机制,将申请使用大修基金的管理权限由中央企业转为房屋所在的街道办事处。

 

作者单位|渝中区人大常委会

编辑|朱苗 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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