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人大常委会:加强人大代表建议督办工作

永川区人大常委会:加强人大代表建议督办工作

日期:2021年09月08日 来源:重庆人大

认真研究处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并负责答复,是有关机关、组织的法定职责,也是对人民群众期盼和诉求的最好回应。近年来,永川区人大常委会坚持把督促办好人大代表建议作为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不断尝试和探索新方法新举措,促进承办单位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他们的做法,可供借鉴。

督促承办单位重视。一是高规格召开交办会。区人代会结束后一个月内,由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联合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区人大常委会、区“一府一委两院”主要领导固定出席会议并对办理好代表建议提要求。二是将办理代表建议作为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报告履职情况必须报告的内容。区人大常委会听取有关人员履职情况报告前,采取查代表建议承办单上是否有主要领导阅批签字、查单位领导班子会议上是否有研究办理代表建议工作记录、查答复件原稿是否有承办单位领导审核把关等方式,专项调查核实报告人员办理代表建议情况,检查结果作为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评议报告对象的重要参考。三是将办理代表建议工作纳入承办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制定办理代表建议工作考核细则,从领导重视、办理过程、代表回执评价、代表二次评价四个方面,对10项具体内容进行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得分根据实际占比换算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结果。

创新督办方式方法。一是坚持“重点督”。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综合人代会各代表团、区人大各委室、区政府办公室推荐情况,每年确定10件左右建议作为重点督办建议;明确重点督办建议由区政府领导领办、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实行单独交办、逐件汇报、满意度测评;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亲自参与审定办理方案、参加沟通见面会和实地调研、审阅办理答复函和办理报告。二是完善 “二次评”。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从办理态度、办理效能、办理结果、综合评价四个方面,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对每件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开展“背靠背”综合评价,将评价结果与年度考核和评优评选挂钩,对办理评价“不满意”的建议全部要求重新办理。该制度实行3年来,共有9件建议被要求重新办理,5个单位被取消评选先进单位资格。三是注重“现场办”。明确承办代表建议10件以上的单位要召开现场办理会,邀请提建议的代表、分管区领导、区人大联系委室和区政府督查办负责人参加;承办单位负责人逐件汇报办理方案、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增强面对面沟通的效果。四是开展“回头督”。每年年底随机抽取A、B类建议各5件和连续3年反复提出的代表建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带头,深入承办单位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逐件核查办理工作全流程,对办理不实的,要求按期整改并书面汇报整改结果。2020年对区新图书馆建设、南瓜山水库征地两条建议办理工作出具了整改意见函,要求承办单位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区人大常委会出台了代表重点建议督办办法、代表建议评价规则、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评选办法等制度,要求承办单位建立办理工作领导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考核奖惩制等,从制度层面确保办理工作有效落实;完善了代表建议交办目录内容,增加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联络员及其联系方式,鼓励代表主动问事,随时了解办理工作进度;建立了代表建议数字化管理系统,全流程规范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促进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更加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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