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1年10月11日 来源:重庆人大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我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年7月26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郑向东

市人大常委会:

我受市长唐良智委托,现将我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党的十九大以来,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摆在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突出位置。陈敏尔书记明确要求,要下大力气解决破坏长江生态问题,从源头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整改。唐良智市长多次研究部署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张轩主任带领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同志及人大代表多次开展实地督导,系统研究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王炯主席率队开展“重庆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调研活动,就“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深入调研座谈。其他相关市领导靠前指挥、推动落实。全市各级各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工作进展情况

党的十九大以来,市政府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成立以唐良智市长为组长、5位市领导为副组长、25个市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作为重点任务,组建工作专班,采取目标管理、定期调度、督查指导、现场会议推动、年度绩效考核等措施,纵深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截至2020年年底,全市化肥使用总量已实现连续5年递减、农药使用总量连续10年递减,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7%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7.7%,比2017年分别提高15、5、78个百分点,农业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一)优化功能布局,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源头管控。印发《重庆市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实施规划(2016—2025年)》《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等,构建全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划体系。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要求,扎实推进种养业功能区划定,建好管好125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科学划定养殖业“三区”,严格管控1.35万平方公里畜禽禁养区和2469处渔业禁养区,关闭搬迁畜禽养殖场(户)5926家。强化准入管理和底线约束,37个涉农区县和万盛经开区均建立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二)坚持举一反三,聚力整改涉农环保问题。把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要民生工程,制定整改方案,精准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限时销号。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涉及畜禽养殖污染等8项整改事项,已于2017年12月全部整改到位。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涉及农业面源污染3项整改任务。其中,化肥农药减量已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减量增效工作;畜禽污染资源化利用完成阶段性整治目标,常态化持续推进;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已完成整改5569万吨,占整改任务的53%,其余任务正按整改方案有序推进。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土壤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发现的涉及农业面源污染问题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评议反馈的控制农业种植污染、防治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等3个方面问题,目前已完成阶段性任务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三)实施专项行动,推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制定化肥、农药减量工作方案,逐年下达目标任务。围绕用肥用药重点产业,建立规模种植主体减量清单,采取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水肥一体化以及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等措施,实现化肥、农药使用总量持续下降,2020年分别减少到89.8万吨、1.62万吨,比2015年分别下降8.1%和11%。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分别提高到40.3%、40.6%,比2015年分别提高8.8、4个百分点。

(四)加强配套建设,全面提升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能力。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加力补齐治污设施装备短板。截至2020年年底,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9.74%,比2018年提高8.57个百分点。大力推进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治理,推广雨污分流、干湿分离等减量技术。扎实推进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2017年以来实施池塘“一改五化”63.8万亩,推行“鱼菜共生”31.7万亩,建成国家级健康养殖示范场163家。全市30亩以上专用池塘养殖场实现水产养殖信息管理系统全覆盖。

(五)注重试点先行,深化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坚持疏堵结合、因势利导,加强秸秆露天禁烧管理,引导开展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等综合利用,重点推进5个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区县建设,在11个区县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2020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量达到760万吨左右。制定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和工作方案,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建成回收网点3083个、分拣贮运中心40个,近3年共回收废弃农膜2.23万吨,完成目标任务的117%。在20个区县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2020年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2200余万个。

(六)强化技术支撑,积极探索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依托科研院所、推广机构,组建14个现代产业技术专家团队,围绕种养关键环节,开展节能减排、生态治理、循环利用等技术研发,制定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地方技术标准10余项,集成养殖尾水治理典型模式7种,“鱼菜共生”列入全国4个尾水治理模式之一,2项技术入选全国农业主推技术。扎实开展农业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创建果蔬茶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三园两场”927个、示范面积1021万亩,璧山区、开州区、武隆区入选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

(七)完善支持政策,创新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机制。制定《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初步形成治污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支持;有机肥替代化肥专项补贴;病虫害统防统治、粪污集中处理、秸秆收集等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补助;生态绿色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贴费等8类30余项扶持政策体系。2016—2020年,共安排各级财政资金28.2亿元用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思想认识有偏差。基层一些地方没有从战略和全局高度重视农业面源污染,没有从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角度推进工作,防治工作缺乏系统性、针对性。有些地方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标准把握不准,脱离农业生产实际,甚至搞“一刀切”。个别地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还停留在点上,没有转向全面推开,特别是对分散农户宣传培训还需持续加力。

(二)山地农业生产条件致使防治工作难度增大。我市山地丘陵面积占比高达98%,其中15度以上坡耕地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39%,土地零碎,地块分散,水土流失风险明显高于平原地区。同时,我市属自然灾害频发重发区和高温高湿环境,重大病虫害易发多发,持续提高农药化肥利用率、减少使用总量存在较大难度。

(三)农业绿色生产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业绿色发展尚处在起步阶段,现有治理技术、治理方式成本高、投入大。比如,生物农药成本较化学农药普遍高2倍以上,加厚和可降解地膜价格是普通农膜的2—3倍,太阳能杀虫灯等绿色防控技术一次性投入大。低成本、易操作、高效率的绿色生产技术供给不足,部分技术使用要求高、专业性强,大面积推广应用还有困难。

(四)农业面污染治理资金需求较大。农业面源污染涉及面广、治理任务重、资金需求较大。据调查,我市施用有机肥年平均成本约700元/亩,若全市耕地全部推广使用有机肥,每年将新增投入196亿元;全市年产秸秆约970万吨,秸秆收集成本500—700元/吨,若集中回收1/3,则需每年新增投入16亿—22亿元。

(五)改变农民生产习惯还需较长时期。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农民是主角。但现在留守农民普遍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农业环境保护意识比较淡薄,存在不会运用先进农业生产技术、使用农业投入品不合理等现象,一定程度上造成农业面源污染。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坚持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作为“三农”领域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举措,作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工作要求,强化上游意识,担起上游责任,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聚焦产前、产中、产后三个环节,突出投入减量、粪污减排、资源利用、循环发展四个关键,强化法规制度、科技创新、扶持政策三个支撑,以钉钉子精神抓实抓细抓深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作出更大贡献。重点做好7个方面工作。

(一)抓规划编制,构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新格局。坚持以“生态+”理念谋划发展,以“+生态”思路发展产业,立足区域自然禀赋和环境容量,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纳入全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重点内容,科学编制《重庆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十四五”规划》。分产业、分区域、分区县、分年度制定完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短期、中期、长期防治目标,逐年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形成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严格监督管理,增强规划方案执行刚性,逐项落实各项任务,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

(二)抓制度建设,完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体制机制。着力完善农业产业负面清单制度,引导农业产业向优势区域、适宜区域布局。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支持保护制度,研究制定普惠性政策措施,加快构建以高质量绿色发展为导向的新型农业补贴政策体系。健全农业面源污染调查监测制度,完善监测网络,提高监测水平。

(三)抓关键环节,推进防治重点任务落实落地。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行动,突出抓好重点产业、重点区域、重点主体,示范带动全市化肥农药科学合理使用。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成果,提升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装备和工艺,提高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水平,依法查处直排偷排暗排行为。加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严禁肥水养鱼、滥用抗生素,以健康养殖技术应用推动水产养殖减排。强化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开展秸秆全域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因地制宜实施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等资源化利用。推进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健全完善收运和处理体系,提升农膜回收能力。

(四)抓科技支撑,提升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水平。加强农业面源污染过程机理研究,探索集成更加适合丘陵山区和立体气候特点的治理技术和治理模式。研发生态控制、生物防治、粪污处理等新型机械装备。推广无公害蔬菜生产、标准化畜禽养殖、生态渔业健康养殖等清洁生产技术。健全完善种植业污染治理、水产养殖尾水排放等标准规范。

(五)抓生态循环,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合理规划产业发展空间,坚持“以地定畜、种养结合”,调整优化畜禽养殖与种植业生产布局,促进区域性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全值利用、梯次利用,努力实现“零排放”和“全消纳”。探索建立种养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长效运营机制,延伸链条、促进增值。深入实施农业绿色高质高效行动,推动“三品一标”农产品扩面增量。

(六)抓问题整改,补齐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短板。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巩固提升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国人大常委会土壤防治执法检查和市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评议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持续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改彻底、改到位、改出成效。健全问题整改长效机制,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突出问题。

(七)抓综合保障,形成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强大合力。督促指导各区县,市政府各部门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落实机制。强化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职能职责,建立常态化调度推进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引导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对区县督促指导和考核,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绩效评估内容。加强农业环保执法队伍体系建设,持续开展生态环保法制教育,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加强宣传培训,广泛开展政策、技术等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公众和农民参与,形成全社会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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