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全市消防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重庆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全市消防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1年7月26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日期:2021年10月11日 来源:重庆人大

市人大常委会:

消防事业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消防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改革和决策部署。按照党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消防体制进行了改革,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监督检查等方面发生了许多新的变化。2018年10月以来,我市对标党中央要求,有序推动消防体制改革,深化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安全保障。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消防工作情况,进一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庆市消防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消防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为做好此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成立调研组,今年5月以来,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副主任周旬的带领下,调研组深入万州区、涪陵区、渝中区、奉节县开展调研,实地察看消防工作情况,听取基层干部群众、一线工作人员意见建议;委托全市38个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本地区消防工作情况开展调研并提交书面报告;通过代表履职平台发放调查问卷征求市人大代表对我市消防工作意见建议;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及市消防救援总队、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应急局关于消防工作情况的汇报。在此基础上,调研组认真分析,综合研判,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我市消防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稳步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积极构建共建共治共管格局,持续净化城乡消防安全环境,全面提升城市抗御火灾和灭火救援能力,消防救援工作成效明显。2017年7月至今,全市共发生火灾34736起,死亡240人,受伤157人,直接财产损失5.15亿元;连续11年未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社会面火灾形势总体平稳。成功处置2020年渝北区“1·1”加州花园高层住宅火灾以及“两江”系列洪峰过境等急难险重任务,我市连续3年获评国务院年度省级政府消防工作考核“优秀”等次。据问卷调查统计,市人大代表对我市消防工作总体评价“好”和“较好”的占比达到90%。

(一)消防监管机制日益完善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定期听取消防工作情况报告,研究部署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工作,推动“一法一条例”有效实施。

一是完善制度规定。围绕“一法一条例”总体要求,先后制定出台《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重庆市消防安全督办约谈实施办法》《重庆市消防工作检查办法》,以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为平台,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每年开展消防工作检查,并将检查考核结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内容;民政、教育、卫生健康、文化旅游等部门联合出台10类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安全自查导则》,推动各级消防工作责任落实。

二是推动齐抓共管。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落实行业系统会商研判、季度例会、联合检查工作机制,不断夯实监管部门责任。应急、消防救援部门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住建部门有序推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及老旧小区消防设施改造工作;民政部门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公安部门进一步强化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和小火亡人控制工作,将其纳入工作考核范畴。同时,推行乡镇街道消防委托执法,将13项消防行政处罚权赋予11个经济发达镇政府实施。

三是增强主体责任。督促社会单位全员开展消防培训,落实防控举措,全市6.7万家单位全部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16743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实施责任挂牌公示,3460家火灾高危单位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231座大型商业综合体深入开展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隐患、初期扑救、疏散逃生、宣传教育“四个能力”显著提高。

(二)火灾防控工作全面推进

一是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发展。编制《重庆市城乡消防规划(2019—2035年)》,各区县同步开展消防规划修编。建成投用万州、江北、长寿、巫山等4个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按节点推动三峡库区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2017年7月至今,全市新建各类消防站43个、区域性消防训练基地13个,新建市政消火栓15871个、消防取水设施607个,基本实现公共消防设施与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发展。

二是消防隐患整治扎实开展。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上升为“一把手”工程,出台《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提升计划(2020—2022年)》,开展高层建筑综合治理。累计整改存在消防用水问题的高层建筑8027栋、电气燃气隐患11.7万处、可燃雨棚39.3万户、突出外墙防护网44.4万户,7125个小区实现消防车道标识化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和隐患整改力度,2017年7月至今,共检查单位87万家,督促整改一般火灾隐患160.4万处、重大火灾隐患621处,开展消防产品抽检7295批次,办理消防产品处罚案件656起。

三是消防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深入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和高校、中学生军训课程,开展“消防安全示范课”活动。建设市、区县(自治县)两级消防全媒体中心,建成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52处,打造消防文化主题公园16个。2017年7月至今,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共刊发消防报道1551条次,全市分类培训党政干部等6类重点群体26.6万余人次。

(三)消防组织建设不断加强

一是消防体制改革有序进行。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对标中央要求完成转隶移交、身份转改、职级套改、授衔换装、落编定岗等工作。出台《重庆市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在中央执法改革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建立公众聚集场所消防许可施行告知承诺制、取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等18项具体改革措施,加快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综合监管为抓手、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互联网+监管”为支撑、火灾事故责任调查处理为保障的新型消防监督管理体系。

二是消防队伍不断壮大。全市245个乡镇建立了政府专职消防队,配备队员2114名,588个一般乡镇建立了志愿消防队,配备队员12282名;6518个1000人以上的行政村全部按标准建立志愿消防队,配备队员41658名,覆盖乡镇、村(社)的灭火救援体系基本建立。深化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建成企业专职消防队45支,推动全市社区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成微型消防站1.3万个,并将其纳入灭火救援调度体系。加强森林火灾扑救力量建设,建成市级队伍1支、区县级队伍27支。

三是战备训练稳扎稳打。坚持战斗力标准和专业化发展方向,大力开展全员岗位练兵和比武竞赛,定期组织消防救援队伍深入辖区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综合体、易燃易爆危化品企业等高风险对象开展熟悉演练。健全消防指战员等级达标考核体系,建立指战员电子化训练档案,常态化开展信息化、实战化练兵考核。

(四)灭火救援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完善指挥控制体系。完成消防智能接处警系统示范建设及“全国消防一张图”部署应用,组建覆盖市域的三级消防应急通信队伍。制定出台《重庆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启动消防大数据应用平台建设,将全市154个消防救援站、267支专职消防队、1.3万个微型消防站和有资质的社会救援力量全部纳入调度指挥体系。在全国率先建成1个国家级重大灾害救援现场指挥部,设立6个战区级指挥方舱,在全市划建“3+3”灭火救援战区,分类组建化工、抗洪、地震等8类灭火救援编队。2017年7月至今,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共接处警20.3万余次,抢救和疏散被困人员10.3万余人,保护财产价值10亿余元。

二是全面保障救援需求。整合建筑、地质灾害、危化品、气象、水情等9大类321项政务数据,建立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等救援力量、装备物资、通信保障协议,初步实现信息共享、联勤联战。“十三五”期间,累计投入74.63亿元,配备消防车辆396台、各类舰艇11艘、装备16万余件(套),有效保障消防救援需求。

三是落实优待抚恤政策。认真贯彻应急管理部等13个国家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积极落实消防救援人员经费保障、交通出行、子女教育、优待金发放等方面的优待举措。

二、主要困难和问题

我市消防工作虽然取得了不少成绩,但综合调研中多方面反映,当前也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

(一)消防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重庆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于一体,特殊市情、特殊地形决定了消防工作面临的挑战更加严峻。

在城市,高层建筑多、地下空间多、大型综合体多,全市已建成高层建筑3.6万栋,直辖市中总数仅次于上海;地下工程7154万平方米,最大的地下工程建筑面积超过6万平方米;体量大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商业综合体231座,一旦发生火灾,灭火救援难度很大。老旧小区多,全市共有老旧小区6000余个,改造占比不到40%,还未改造整治的普遍存在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电气线路老化、消防设施陈旧、消防车道狭窄等基础性问题,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仍未彻底整治,存在很大消防隐患。违法占用消防通道现象突出,特别是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停车位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小区周边城市道路消防车通道车辆违法占用情况屡禁不止。仅今年1—6月,全市依法查处占用、堵塞消防车道违法行为就达8.8万起,成为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老大难问题。

在农村,木结构建筑多、老旧房屋多,线路老化等消防安全隐患突出,常住人口留守老人较多,老龄化突出、文化程度低,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差,“小火亡人”事故时有发生。

在林区,我市森林覆盖率已达52.5%,森林面积量大面广,无法确保全时段、全方位、全覆盖的防控管理;随着森林旅游发展,林区人员、车辆增加,在林区违法吸烟、野炊行为仍有发生,极易引发森林火灾。

(二)消防安全责任落实还需压实

一是部门和属地监管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部分行政部门和基层政府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流于形式,在落实“三个必管”上打折扣,不同程度存在对消防工作重视不够、责任不清等问题。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针对亡人或有重大影响的火灾事故,开展了74起火灾事故延伸调查,并启动责任追究,共计约谈责任部门(镇街)57个,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2人,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3人。乡镇街道开展消防委托执法工作总体积极性不高,特别是“小网格”工作人员监督不到位现象较突出,网格化管理存在一定程度“空转”现象,基层消防安全监管薄弱问题仍未很好解决。

二是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未深入压实。全市290多万家市场主体中,90%以上是中小微企业,部分企业消防安全意识较差,自我管理能力较弱,不愿投入资金加强消防安全设施建设,甚至不会操作消防设施。尤其是重罚轻纠、以罚代改的现象仍然存在,导致部分企业容易产生侥幸心理,违法违规行为反复滋生,主体责任落实需要加强。今年以来,全市消防救援机构共监督检查社会单位3万余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25万处,行政处罚2090起,临时查封187家,责令“三停”166家,分别同比增长28%、11%、37%、55%、48%,均有较大增幅。

三是部门权责关系界定不够清晰。消防体制改革后,消防救援局由应急管理部领导,市消防救援总队实行以应急管理部为主、市委市政府双重领导体制,消防救援队伍和应急、住建、公安等部门之间的责任体系、业务关系衔接尚未完全理顺,消防综合监管的办法措施还未用法定方式予以确定。比如,在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方面,还需进一步明确与应急管理部门的职责边界;在共同打击涉火违法犯罪方面,还需进一步明确和公安机关的职责边界;在涉及建设工程的行政处罚和在建工地检查方面,还需进一步明确与住建部门的职责边界。

(三)消防基础建设亟待加强

一是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存在短板。我市火灾隐患存量大,常驻人口近3200万人,但目前全市消防救援人员总数4404人,消防救援力量万人拥有率仅为1.4,为四个直辖市最低(北京5.4,天津4.9,上海4.9),专业监督执法力量相对不足。目前,全市共有合同制消防队员2258人,月平均工资不足4000元,工资待遇较低,人员“难招、难留、难管”困难长期存在。全市792个乡镇中仅有245个乡镇建有政府专职消防队,建队占比较低;虽然全市所有社区均按要求设立了微型消防站,但绝大部分没有配备专职人员,难以规范有序开展值班备勤、巡查巡防、宣传教育等工作,不能有效发挥“灭早、灭小、灭初期”的火灾防控作用。

二是基层消防站点建设仍有缺口。目前,全市建成区面积达1846平方公里,配套基层消防站162个,单站责任区面积约11.4平方公里,未达到“普通消防站责任区面积不应大于7平方公里”的国家标准,还需新建基层消防站99个。同时,现仅有水上消防站2个、轨道消防站1个,承担977千米岸线和365千米轨道的消防救援任务,单站覆盖面积过大,无法确保第一时间快速有效反应。由社会单位自建的小型消防站全市仅有6个,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消防站点建设仍有较大空间。

三是灭火救援装备力量仍显不足。全市消防装备器材建设配备种类基本齐全,但在全灾种专业化装备配备、跨区域机动装备保障能力建设、高新技术装备的应用方面还存在不足,难以有效处置重大、复杂、特殊灾情。专业化装备方面,全市仅有灭火无人机6台、远程供水泵组11套,还未配备消防直升机、路轨两用消防车、全地形供水车、山地消防车、履带式物资运输车等专业装备。战勤保障方面,消防救援局要求重庆建立2个战勤保障编组,现仅建立了1个,同时,6个灭火救援战区尚未配备物资储备库,与长时间、多地点、跨区域作战任务需求还不匹配。高新技术应用方面,承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互联网+”等新技术、新装备在消防领域应用还很少。

(四)消防宣传培训需要深化

一是行业部门消防宣传教育仍需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条要求:各级人民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团体都应结合实际加强消防宣传教育。但相关部门贯彻执行的情况参差不齐,目前教育、文化、广播电视等部门在各自领域开展了常态化的消防宣传教育,其他行业部门还停留在协同配合上,未主动实施策划,没有系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二是消防宣传模式需要改进。当前,全市消防宣传模式仍然存在“重媒体、轻群众,重形式、轻效果,重城市、轻农村”倾向,日常消防宣传教育还不够“接地气”,宣传内容和方式还比较单一,消防宣传工作的广度、深度,以及实效性有待增强。对于不同的对象没有体现出因人而异的宣传教育方式,特别是未针对出租屋及老弱病残等极易发生“小火亡人”事故的群体制定有效宣传措施,差异化宣传开展不够到位。

三是社会消防培训尚待强化。调研发现,我市部分行业主管部门、街镇未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与业务职能有机结合,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形势分析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积极性不高、实际效果不理想。一些群众反映,从未参加过消防培训或消防疏散演练。部分社会单位对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工作不重视,消防疏散演练流于形式。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虽有公共安全行业设置标准,但执业水平参差不齐,培训针对性不强。

(五)消防法规制度不够完善

一是部分法规条款规定滞后。一方面,消防体制改革后,有关部门职能职责发生变化,但消防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修订滞后,给部门监管执法带来困惑。例如,乡镇街道开展消防委托(授权)执法、建设工程消防产品监管、装修工程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还未作出补充修订,导致在日常工作开展中,容易发生于法无据、推诿扯皮等问题。另一方面,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订实施后,《重庆市消防条例》《重庆市消防设施管理规定》等我市地方性消防法规、政府规章及配套的规范性文件还未同步修订完善,与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存在冲突。

二是现实发展带来的管理不完善及真空地带。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高层建筑、私家车辆数量快速增加,消防车道占用堵塞问题和历史遗留的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风险逐渐浮现,针对有关问题的管理法规尚不完善。另外,对部分新技术、新业态、新行业、新模式的监管,缺乏完善的法规支撑,导致行业监管职责不明确,例如对群租房、日租房、民宿等住宅内经营场所,以及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等新兴产业的消防安全管理上暂无明确要求,导致基层整治工作“有心无力”,难以满足当前快速发展的需要。

三是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政策还不够完善。党中央《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明确要求:“平移部队现有政策、待遇标准”“消防救援人员继续享受国家和社会给予的各项优待”,但我市消防救援队伍部分优待政策保障力度与现役军人仍有差距。比如:消防救援人员家属随迁随调、就业安置、未就业帮扶、子女教育、医疗优先等方面均未参照部队执行。据了解,北京、天津、四川、云南等地已统一出台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但我市现有消防救援优待政策较为零散,由各职能部门分别制定、解释和执行,不利于消防救援队伍职业权益保障的规范化和长效化。

三、几点建议

我市消防工作持续向好的形势来之不易。目前,重庆的城市安全运行正处于消防风险上升期,要建成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一区两群”区域协调发展格局相适应的消防救援体系,依然任重道远。

(一)压实责任,进一步健全消防监管机制

一是健全工作责任体系。各级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定期研究消防工作,正确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消防安全的关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消防体制机制改革。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考评问责机制,强化绩效考核、政务督办等措施,切实督促相关单位深化认识、压实责任、履职尽责,建立和完善自上而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社会的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压紧压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

二是厘清部门监管职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订情况及有关法规、政策,细化政府及有关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明晰责任、厘清边界,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避免出现多头管或无人管等情况。进一步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作用,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加强消防、公安、应急、住建等部门的情况通报、信息共享,协调搞好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加快推进各级人力、物力资源整合,形成统一指挥、协调高效、处置有力的联合联动治理合力。

三是推动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监管领域、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坚持严格执法,不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强化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将消防信用管理融入全市信用平台,强化对失信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建立火灾隐患举报制度,鼓励职工和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多方合力督促社会单位真正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构建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消防工作格局。

(二)统筹兼顾,进一步提高火灾抗御能力

一是推进消防建设统筹规划。结合我市典型灾害事故特点和消防救援事业发展需要,抓紧出台《重庆市城乡消防规划(2019—2035年)》和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指标、战略任务和政策举措,明确细化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落实好消防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各专项规划的“多规合一”,避免自成体系、内容冲突、缺乏衔接,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行性;务实提出一批强基础、补短板、惠长远的重大项目,并在政策、制度、经费上给予有效保障。

二是加强消防基础能力建设。有序推进消防救援站、消防通信、消防通道等设施建设,补齐消防硬件短板。规划、住建、公安、城市管理、消防等部门要针对高层建筑、老旧小区及建筑外立面等领域存在的消防安全共性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尽快制定“管常管长”的解决方案,并组织实施;规划部门要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优化消防安全布局,预留预控消防设施用地。住建部门要指导推动市政消火栓与城市道路同步设计、施工和验收,严把建筑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关口;各区县政府要加快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在核心商圈、老旧城区等高风险区域布点建设小型消防站。要充分发挥现代科技优势,立足现有基础,加强“智慧消防”建设,将消防安全建设纳入智慧城市建设中,利用先进信息技术为传统防控火灾手段赋能。

三是完善消防隐患整改长效机制。政府各职能部门要不断强化服务和改革创新意识,坚持防治结合,提高消防事故防控水平,将防火监督和消防救援有机结合,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全面强化火灾源头管控,发动市场主体开展隐患自查整改,确保安全隐患全面排查、限期整改、有力防范,形成“发现、治理、销号、巩固”的整改闭环,逐步实现消防隐患整改的长效化。注重分类施策消除隐患,在停车设施领域,关注停车规划、扩大车位供给、强化车位管理,系统解决“停车难”问题,从源头上畅通“生命通道”;在物业管理、基层自治领域,关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业主委员会法律责任,解决消防设施隐患整改难、日常监管责任落实难的问题;在城市规划领域,关注建筑外立面管控,解决建筑外墙搭建可燃雨棚、防护网和“三合一”场所等隐患问题;在乡村振兴领域,关注消防车道、消防供水、用电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城乡消防安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在充换电设施、储能电站建设和电动车制造销售等新能源领域,关注规划设计和质量监管,杜绝先天性消防安全隐患。

(三)筑牢基础,进一步提升消防救援能力水平

一是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按照“全面覆盖、注重实效、标准适当、就近可及”原则,加快壮大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志愿消防队伍和微型消防站力量,构建多元互补的消防救援力量体系。推动全市所有建制镇按标准建设专职消防队,经济发达的镇街进行提档升级,重点企业专职消防队应建尽建,乡镇、农村按标准建立志愿消防队,街道、社区全面普及微型消防站,社会单位按要求建立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进一步优化全市地震、水域救援和化工、森林火灾扑救等8类专业力量布局和作战编成,建成一批“覆盖全市、机动灵活”的消防专业救援力量。

二是加强消防救援专业能力建设。加大投入力度,按照国家标准补齐基层消防站点缺口,适当增加水上消防站、轨道消防站布点,研究建立航空消防站必要性和可行性,夯实消防救援能力“硬件”建设。加强实战实训,创新“基础全训、分类集训、以赛促训、以战领训”等训练方式,强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与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联勤联训,构建“系统化”训练模式。坚持精准调度,构建“专业化”指挥调度体系。完善“常态+应急”值守响应机制,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加快推进灭火救援指挥部专业化科技化建设,提升通信“支撑指挥、全域作战、服务全局”的保障能力,真正实现从处置“单一灾种”向应对“全灾种”“大应急”转变。

三是加强消防救援装备力量建设。进一步统筹力量,结合市情,配置应对我市典型灾种,如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火灾扑救,山岳、水域等灾害事故救援的常规和特种车辆装备,逐步形成符合重庆实际、遂行全灾种作战任务的消防装备体系。加大专项资金投入,配齐配强消防救援、消防监管执法装备,保障消防救援、消防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加大科技支撑力度,推进“互联网+”,整合建立消防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消防救援信息多部门共享;加快大数据系统建设,构建重点行业领域消防智能化综合监管平台,用智能化促进现代监管体系建设,推动人力监管向智能监管转变。

(四)深化宣教,进一步营造全民消防氛围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消防救援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我市消防形势的严峻复杂性,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救援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系列要求,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意识,切实增强做好消防救援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把控风险隐患,坚决消除漏洞盲区,筑牢消防安全底线。

二是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强化对党政领导干部、消防责任人、重点防火岗位职工及公共场所经营者的培训教育力度,不断增强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有效提升消防管理水平。不断深化消防宣传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加强对老人、儿童等重点群体的针对性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做到各行业全覆盖,切实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营造全民消防氛围。

三是丰富消防宣传载体。依托电视台、广播电台等主流媒体,播放消防安全提示、公益广告、火灾警示教育片等,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常识和应急逃生技能。顺应“宅生活”“宅经济”等新趋势,拓展新媒体,创新消防线上服务新模式,建设数字消防体验馆,实现消防服务“居家”共享。建立全市各类新闻媒体和户外广告公益宣传机制,引导各媒体拿出公益时段或专门栏目开展消防安全与应急救援公益宣传,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和手机短信等,定期向市民发布针对性消防安全提示。

(五)完善政策,进一步健全消防制度体系

一是健全制度规定。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修订实施和日常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清理、修订完善我市消防政府规章及配套的规范性文件,重点从明确消防安全委员会职责定位、消防救援机构综合监管定位、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公安派出所和乡镇街道消防委托及赋权执法、政府统一领导下的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动态消除消防管理“真空”等方面,进一步厘清责任边界,实现责任闭环,不断建立健全我市消防政策体系。同时,对需要纳入我市地方性法规予以规范的相关内容,从全局的角度开展缜密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为下一步修订重庆消防地方性法规提供重要参考。

二是制定职业保障政策。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系统梳理、研究消防救援人员社会保障和组织保障政策,适时统一制定出台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规范保障标准、范围及流程,助推消防救援队伍稳定健康发展。完善荣誉认定制度,发掘消防救援队伍先进典型,由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加强宣传,提高消防救援队伍荣誉感。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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