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守护生命之河

依法守护生命之河

日期:2022年08月30日 来源:重庆人大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生命河,是泽惠万里的经济动脉、黄金水道、人文纽带、生态宝库,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重要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长江生态环境保护被摆在了前所未有的战略地位,明确了“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总体要求,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在各方共同努力下,长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发生了转折性变化。

2021年,长江流域国控断面Ⅰ—Ⅲ类优良水质比例97.1%,较2016年提高14.8%,长江干流已连续两年全线达到Ⅱ类水质。空气污染物指标创下史上新低,绿地面积持续扩大。生物多样性显著增强,“微笑天使”长江江豚成群出现,白顶玄燕鸥等“自然精灵”在江边安家。同时,经济社会发展也取得历史性成就。长江经济带11省市经济总量占全国的比重,从2015年的45.1%,提升至2021年的46.6%。

这份亮丽的成绩单,得益于沿江各省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将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系统思维,同心协力,齐抓共管,连续攻坚,交出了一份诗情画意的生态答卷。

四川纵深推进“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全面停止生产性捕捞,昔日捕鱼人变身护渔人,呵护长江休养生息。湖北严格杜绝不符合生态规定的发展项目,盯紧长江湖北段12480个入河排污口,开展雷霆整治,管住“闸口”。 湖南,长江干流及湘江两岸10公里范围内五百多座废弃露天矿山全部完成修复任务,洞庭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修复湿地生态8.6万亩,划定畜禽禁养区,退出造纸产能。江苏,连续数年举办“南京长江江豚保护主题月”,“保护长江生物多样性”蔚然成风;对已关闭退出的化工企业开展“回头看”,严防改头换面、死灰复燃。

产业变“绿”,“绿”变产业,生态红利源源转变为发展红利,绿色低碳产业加速进场,成为支撑发展的创新支点,擦亮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和谐统一的鲜明底色,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全面丰收,有力证明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长江经济带覆盖11个省市,约占国土面积五分之一,地理条件千差万别,发展水平也不均衡。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涉及面广、久久为功的庞大系统工程,变化翻天覆地,成就举世瞩目,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的把脉开方、掌舵领航,在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导引领、顶层设计。这有力引领和促进了长江生态环境的全方位修复、保护、提升,力度之大、规模之广、监管之严、速度之快、影响之深,史无前例。

诸多开创性的“第一”“首次”不断涌现,长江保护的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接续推进、有机衔接,用法律和制度压实责任,划定红线,收紧刚性约束。

2016年,《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印发,确定了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基本原则,首要就是“江湖和谐、生态文明”。2021年3月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成为我国第一部有关流域保护的专门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首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白皮书,这是我国首次就专项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发布白皮书。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检察》白皮书,积极开展长江大保护公益诉讼。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将长江经济带作为重点。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美丽中国的生动实践。卓有成效的长江生态保护,扮靓了美丽中国,夯实了全局发展的内涵底蕴,为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示范带”奠定了坚实基础。并且,也为大河流域生态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咬定青山不放松,始信东风唤得回。展望未来,加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必须始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完善综合执法体系,让立法的权威性与执法的震慑力更加深入人心;建立健全信息、数据共享机制,沿江各省市、各部门织密一张网,下好一盘棋,共绘一张图。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大美长江,必将惠泽后世。

 

作者|叶日者 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副秘书长

编辑|朱苗 成鑫

来源|光明网 http://www.legaldaily.com.cn/commentary/content/2022-08/29/content_877507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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