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守护“舌尖上的幸福”

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守护“舌尖上的幸福”

日期:2022年09月09日 来源:重庆人大

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 守护“舌尖上的幸福”

 

  民以食为天。农产品的质量问题是事关老百姓吃得安全、吃得放心的大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关系到每一个消费者。

  9月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全票赞成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于2006年制定,2018年对个别条款进行了修正。“这些年,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态势总体向好,主要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保持在97%以上。应当说这部法律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农产品质量安全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人民群众对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超标、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问题非常担心。”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在近日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专题采访中介绍说,修订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回应社会关切,做好与食品安全法的衔接,实现从田间地头到百姓餐桌的全过程、全链条监管,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治保障。

  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入法

  承诺不使用禁用的农药、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承诺使用的常规农药、兽药残留不超标……修改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提出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这也是此次修法的一大亮点。

  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农产品生产者开具、收购者收取保存和再次开具、批发市场查验承诺达标合格证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法律责任,进一步确立了这项制度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的长期性、基础性地位。这次修法还明确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目录,对列入目录的农产品实施追溯管理。承诺达标合格证有效解决了产地和市场衔接问题,打通了最关键的节点,对实施追溯管理是重要的基础支撑。

  “推广信用承诺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是顺应新形势新要求、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制度创新,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提出了明确要求。”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司长肖放说,农业农村部从2016年开始在部分省试点,2019年开始在全国试行,“总的看,这项制度已经进行了广泛试点,各地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实施经验,相关农产品生产主体对制度内涵有了较为充分的了解,这次制度入法,为全面实施奠定了更好的基础。”

  谈及为何要把这项制度上升为法定制度,肖放说主要有三方面考虑:

  首先是更好落实生产者主体责任。“食品安全,首先是‘产出来’的。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最关键的是生产者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特别是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投入品使用等强制性规定,保证销售的农产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是生产者必须做到的底线要求。”肖放说。

  其次是更好促进产地与市场有效衔接。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要经过诸多环节,确保流通中的农产品来源可溯、去向可追,是实现质量安全、责任可究的前提条件。承诺达标合格证既包含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信息,也包含生产者的具体信息,从事农产品购销的各类主体据此可说清楚所经营农产品的来源。

  最后是增加一道质量安全防线。生产者和对农产品进行混装或分装销售的收购者在每批次产品上市时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有利于把自警自律融入日常。从事农产品购销的各类主体建立收取保存和查验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制度,有利于对农产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形成常态化的倒逼机制。根据承诺达标合格证上的相关信息,有关部门可以实施更有效、更精准的监管,社会各方面可以更方便地行使监督权。

  “这些力量汇聚起来,是一道新的质量安全防线。”肖放说。

  压实基层监管责任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产出来”,更是“管出来”的。压实监管责任的“最后一公里”,抓好监管工作的“最初一公里”,关键在基层。

  修订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压实基层监管责任,提高基层监管能力,明确乡镇政府应当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鼓励和支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员工作制度,协助开展有关工作。

  “这些规定对于推动提升乡镇监管能力、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肖放说。

  她表示,下一步将强化考核约束和政策支持,推动地方政府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深入推进乡镇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健全乡镇监管员和村级协管员、信息员队伍,高效提供生产技术服务,常态化开展巡查检查,强化农产品上市前速测抽检;强化典型示范引领,激发基层干事创业活力。

  促进农产品优质优价

  值得一提的是,修订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首次在法律层面提出了绿色优质农产品这一提法,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申请农产品质量标志,明确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和管理,为培育农业精品品牌、促进农产品优质优价提供支撑。

  与此同时,围绕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提升农业质量效益竞争力等重点任务,本次修法强化了多方面的举措。

  比如,突出标准化生产,明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范围,对健全标准体系、推动按标生产、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开展标准化示范创建等方面作了规定,鼓励和支持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等。

  又如,突出品质提升,对标高品质生活需求,鼓励选用优质品种,采取绿色生产和全程质量控制技术,提升农产品品质,打造农产品精品品牌。同时支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健全有关标准规范和监管保障机制,使产地的“好产品”转化为消费者口中的“好味道”。

  确保落地见效

  “距离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实施还有不到4个月的时间。”岳仲明指出,要加强这部法律的宣传和解读,抓紧制定和完善配套规定,注重与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的有效衔接、形成合力,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落地见效。

  谈及将如何有效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肖放表示将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总结试行经验,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细化适用范围、承诺内容、开具样式以及收取保存和查验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为各地规范实施这项制度提供依据。二是与市场监管等部门密切协作,根据职责分工督促指导相关主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开具、收取保存和查验等要求。三是将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一体推进、相互促进。

  “下一步,我们将顺应农产品需求由‘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这一时代要求,以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两个‘三品一标’为工作抓手,对绿色、有机、地理标志等优质农产品加强全链条监管、质量追溯和信用管理,通过‘产出来’‘管出来’一起抓、‘保安全’‘提品质’同步推,让农产品既要产得出、产得优,也要卖得出、卖得好,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幸福’。”肖放说。

 

记者|朱宁宁

编辑|朱苗 成鑫

来源|法治日报 中国人大网

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209/69b2d470691d452291e8129c56085f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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