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人民群众交出“明白账”“放心账”

向人民群众交出“明白账”“放心账”

日期:2022年10月12日 来源:重庆人大

江北区人大常委会出台预算听证办法

向人民群众交出“明白账”“放心账”

 

  “通过!”日前,在江北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随着江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龚均的宣布,《重庆市江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听证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通过。这标志着江北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的力度进一步加强,努力向人民群众交出“明白账”“放心账”。

  对经验做法进行固化

  “预算听证是提升人大监督实效的必然要求和探索创新。”江北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成应傲介绍,法律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审查预算草案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本级人大代表,听取选民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开展预算听证是扩大公众参与监督的有效途径,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实施预算听证可以促进部门预算工作高效规范,在公开论证的过程中,公众和专业人士从不同的视角审视部门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可行性,能促使部门(单位)预算编制依据更充分、数据测算更精准、绩效目标更科学、进度预设更合理、预算实施更高效。

  “开展预算听证,能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对预算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毛玉树说,“江北区人大常委会出台预算听证办法,在我市区县中是第一个。”

  据介绍,江北区在预算监督和财政工作方面,积累的经验做法为预算听证制度的出台提供了良好基础。如江北区府办先后出台的《江北区区级预算管理办法》《江北区区级预算公开评审办法》等7份文件,在加强预算管理方面,建立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实现了区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江北区人大常委会运用“五评”结合工作法(即预算评审、进度评估、质量评价、前期评估和绩效评价)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实现了预算“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办法》的出台,就是将这些好的经验做法进行固化。

  公众可申请参加听证

  《办法》共六章二十一条,明确了参与听证各方的产生方法、条件以及权利义务等。《办法》规定,属于区人大常委会依法审查的部门(单位)预算编制草案,都在听证范围内。重点是对项目预算以及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听证。

  《办法》同时明确了听证程序及要求,听证机构应当在听证会举行前15个工作日,通过公开发布听证公告的方式,接受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的报名申请。如何具体开展听证呢?《办法》规定,预算听证会上,预算听证部门要对预算内容陈述理由,财政部门作审核说明,还要经过各方辩论和听证人的询问。

  在结果运用上,《办法》提出,听证会的结果报告须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审议意见作为政府编制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参与了预算听证的部门不再参加区级预算公开评审,对意见分歧较大的项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是否纳入预算编制的决定。

 

  记者手记

  开展部门预算听证,是坚持预算审查全口径、民主参与全过程、部门重点审查全覆盖的有益尝试。

  通过进一步明确听证重点、强化听证力量和优化听证方案,能更好地发挥民主的作用。同时,要探索利用好以人大代表为主,专家顾问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审查监督模式,更好激发各方面的参与热情。通过积极采纳吸取各方的建议意见,保证听证取得实效,也能进一步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要将听证内容由部门年度预算草案向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延伸,扩大预算听证范围,让预算监督更好走深走实。要将听证单位由部门向街道延伸,进一步明确街道预算纳入区级预算,不断优化重点审查对象,更好地实现预算审查监督全覆盖。要让基层人大代表和关联单位工作人员充分参与到听证工作中,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才能更满意。

 

首席记者|张双山

编辑|朱苗 成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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