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慈善条例(草案)》的说明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慈善条例(草案)》的说明

日期:2022年10月24日 来源:重庆人大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重庆市慈善条例(草案)》的说明

——2022年6月7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市民政局局长  唐步新

 

市人大常委会: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就《重庆市慈善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立法的必要性

2021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和实践途径,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和社会群体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市委书记陈敏尔强调,要坚持慈善为民、依法行善,更加聚焦助力脱贫攻坚、促进社会和谐,更好发挥慈善扶危济困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工作安排,促进我市慈善事业发展,有必要制定《重庆市慈善条例》。

二、立法过程及主要内容

按照立法计划安排,市民政局完成了《重庆市慈善条例》立法起草工作并提请市政府审查。市司法局按照立法程序和审查规范进行了全面审查:一是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征求了社会各界意见;二是书面征求了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三是深入区县调研,了解我市慈善工作现状;四是分别召开了市级部门、区县政府、专家学者和慈善组织、志愿者论证会;五是邀请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提前介入指导。在审查论证过程中,共收到反馈意见建议191条,经认真梳理研究,采纳合理意见建议128条,各方意见已达成共识。在学习借鉴湖北、浙江、上海等地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经反复研究、论证和修改,形成了《草案》。

《草案》共30条,严格遵循“小切口”立法要求,不分章节,条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章节结构进行排列。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管理协调的体制机制。一是明确政府、部门职责;二是规定慈善组织等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的机制;三是形成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合力。

(二)加强组织人才的培育发展。一是支持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组织依法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增加主体数量;二是对慈善组织内部治理、项目管理、捐赠性经营活动开展、捐赠财产用途变更、信息公开等进行规范,提高公信力;三是鼓励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建立慈善从业人员培养、培训基地,加强人才供给;四是鼓励慈善组织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提升职业吸引力。

(三)创新促进慈善的路径举措。一是探索慈善助力基层治理的具体路径;二是优化慈善税费减免的办理流程;三是加强慈善文化的建设、普及;四是明确社会参与、支持、优待的相关举措。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关于突发事件慈善协调机制。《草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对上位法相关规定进一步细化,明确开展慈善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可以依法参与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应对。市、区县(自治县)政府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应当统一领导、协调,及时提供需求信息,有序引导开展慈善募捐、接受捐赠、慈善救助和慈善服务等,做好慈善资源统筹,畅通捐赠物资收储、调配、通关、运输、发放的便捷通道;可以对相关物资、车辆等进行外观标识确认。

(二)关于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十一章对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规定。《草案》结合重庆慈善工作实际,侧重促进、兼顾规范,未新设罚则。

综上所述,《草案》内容合法、措施可行、切合实际,未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无违反公平竞争的内容,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融入到法条中,法律责任设定符合立法权限。   

《草案》连同以上说明,请一并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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