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全程跟踪审议意见办理 确保审议意见“开花结果”

石柱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全程跟踪审议意见办理 确保审议意见“开花结果”

日期:2022年11月24日 来源:重庆人大

  今年以来,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突出强化问题导向,严格审议意见交办,强化审议意见督办,通过狠抓办理各环节,确保了审议意见“开花结果”。

  抓“问题+整改”清单。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专题调研报告的基础上,县人大常委会结合调研发现的问题、常委会委员审议提出的意见以及群众反映最突出、最强烈的问题,按照“问题+整改”的形式,对近年来审议意见已落地、未完全落地、未落地等情况进行分类梳理,形成审议意见待终端执行“清单”。

  按照审议意见办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配合单位的分工进行细化明晰,确保审议意见终端执行有人管事、有人理事、有人抓事。先后对2020年以来的审议意见进行“回头看”,仔细梳理分析,对涉及疫情防控、“十四五”规划编订、“双减”工作等重点议题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再审,并纳入年内办结销号内容。

  抓“时限+销号”进度。在遵循审议意见办理报告等法规时限的基础上,按审议意见办理的难易程度,明确不同的办理时限。如对办理任务量不大、工作比较容易落实的审议意见,明确在两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对办理任务较重、工作任务完成有难度的,一般应在三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按照审议意见内容,对清单所列的问题实行“销号”管理,组织人大代表采取一线“明察暗访”、审议报告“实地对照”等方式开展监督,确保审议意见解决确认一个、销号一个。同时,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内容进行明确,要求办理单位逐条逐项“对应式”作出报告回应,对一时无法落实的内容,给出合理的解释说明,并拿出推进举措,推动审议意见办理常态跟进。

  抓“跟督+测评”反馈。审议意见一经交办,按照对口负责原则,由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领衔,相关专门委员会作为督办工作的主体,加强与承办单位之间的联系,采取经常性督查和阶段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承办单位及办理现场,认真了解审议意见办理的进度和效果,推动问题解决。最后,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评价等级,请对应专委会委员、群众代表等参加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满意度测评,并做好测评结果应用。

  “此外我们坚持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公开,主动接受代表、群众和社会监督,最终实现审议意见‘开花结果’。”石柱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谭新生说,在内容上,及时在人大网站上公开审议意见书,公开“一府一委两院”采取的措施,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进度以及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方式上,采取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通过报纸、电视、网站、微信等媒体公开。在对象上,向人大代表和群众公开,切实做到让全社会都参与到监督审议意见的落实上来。通过此举,不断增加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透明度,从而增强监督实效,真正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通讯员|谭华祥

编辑|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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