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人大常委会出台区级民生实事代表票决制工作办法

大足区人大常委会出台区级民生实事代表票决制工作办法

满意度测评结果将向社会公开
日期:2022年12月12日 来源:重庆人大

  “下面进行本次会议的第三项议程:对《重庆市大足区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办法》进行表决。请按表决器……现在公布表决结果:赞成32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近日,大足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志在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宣布。

  一个原则

  坚持以人民意愿为导向

  “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是地方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和有效举措。”王志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事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充分反映了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愿望,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建立了一条“区委领导、政府征集项目、人大票决监督、政府组织实施”的完整工作链。票决选出的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应突出普惠性、公益性、兜底性,聚焦推动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群众,真正让民生实事从“政府拍板”转为“人民作主”,做到项目征集贴民心、投票决定讲民主、跟踪监督促落实、项目实施见成效,最大程度体现人民群众的意愿。

  三个流程

  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

  据悉,该工作办法共二十条,每一条都是“人民当家作主”思想的生动体现,明确了民生实事项目征集与初选、项目审议与票决、项目实施与监督三个具体流程。

  第一阶段:项目征集与初定。主要对政府项目征集原则、对象、程序进行了明确。强调区政府要在每年年末提前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征集下一年度需实施的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公开征集时间不少于1个月。征集结束后,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对征集到的项目进行整理、筛选和论证,拟订初步候选项目建议方案,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并根据主任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提出候选项目方案,经区委同意后,再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第二阶段:项目审议与票决。主要是对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候选项目方案,提交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票决的程序作出了详细规定。强调区政府要就每个候选项目的具体情况书面印发全体人大代表,代表团分组审议时,安排相关负责人到会回答询问。同时针对项目票决,明确了票决程序和差额比例,经审议后的候选项目在全体会议上由人大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候选项目数不少于拟确定项目数的1.2倍。

  第三阶段:项目监督与评估。主要是明确区政府要根据票决结果精心组织项目实施并适时公开推进情况,同时区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评估。强调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每年年底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本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多方监督

  确保民生实事落地落实

  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受区人大常委会、区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并接受区人大代表的审查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测评等次包括“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满意”票达到70%以上的为满意项目,“不满意”票超过50%的为不满意项目,其余为基本满意项目;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项目,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重新办理,并在3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由区人大常委会进行表决,如仍为“不满意”的,区人大常委会将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处理,并报告区委。

  王志表示,在明年年初召开的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区人大代表将对明年全区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进行票决,通过票决,让政府决策与群众所需精准对接,让人民群众真正成为民生实事项目的提出者、参与者和受益者。

 

通讯员|吕智

编辑|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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