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 17日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日期:2023年01月18日 来源:重庆人大

  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贺恒扬所作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及2022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工作思路及2023年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奋力推进重庆检察工作现代化,全力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更大力量!

 

编辑|常畅

审核|曾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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