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南岸区、渝北区选举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间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南岸区、渝北区选举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间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日期:2023年03月03日 来源:重庆人大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关于《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南岸区、渝北区

选举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时间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2022年12月29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主任   向先全

 

市人大常委会: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现就提请审议的《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南岸区、渝北区选举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间的决定(草案)》作如下说明。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9月28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作出了《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时间的决定》,明确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于2022年11月中旬至12月选出。近期,市委组织部通报,因市委提名的代表候选人中部分市领导需等中央批复才能安排选举,批复时间现未确定。

鉴于以上情况,结合区县实际和市委组织部意见,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建议将南岸区、渝北区选举市第六届人大代表的时间调整为2023年1月上旬。

决定草案连同以上说明,请一并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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