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工作总结及今后工作建议

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工作总结及今后工作建议

(2022年12月27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日期:2023年04月17日 来源:重庆人大

五年工作总结

市五届人大民宗侨外委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和市委有关决策部署,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机关”的定位和要求,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扎实工作,积极推动我市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对台、体育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五年来的工作情况

(一)稳步推进立法,为联系领域和民族地区提供有力法制保障

五年来,我委突出加强立法工作能力建设,着力以高质量立法推进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向往,注重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提前介入,强化工作指导,积极稳妥推进联系领域立法和民族立法工作。

一是稳步推进联系领域立法。及时修订《重庆市宗教事务条例》。我委在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修订后立即启动我市条例修订工作,开展了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专题调研,为起草条例草案打下坚实基础。条例草案于2018年11月提请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进行了第一次审议,2019年5月经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第二次审议并通过,是全国第4个完成修订工作的省区市。为进一步维护我市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提供了法制保障。指导修订《重庆市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条例》,已形成较为成熟的修订文本,按照常委会党组要求,将综合考虑台海形势,适时提请常委会审议。及时废止《重庆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条例》,于2022年12月第三十八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协助全国人大社会委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改草案)》的意见,从强化社会监督、支持体育产业发展、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项目以及文本文字表述等方面共提出15条意见建议供全国人大社会委参考。

二是稳步推进地方民族立法。积极指导自治县制定5件单行条例。指导制定《秀山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和《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为解决当地饮用水供需矛盾,提高饮用水保护意识,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发挥积极作用。指导制定《酉阳自治县殡葬管理条例》,推进自治县加强殡葬管理,推动殡葬改革,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指导制定《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村公路条例》,推动自治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助推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指导制定《秀山自治县梅江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推进梅江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推动自治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积极指导自治县修改4件单行条例。指导自治县对《酉阳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秀山自治县殡葬管理条例》《秀山自治县锰矿资源管理条例》《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旅游条例》作了全面性修改,确保单行条例适应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积极指导自治县清理9件与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相违背的单行条例,指导制定《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并报常委会党组研究同意,将在2023年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同时,还对我市现行13件单行条例实施情况开展调研,掌握了自治县立法和实施中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有利于不断改进我市民族立法工作。

(二)务实开展监督,着力推动联系领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五年来,我委认真贯彻监督法及我市实施办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监督实效,推动解决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对台、体育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共开展执法检查2次,协助常委会听取审议政府专项报告3次,开展工作调研11次。

一是民族工作方面。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重点,积极推动我市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民族地区和深度贫困乡镇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深入到5个民族区县和10个深度贫困乡镇开展调研,起草调研报告提交常委会。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并结合我委调研报告进行了审议。通过对审议意见进行跟踪督办,推动解决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和困难,特别是督促市扶贫办、市交通局启动了酉阳车田乡和浪坪乡“一桥四隧”公路项目落地动工,为推动民族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发挥了积极作用。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保护和弘扬我市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并结合我委调研报告进行了审议。推动市政府把民族文化发展纳入“十四五”规划纲要,推动渝东南武陵山区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纳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助力我市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和民族地区文旅融合发展。结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专项汇报,开展了渝东南旅游产业发展情况调研。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渝东南产业发展与生态红线矛盾、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推进渝东南文化旅游深度融合、提升旅游配套服务水平等建议。调研报告印发了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并被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批转相关部门研究落实。五年来,我委还多次深入到民族地区,开展了武陵山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情况、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我市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情况、民族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等专题调研,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领导决策参考,积极推动了我市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是宗教工作方面。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深入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开展《重庆市宗教事务条例》执法检查。为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我委精心组织,细化34项检查重点,表格化70项检查内容,主动与市委统战部沟通,将中央宗教督查等发现问题及整改纳入执法检查重点,对所涉区县佛教道教商业化、天主教地下势力、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等问题进行重点检查,有力推动相关问题整改落实。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了执法检查报告,并给予充分肯定。

三是构建大外事工作格局方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外交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常委会党组“拓展外事工作范围,依法加强大外事工作监督”的要求,推动构建我市大外事工作格局,助推我市内陆开放高地建设。立足大外事工作监督开展我市建设中西部国际交往中心情况专题调研,调研报告印发了第三十五次常委会议。调研报告报送市政府后,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分管副市长批转相关部门研究落实。开展成渝地区协同建设“一带一路”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研究,围绕如何立足成渝地区现有基础和优势,聚焦通道、平台、主体等硬件问题和政府协同、市场联动等软件问题,深入开展调研,形成了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报送市委,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贡献了力量。开展涉外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调研,对含有涉外事务的《重庆市宗教事务条例》相关规定落实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与财经委共同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情况的调研,积极助推我市内陆开放高地建设。

四是侨务工作方面。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新时代侨务工作、凝聚侨心侨力同圆共享中国梦提出的新要求,积极引导海外侨胞在致力于祖国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作用。开展进一步发挥海外侨胞在共建“一带一路”中的重要作用专题调研。对我市开展“一带一路”建设总体情况、基本侨情、发挥海外侨胞在共建“一带一路”中的重要作用情况深入调查,基本摸清了侨务工作底数和工作现状,形成调研报告报送全国人大华侨委供上级决策参考。开展我市侨务工作落实“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专题调研。围绕我市侨胞作用发挥、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涉侨法律法规政策完善、大侨务工作机制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了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供全国人大和党委政府决策参考。与四川省人大联合开展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建设及华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情况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和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率川渝两地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一同前往四川省达州市、重庆市开州区和万州区开展专题调研,积极推动万达开三地一体化发展,创建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积极引导华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五是对台工作方面。坚持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积极推动落实中央和市委对台政策,为坚定不移推进祖国统一大业服好务。开展《重庆市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条例》实施情况专题调研。实地走访台企、开展问卷调查、召开台商座谈会,多方了解对条例实施的意见,对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立法重点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常委会主任会议于2018年10月听取了我委和市政府台办的汇报,就推进该条例修订和相关政策实施提出了要求。按照主任会议要求,我委及时指导市政府台办开展《重庆市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条例》修订工作。要求市政府台办结合中央和我市惠台政策实施,按照“依据法律、吃透政策、突出问题、细化完善”的思路开展条例修订,修订草案书面征求国台办和市级相关部门意见,召开立法专家论证会和在渝台商代表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于2020年形成了较为成熟的修订文本。

六是体育工作方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积极推动我市体育强市建设,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开展《重庆市全民健身条例》执法检查。我委创新工作方式,开展前期调研制定检查方案、组织执法检查专题培训、委托第三方调查评估、实地检查和委托检查相结合、依据检查重点逐条对照检查、检查发现问题清单化罗列,受到常委会领导的充分肯定。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执法检查报告,有力推动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在我市落地落实。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竞技体育发展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并结合我委调研报告进行审议。目前,我委正在跟踪督办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处理审议意见。

(三)认真办理议案建议,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重点督办代表议案建议,着力提高办理质量,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一是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本届,我委共办理代表议案2件、代表建议2件,督办代表建议5件,内容涵盖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和对台事务等。我委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工作,注重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加强代表沟通,提高办理质量,均圆满完成了办理工作。认真办好我委牵头督办的重点建议,推动解决了一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如:通过督办关于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打造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的建议,推动市政府在建立片区合作机制、统筹专项资金、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通过督办关于倾斜支持酉阳县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的建议,“十四五”期间投入3.17亿元支持酉阳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

二是协助常委会领导督办重点建议6件。坚持主动加强与代表建议主办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研究办理方案,及时跟踪办理进展情况,协助常委会领导开好重点建议现场督办会,推动相关重点建议的办理取得实效。如:协助督办关于支持重庆公路物流基地建设助推西部陆海新通道发展的建议,争取到内陆地区首批湄公河次区域(GMS)国际道路运输许可证落地在巴南公路物流基地,为重庆公路物流基地打造公铁联运客货枢纽港创造了良好条件。协助督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在万高校发展的建议,督促市政府继续加大支持力度推动在万高校高质量发展。

三是充分发挥代表专业小组成员和市人大代表的作用。主动邀请代表专业组成员和其他市人大代表参加我委开展的立法、监督、调研活动,共邀请260余人(次)代表参加我委活动。代表们在活动中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委都积极采纳,充分吸收,促进了代表履职积极性,发挥了人大代表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方面的重要作用,在立法、监督、调研等各项活动中充分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

(四)积极开展人大外事侨务工作,助推内陆开放高地建设

五年来,我委积极服务国家总体外交,认真按照市委要求做好人大外事、侨务工作。协助常委会审查批准我市缔结友好城市关系。批准了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州和乍得恩贾梅纳市,我市与外国缔结友城关系已累计达到52对。积极服务人代会期间常委会领导会见旁听会议的驻渝(西南)领事机构官员,向领事官员们宣介“两会”有关情况和重庆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主动向与会外宾讲好“人大故事”和“重庆故事”。积极服务常委会与国外地方议会交流交往,协助常委会领导接待来渝访问的外国政要、议会及商贸代表团组7批次,陪同出席重要外事活动10余场次,出访国外友城并开展地方议会交流1次。圆满完成中俄立法机构地方合作视频会议服务保障工作,常委会主要领导出席视频会议并作交流发言。积极协调将“邀请我市海外侨胞代表人士列席市人代会”作为授予荣誉事项,常委会党组已同意将我市海外侨胞代表人士纳入市人代会列席范围,并逐步完善相关制度。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完成侨务工作机制成员单位的有关工作。

(五)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履职服务水平

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健全工作机制,秉持“人少声音不能小、贡献不能少”的工作理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履职能力,以不断推进自身建设来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坚持把提高政治能力放在首位。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及十九大以来历届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和对党忠诚教育,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座谈研讨等形式,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推进党支部“三基”建设,积极争创“四强”党支部。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党支部“三会一课”,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五年来,共开展各类集中学习300余次,撰写学习笔记70余篇。持续提升委员会履职服务水平。全体组成人员积极参与我委组织的各项立法、监督、调研活动,认真开展单行条例审查、专项报告审议和重要事项讨论,并积极建言献策。认真学习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部署、我市“一区两群”战略布局与委员会业务工作的联系,有针对性地谋划工作,不断提高委员会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举办全市区县人大民宗侨台外体工作培训,推动换届后区县人大工作者尽快熟悉业务,有效履职。委员会工作机构不断强化联系领域业务学习,努力做到“外行面前是内行,内行面前不外行”。积极争取全国人大民委、华侨委、外事委工作指导,进一步加强与市级对口联系部门协调配合,确保委员会开展的各项活动圆满完成。

二、2022年主要工作

(一)立法工作

一是指导自治县修订与行政处罚法相违背的9件单行条例。新修订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后,我市清理出9件单行条例存在与行政处罚法相违背的条款,为解决单行条例合法性问题,2022年我委会同法制工委指导自治县对9件单行条例进行了集中修订。我委召开自治县民族立法工作会,对单行条例修订工作作了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工作程序以及修改原则,要求各自治县将修订工作列入本年度工作重点。在修订过程中,我委积极加强指导,多次听取各自治县工作汇报,实地了解立法情况,共性问题主动协商法制工委,确保修订工作顺利推进。目前,各自治县均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文本修订草案,并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同意,将在2023年3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二是指导制定《彭水自治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彭水县城地理位置特殊,城市管理呈老城、新城、九黎城旅游区三区并存且需要相互兼顾的局面。为加强自治县城市管理,我委提前介入指导自治县开展条例立法工作。2022年4月彭水自治县向我委报送文本草案征求意见。我委于5月和8月两次赴彭水开展立法调研,实地考察彭水老城区、新城区和九黎城旅游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状况,现场反馈修改意见,9月在市人大机关与自治县立法部门对条例草案进行逐条研究讨论,指导自治县不断完善条例草案。目前,自治县已形成较为成熟的条例草案,已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同意,将于2023年3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三是赴自治县基层立法点调研立法工作。为切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自治县基层立法点在民族立法中的作用,我委于2022年5月专程赴彭水自治县保家镇调研基层立法点工作情况,现场征求立法点对彭水自治县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相关单行条例修订的意见,指导支持立法点积极为基层群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搭建好平台,立足整个民族地区在民族立法中发挥作用,为提升民族立法质量作出贡献。

四是及时废止《重庆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条例》。在《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颁布施行后,荣誉市民不是地方荣誉称号,应将其作为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规范管理。我委及时开展调研,征求市级相关部门意见,形成《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重庆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条例〉的决定(草案)》,于2022年12月第三十八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二)监督工作

一是开展我市建设中西部国际交往中心情况专题调研。为推动我市内陆开放高地建设,按照常委会党组依法加强大外事工作监督的要求,我委在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下,以开展我市建设中西部国际交往中心情况专题调研为切入点,依法开展大外事工作监督。调研组听取了市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汇报,实地调研渝中、江北、沙坪坝等7个区,委托万州、黔江、江津等6个区开展调研,召开在渝外籍人士座谈会、涉外机构(单位)座谈会,赴成都开展调研,并与西安就相关工作作了线上的交流,从各个层面对我市建设中西部国际交往中心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调研报告印发了第三十五次常委会议。调研报告报送市政府后,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可组织研究吸纳”,并要求相关分管副市长批转给市交通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等部门认真研究落实,有力推动了我市中西部国际交往中心建设。

二是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竞技体育发展情况的报告。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推动我市竞技体育发展,为建设体育强国贡献力量,我委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听取了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工作汇报,并赴市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市竞技体育训练中心、西南大学等地开展实地调研,发放调查问卷603份,同时委托38个区县对本地竞技体育工作情况开展调研。常委会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带队开展调研,并对我市竞技体育发展提出要求。2022年5月,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并结合我委调研报告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竞技体育工作、加快体育强市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督办市政府对常委会关于《重庆市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我委多次与市民族宗教委面对面沟通交流,专程赴璧山区及部分宗教活动场所调研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进行了审查。市政府向常委会第六十七次主任会议汇报了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推动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制定《重庆市处置非法宗教活动工作机制》《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处罚文书范本》,进一步完善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书记”抓宗教工作格局,开展信教群众、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基本信息核查。审查意见反馈的六个方面17个问题,均取得明显整改成效。

(三)调研工作

一是开展我市民族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调研。为积极推动我市民族地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民族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2022年8月,我委在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下,赴黔江区和石柱、秀山、酉阳、彭水自治县,重点围绕巩固脱贫成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等方面开展实地调研,认真听取了当地情况汇报,实地考察乡村振兴示范点、易地扶贫搬迁点、产业种植基地等,与人大代表、脱贫群众、基层干部等进行深入交流。我委撰写的调研报告,印发了第三十七次常委会议,并报送了市政府分管领导,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领导决策参考。

二是开展我市侨务工作落实“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情况专题调研。2022年8月,按照全国人大华侨委要求,我委在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下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听取了市政府侨办、市侨联等市级部门工作汇报,邀请市政协港澳台侨外事委、致公党市委会、重庆欧美同学会等涉侨单位介绍工作情况,深入区县实地考察,对我市基本侨情、侨务工作落实“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并撰写调研报告报送全国人大华侨委和常委会领导,供全国人大和党委政府决策参考。

三是开展我市单行条例实施情况调研。为全面了解单行条例的实施情况,进一步提升民族立法质量,2022年8月,我委对我市现行的13部单行条例实施情况开展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四个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和人民政府的工作汇报,全面了解单行条例法定职责落实、配套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成效以及存在问题,提出了加强自治县精准立法、单行条例有效实施、营造社会法治氛围的建议。调研报告印发第三十七次常委会议,报送市政府分管领导,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领导决策参考。

(四)代表工作

一是协助常委会分管领导重点督办巴南区代表团提出的《关于支持重庆公路物流基地打造公铁联运客货枢纽港的建议》。与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共同研究制定办理方案,及时跟踪办理进展情况。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队赴巴南区进行现场督办,实地考察了公路物流基地建设情况,召开督办工作会,有力推动了建议落实。市政府在渝昆高铁枢纽直通线项目布局、高铁快运物流规划、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物流基地产业用地等方面给予支持,为重庆公路物流基地打造公铁联运客货枢纽港创造了良好条件。

二是协助常委会分管领导重点督办万州代表团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在万高校发展的建议》。通过与万州代表团和市教委多次沟通协调,有力推动了建议落实。市政府将继续支持在万相关高校提升办学质量和办学层次,在构建万州“一大四院多专”高等教育格局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政策、经费上的倾斜支持,加快推动在万高校高质量发展。

三是重点督办酉阳代表团罗昌生代表提出的《关于倾斜支持酉阳县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的建议》。接到督办任务后,我委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落实督办责任,与罗昌生代表多次沟通听取他对建议办理的意见,并及时将沟通情况反馈市教委,督促完善办理工作。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酉阳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工作的指导力度。“十四五”期间,酉阳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总体规划投入资金3.17亿元。同意酉阳规划新增教育用地85.53公顷,加快化解“大校额”问题。继续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缓解酉阳县优秀教师不足问题。

四是注重发挥代表专业小组成员和市人大代表的作用。委员会组成人员主动作为,积极协调解决联系领域的具体问题和困难。邀请代表专业组成员和其他市人大代表参加我委开展的竞技体育发展、中西部国际交往中心建设、民族立法、重点建议督办等立法、监督、调研活动,邀请代表共计50余人次,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受到重视和采纳。

(五)自身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等精神结合起来,一体学习领会、一体贯彻落实。常委会分管领导为全体党员讲了专题党课,引导党员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和重大意义。全体党员对党的二十大报告和新修改的党章原原本本学、反复深入学,力求学深悟透,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中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深入推进党建工作“三基”建设,抓牢抓实支部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强化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务公开制度、政治学习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全面规范组织生活。加强支部党建工作动态管理,确保党内活动规范有序,党务管理精确高效。一年来,共开展组织生活53次,其中召开党员大会21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组织生活会1次、支委会12次,开展党课7次。三是开展全市人大民宗侨台外体工作专题培训。针对区县换届后干部和业务培训需求,邀请全国人大民委领导和对口联系部门的分管领导对各联系领域的业务工作作了专题辅导。全市38个区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相关专工委负责人、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和工作人员共90余人参加了培训,进一步强化了工作队伍,提升了履职能力。

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我们清醒认识到,我委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对民族立法指导的针对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的精细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还存在差距,监督的刚性和实效还有较大增长空间;按照“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加强自身建设还有薄弱环节等。我委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2023年工作建议

今后工作中,市人大民宗侨外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机关”的定位和要求,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我市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对台、体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切实加强立法、监督、调研、代表、自身建设等各项工作,努力开创市人大民宗侨台外体工作新局面。2023年,建议做好如下工作:

一、协助常委会审查批准集中修改的9件单行条例。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工作要求,对集中修改的石柱自治县西沱国家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秀山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酉阳自治县殡葬管理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城镇管理条例、彭水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城乡建设管理条例、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旅游条例等9件单行条例,协助常委会进行审查批准。

二、协助常委会审查批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三、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自贸区建设情况的专项汇报。重庆自贸试验区成立五年多来,发展态势良好。目前已集聚了全市超1/4的进出口企业,贡献了全市约70%的进出口贸易总额。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我市自贸区建设情况及存在问题,将有利于更好发挥自贸试验区的引擎作用。

四、督办市政府对常委会关于我市竞技体育发展情况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2022年,常委会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我市竞技体育发展情况的专项汇报,并形成了审议意见交市政府研究处理。我委将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工作的跟踪督办,协调市政府拟在2023年3月向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

五、开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我市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条例实施情况调研。全面深入了解和掌握台湾同胞投资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以及在施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对策建议,供常委会决策参考。

六、开展我市民族乡乡村振兴推进情况调研。我市现有14个民族乡,云阳县清水乡、忠县磨子乡、万州区恒合乡等民族乡被确定为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民族乡工作的首要任务。通过加强调查研究,切实推动我市民族乡乡村振兴工作。

七、开展彭水自治县苗医苗药发展情况调研。苗医苗药已有数千年的历史,其内病外治的疗法闻名中外。加大对彭水自治县苗医苗药的保护发展力度,开展苗医苗药产业发展情况调研和传统医药保护发展立法情况调研,为自治县开展单行条例立法工作夯实基础。

八、协助常委会做好国际友城缔结和地方议会外交的相关工作。加强与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积极协助常委会适时做好国际友城缔结和对外交往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友城作用,进一步深化与外国地方议会的交流交往,促进我市内陆开放高地建设。

九、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尊重代表主体地位,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征求意见建议,认真办理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我委审议的代表议案和办理的建议,协助常委会领导督办代表重点建议,督办好常委会交给我委牵头督办的重点建议,着力提高议案建议办理实效。

十、组织代表专业组调研活动,开展我市推进宗教中国化工作情况调研。围绕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组织代表专业组调研活动,推动宗教中国化,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十一、加强与市级对口部门的工作联系。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强与市级对口部门常态化、制度化的沟通联系,推进人大民宗侨台外体各项工作,切实增强工作实效。

十二、持续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政治学习,积极按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加强新一届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代表专业组人员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

十三、认真完成交办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全国人大民族委、华侨委、外事委、社会委和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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