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建议

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建议

(2022年12月12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日期:2023年04月17日 来源:重庆人大

2019年1月29日,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按照党中央关于机构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依法设立重庆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社会委自组建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和历次中央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探索中履职,在履职中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四年来,共协助常委会开展立法项目11件、监督工作11项、立法调研和专题调研9项,协助作出重大事项决定1件,完成法律案征求意见10件次,办理代表议案建议23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35件。

一、社会委组建以来工作情况

(一)着力建机制打基础,推进社会委工作良好开局

社会委创建之初,坚持从基础性工作入手,完善机构、理清思路、建章立制,坚持稳中求进、探索创新,社会委各项工作平稳起步、有序推进。

一是精心筹建,完善组织架构。为依法履行好社会委的各项职责,社会委积极做好办事机构筹建的请示汇报、协调配合等工作。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按照编制规定,设立办公室和监督处作为社会委的办事机构,统筹安排办公用房、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等事项,为社会委依法履职打下良好基础。

二是找准定位,明确工作思路。按照法律规定和全国人大有关文件精神,确定社会委工作的五大领域,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群团组织、安全生产;确定社会委的主要职责任务是,协助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监督等职权,研究、拟定、审议有关议案、法规草案,开展有关执法检查和调查研究等,不断完善社会领域法治,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根据职责定位,社会委先后组织召开市级对口单位(部门)工作联系会,走访调研市应急局、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医保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工作联系部门和部分区县人大,摸清我市社会建设领域的基本情况,征求意见,凝聚共识,进一步明确职责边界,理清工作思路,从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自身建设等方面系统谋划人大社会建设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建章立制,规范工作程序。为确保工作规范运行,社会委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全力推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四年来,先后制定《社会委工作规则》,明确社会委16项主要工作任务,规范社会委各类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程序;制定《社会委对口联系工作办法》,建立对口单位联系工作会议制度、信息互通制度和征求意见制度,确保社会委与对口联系单位工作联系有序顺畅;制定《社会委地方性法规第一次审议工作实施方案参考意见》,要求各个立法项目提前有方案、适时作调整,并明确立法不同阶段的工作目标和重点,确保立法一审工作规范有序;制定《社会委党支部学习制度》,把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水平提升有机融合,制度化、常态化开展政治学习和专业培训。

(二)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扎实推进社会建设领域立法

社会委认真贯彻立法法和我市立法条例规定,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强社会领域立法的统筹协调,提前介入立法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发挥专委会审议把关作用,不断提高立法质量,社会建设领域立法取得新进展。

一是注重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组织。在年度立法项目确定上,着眼中央和市委有关部署要求的贯彻落实、着眼国家和地方有关立法动态、着眼社会建设领域法治建设全局,坚持急需先立、成熟优先原则,统筹谋划和协调年度立法审议项目和预备项目,及时提出立法建议。在立法项目组织实施上,实行立法项目责任制,每个立法项目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建立法项目小组负责立法指导与审议工作,强化项目全流程管理。在年度立法项目推进上,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主动加强与市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适时组织召开立法工作协商会,沟通情况、掌握进度、会商问题,有序有效推动各项立法进程。

二是注重把好审议项目的“一审关口”。充分发挥社会委在立法一审阶段的审议把关职能,通过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问卷调查和实地调研等方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执法部门、社会公众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向法规起草单位反馈,指导、助推法规草案质量的提升;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庆特色,适时组织召开社会委全体会议,认真研究审议法规草案,提出高质量的审议意见和立法建议。四年来,社会委先后牵头起草或协助常委会审议《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重庆市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草案)》《重庆市地名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重庆市慈善条例(草案)》等4件法规草案。在《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过程中,会同市文明办组织30余万人参与立法问卷调查,投票选出10种最常见的不文明行为,为立法提供了有力的实践依据和民意基础,受到张春贤副委员长的充分肯定,该条例于2021年1月提请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是本届以来由市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在《重庆市地名管理条例》《重庆市人力资源市场条例》《重庆市慈善条例》立法过程中,多次会同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慈善总会等部门就条例拟解决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从主体权责、制度操作性、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较强的审议意见,为常委会审议法规草案提供了重要参考。

三是注重加强预备项目的督促指导。坚持“把预备当审议”、“时机成熟即提请审议”的工作思路,将预备项目准备工作作为审议前打基础、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环节,主动加强协调指导,积极参与立法调研活动,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修改法规草案文本,积极推进立法进程,促进预备项目向审议项目转化。四年来,《重庆市慈善条例(制定)》《重庆市消防条例(修订)》《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修订)》《重庆市养老服务条例(制定)》等6件立法预备项目的前期工作均按计划有序推进。其中,慈善条例已于2022年7月审议通过,消防条例、安全生产条例拟纳入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审议项目,其余预备项目拟纳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

(三)把握人大监督定位,积极开展社会建设领域监督

聚焦社会建设领域群众关心、各界关注的民生问题,坚持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推动我市社会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新进步。四年来,社会委共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11项。

坚持多措并举开展监督。坚持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不断创新监督手段,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一是注重开展“一法一条例”合并执法检查。在开展年度执法检查时,既检查我市条例的执行情况,也一并检查相应上位法律的执行情况,力求监督工作更加全面精准到位。二是注重将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与专题询问相结合。在协助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情况报告时,同时以常委会联组会议形式,就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问题对相关市级部门进行专题询问,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三是注重发挥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作用。主动邀请相关专业组的代表、检查所涉区县的代表、关注该领域工作的代表参加监督工作,通过代表履职平台向全体市人大代表发送调查问卷征求意见,把代表的监督主体作用凸显出来;委托市社情民意中心面向社会公众开展调查,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把握群众关切,凝聚群众智慧。四是注重实行上下级人大“联动监督”。通过市与区县上下联动监督方式,主动委托各区县或部分区县开展执法检查或专题调研,力求监督范围“全覆盖”。

坚持聚焦重点开展监督。围绕社会建设领域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开展监督,突出“四个关注”,确保监督有的放矢。一是关注安全生产。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协助常委会听取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关于消防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理顺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宣传培训、提升监管能力、夯实保障基础等意见建议,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在我市的贯彻实施。二是关注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协助常委会开展对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对残疾人保障“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退役军人工作情况报告,提出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落实法定责任义务、强化工作保障、完善法规规章等针对性意见建议,进一步推动我市未成年人、残疾人、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三是关注基本医疗保障。加强对医疗保障工作的监督,协助常委会听取市政府关于医疗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协助主任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情况的汇报,提出了强化统筹协调、提升服务水平、加大监管力度等建议,并推动有关部门整改落实。四是关注就业促进和人才市场建设。协助常委会听取关于人才强市工作情况报告、协助主任会议听取《重庆市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实施情况汇报,提出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多渠道促进就业、规范人才市场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推动我市就业创业和人力资源市场健康发展。

坚持跟踪问效推动监督。高度重视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跟踪监督及督促落实工作,推动解决监督工作“最后一公里”。按照《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和《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增强人大监督实效的意见》要求,对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关于社会建设领域监督事项的审议意见进行梳理研究,逐项建立问题清单及台账,通过主动加强与市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组织开展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检查调研、现场视察、听取落实情况汇报等方式,强化后续督促指导和跟踪问效,推动相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四年来,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社会建设领域监督事项提出的审议意见共37类79个问题,逐一清零销号,确保了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有效落地,受到常委会领导的肯定。同时,注重监督成果运用,监督事项相关内容4次获《市委专报信息》《人大信息》专篇刊发。

(四)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开展社会建设领域调研工作

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推进人大社会建设各项工作的基础工作抓紧抓实,通过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和社会实际,努力解民情、聚民意、汇民智。一是关注老龄事业发展。协助常委会开展我市养老服务工作专题调研,实地调研养老机构及养老设施配置等情况,认真倾听老龄群体、养老服务人员等方面的意见,提出了推动养老事业与产业协同发展、加强统筹规划、补齐养老服务短板、加强养老人才队伍建设等15条建议,为常委会审议(书面)提供了参考。二是关注劳动者权益保障。协助常委会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专题调研,提出了稳企业保就业、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探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善配套法规政策制度等16条建议,推动劳动“两法”在我市得到进一步有效实施。三是关注农村社会治理。根据常委会党组要求,开展丰都县三建乡“三变”改革专题调研,两次赴三建乡实地走访脱贫攻坚重点项目,调研了解“三变”改革及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情况,形成了《关于三建乡“三变”改革和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几点建议》《关于三建乡“三变”改革相关情况的研究报告》等调研成果,并提出了针对性工作建议,为推动三建乡产权制度改革和社会治理改善提供了参考。四是关注社会文明进步。开展对《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专项调研,提出了进一步营造浓厚文明氛围、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强化监督执法力度、提升公民文明意识等四个方面的意见建议,推动条例得到进一步贯彻落实。

(五)切实尊重代表意见,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尊重代表的主体地位,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把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作为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重要途径。四年来,市五届人大交付社会委审议的代表议案共8件,涉及慈善事业、英雄烈士保护、军事设施保护、职工权益保障等立法项目;交付社会委办理的代表建议(含重点督办建议)共15件,涉及国防动员、殡葬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完善城乡医疗保障机制、“智慧养老”服务等事项。对代表提出的立法议案,社会委组织召开专题调研座谈会,认真研究吸纳代表议案中的相关建议,结合上位法立法情况,逐项研究形成审议结果报告,其中有的立法项目已审议通过,有的纳入立法计划。对代表提出的建议,认真研究建议涉及的有关问题,充分征求有关代表的意见,提出办理方案,认真答复代表。尤其对重点督办建议,社会委均会同有关部门和代表开展实地调研,进行面对面沟通和现场督办,并跟踪了解办理措施落实情况,实行分阶段两次评价,确保建议办理效果。代表对办理工作及结果均表示满意,对社会委督办工作给予肯定。

(六)坚持服务全局,协助全国人大做好有关工作

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部署要求,积极协助做好国家有关立法、监督和调研工作。一是协助开展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工作。本届以来,社会委先后受托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草案)》《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工会法(修订草案)》《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国防法(修订草案)》《慈善法(修订草案)》《社会救助法(草案)》《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等10件(次)法律草案在渝征求意见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座谈会10次,并在此基础上梳理形成立法意见建议230余条,部分建议得到全国人大重视和采纳。二是协助开展有关监督工作。2019年5月,受全国人大委托,开展了《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重点聚焦政策落实、就业创业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检查、委托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自查和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提出了加大职业教育培训力度、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等7个方面的工作建议。三是协助开展有关专题调研工作。四年来,先后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张春贤副委员长来渝开展医疗保障立法调研的接待任务,协助全国人大社会委开展了“家庭教育立法”、“社会救助法立法”、“工会法实施情况”、“推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形势下促进充分就业”、“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社会委工作”等6项专题调研,提出有关意见建议,为从国家层面推动人大社会建设工作提供了参考。

(七)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持续加强社会委政治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通过多种途径、方式,不断提高社会委干部队伍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强化党建引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社会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按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部署要求,以提高“政治三力”为目标,着力加强支部党建工作,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始终坚持人大社会建设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二是着力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强化思想建设和学习型专委会建设,出台《社会委党支部关于增强党员干部担当意识和担当能力的措施》,组织社会委干部参加党校培训、专题辅导、写作比赛、处长论坛、挂职锻炼等,着力提升社会委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四年来,社会委累计选派工作人员参加各类学习培训活动7人次,提交的2篇资政报告得到市级领导的肯定性批示,5人次获得各类论坛或征文奖励。三是密切工作交流联系。强化市和区县两级人大社会委交流联系,累计召开全市人大社会建设工作座谈会、培训会5次,传达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不断提升全市人大社会委整体工作水平。加强与对口部门的工作联系,实现对口联系部门走访调研全覆盖,召开对口部门座谈会7次,加强交流指导,推进相关工作。加强与兄弟省区市人大的工作联系,就家庭教育、养老服务等方面的立法和监督工作进行座谈交流,赴部分外省市开展工作调研,学习借鉴相关经验。

二、主要工作体会

四年来的主要工作体会是:

第一,要坚定不移坚持党对社会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前提和根本保证。人大是政治机关,而“民生是最大的政治”,人大社会建设工作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建引领,不断加强委员会政治建设。必须以理论清醒保证政治坚定,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以实际行动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工作中,要首先考虑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有哪些,市委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要求是什么,特别是涉及社会建设方面的着眼点、关注点。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市委决策部署到哪里,人大社会建设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要将党建工作与社会建设业务工作相融合,以党建要求把握工作方向、提高政治站位、改进工作作风、推进业务工作,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体现和展示党建成果。

第二,要坚定不移坚持人民立场,发挥好人大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社会建设工作关乎老百姓的安危冷暖和切身利益,养老、就业、医保、公共安全等,都是社会关注、人民关心的热点。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树牢公仆意识,把握人民愿望、尊重人民创造、集中人民智慧,更加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有力保障人民权益。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群众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并加强成果转化运用,切实以调研破解难题、推动工作。要拓宽联系代表和群众渠道,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积极邀请代表和群众参与社会建设领域立法、监督、议案建议办理等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充分保证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切实推动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愿望和要求。

第三,要坚定不移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的发展理念。共建共治共享既是共享发展理念的内在要求、也是其在社会建设领域的具体体现,既是社会治理的内在要求、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原则。要结合我市社会建设实际,坚持长远眼光和底线思维,坚持分类施策和因地制宜,厘清思路、突出重点,推动解决好“共建”何以达成、“共治”怎样有效、“共享”如何实现等问题。要坚持法治、德治、自治并举,积极发展基层民主,推动完善社区治理、村(居)委会选举等相关法律制度和工作机制,引导落实“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动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推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第四,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民生领域立法,努力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面对社会矛盾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要在发展中改善和保障民生,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要积极发挥地方立法的实施性、补充性、试验性作用,在增进民生福祉、加强基层治理等方面,把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更好衔接起来,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会建设。

三、2022年主要工作情况

2022年以来,市人大社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常委会中心任务,扎实做好社会建设相关领域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为我市社会领域民主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扎实开展立法工作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第二十七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突出问题导向和重庆特色,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挥专委会职能作用,着力抓好立法调研、立法审议及建议反馈等工作,不断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全年共完成审议项目1件,推进预备项目4件,并初步谋划了下一届社会建设领域立法规划及2023年立法计划。

一是全力做好《重庆市慈善条例(草案)》审议相关工作。在条例立法过程中,突出问题导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发展慈善事业和改善民生的企盼,从我市市情和慈善事业发展实际出发,着眼衔接和补充上位法有关规定;提前介入法规起草工作,加强工作督促指导,多次集体研究法规草案稿,先后集中反馈意见建议80余条;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并书面征求市人大代表、区县人大常委会和有关市级部门的意见,努力凝聚共识,推动形成较完善的条例草案。社会委提出的审议意见为常委会会议审议条例草案提供了参考,受到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肯定。该条例于2022年6月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二是积极推进立法预备项目准备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国防建设、消防救援、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重要论述、指示精神,积极回应我市人口老龄化、消防救援、安全生产、军事设施保护的现实需要,认真做好《重庆市消防条例(修订)》《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修订)》等4件立法预备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强化与国家层面立法的对接,加强与相关市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和督促指导,加快征求意见、草案文本修改等基础性工作,各预备项目的立法进程按计划有序推进。

三是提前谋划社会建设领域立法五年规划及2023年立法计划。根据市六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及2023年立法计划的编制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社会建设、法治建设、增进民生福祉和推进共同富裕等部署要求,结合重庆实际积极开展社会建设领域下一个五年及2023年立法项目的调研论证工作,主动加强与对口部门的沟通协调,系统梳理我市社会建设相关领域的立法需求及重点任务,并会同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制工委及市级有关部门多次召开社会领域立法项目调研座谈会,研究论证立法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及紧迫性,推动二十大精神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时转化为地方性法规。

(二)积极开展监督工作

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围绕新形势下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和就业创业等主题,认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调研,突出监督重点,注重借力借智,增强监督实效。全年共开展执法检查1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次,跟踪督办审议意见4件次,开展专题调研4次,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10件次。

一是突出对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的监督,协助做好常委会执法检查。2022年3月至5月,社会委协助常委会开展了对《残疾人保障法》《重庆市残疾人保障条例》的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先后召开全体会议听取市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报,赴渝北等区县开展实地检查和座谈交流,委托黔江等区县人大常委会围绕检查重点开展调研。执法检查紧扣“一法一条例”实施和人大监督工作要求开展,坚持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坚持逐条对照检查,坚持突出重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积极推进条例贯彻落实。2022年6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该执法检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执法检查及检查报告给予肯定。

二是突出对退役军人权益保障工作的监督,协助常委会听取专项工作报告。2022年5月至7月,社会委协助常委会开展“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退役军人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召开市级部门专题汇报会,听取市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报;深入江北区等实地调研,察看了解退役军人工作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委托万州区等部分区县人大常委会对本地区退役军人工作情况开展调研并提交书面报告。在此基础上,调研组逐条对照《退役军人保障法》分析研判,形成调研报告并提交7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有力配合了常委会对此项工作的审议。

三是突出对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及社会文明建设情况的监督,积极做好有关专题调研。2022年6月至8月,社会委组织开展了对《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召开市级部门调研座谈会、组织问卷调查、委托基层立法联系点调研、赴有关区县开展实地调研、召开片区座谈会等,全方位多角度了解《条例》的实施情况,形成的调研报告于2022年9月书面印发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7月至8月,社会委组成两个调研组,分别对《重庆市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的实施情况和我市医保基金的监管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通过实地调研、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方式,详细了解了该条例的实施情况和全市医保基金的监管情况,形成了2个专题调研报告,并会同市级有关部门于10月向常委会主任会议作了专题汇报,受到常委会领导肯定。同时,受全国人大委托,社会委还开展了“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情况”、“新形势下促进充分就业情况”专题调研,形成的2个调研报告按时上报全国人大社会委,并抄送市政府参阅。

四是突出对后续落实情况的监督,积极跟踪督办审议意见办理工作。根据监督工作推进情况,社会委依法对此前开展的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残疾人保障“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全市退役军人工作、消防工作等4个监督事项的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开展了跟踪督办,督促相关市级部门落实审议意见提出的要求,推动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落地见效。社会委对消防工作审议意见的专项督办报告获常委会主要领导肯定批示:“工作很实、效果很好”。

(三)切实做好代表工作

注重密切联系代表,认真听取代表意见,支持代表依法履职,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切实维护代表主体地位。一是认真办理有关代表议案建议。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交付社会委审议和办理的代表议案2件、建议1件,涉及残疾人、退役军人权益保障和社会安全法治建设。2件议案经社会委全体会议研究审议后形成了审议结果报告,于2022年6月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对协助办理的1件代表建议,在征求代表意见基础上形成我委的办理意见,并按要求转交牵头办理机关研究。二是认真做好重点督办建议工作。针对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智慧养老”服务的建议》(第0087号)、《关于加快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配套政策的建议》(第0402号)、《关于支持全域建设大足石刻文化公园的建议》(第0850号)等重点督办建议,社会委在常委会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先后赴市级有关部门和大足、渝北等地开展实地调研和督促指导,并分别组织召开4个督办建议专题会议,加强沟通协调,促进代表建议的相关要求落到实处、见到成效。三是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和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采取灵活方式,邀请20余名代表参加社会委有关立法、监督、专题调研等工作,并通过重庆人大网“代表履职平台”和网络问卷调查征求全体市人大代表对《重庆市慈善条例(草案)》和《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施行情况的意见建议,主动向代表借智借力。

(四)切实加强社会委自身建设

围绕“四个机关”建设目标要求,注重加强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推动干部队伍切实提升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一是注重提升干部政治素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部署要求,做到党建要求、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着力加强支部党建工作;认真开展政治学习、党课辅导、警示教育,以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干部头脑,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三力”。社会委支部获评2021年度市人大机关“先进党支部”。二是注重提升机关干部综合能力。结合工作实际,加强业务学习和实践锻炼,适时组织学习社会建设有关文件和学习资料,组织参加各类实践锻炼活动。2022年,社会委4名同志分别在“人大讲坛”等各类比赛中获奖。三是注重加强全系统学习培训。9月上旬,组织召开了全市人大社会建设工作座谈会和专题学习培训。常委会分管领导作了题为《踔厉奋发笃行不怠 不断开创新时代人大社会建设工作新局面》的主旨讲话,传达学习第二次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开展了关于“中国社会法体系建设之回顾与展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其发展历程”“切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社会建设监督工作”等主题辅导和集中培训,总结交流经验、听取意见、凝聚共识,努力提升全市人大社会建设工作整体水平。

2023年工作建议

2023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的第一年,也是重庆市第六届人大的开局之年。市人大社会委的工作思路是: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下,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及关于社会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第二次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坚持党对社会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立场,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建设,按照中央、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围绕“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突出社会民生热点和基层治理,认真依法履职、展现担当作为,扎实做好社会建设有关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努力推进我市社会领域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奋力开拓新时代人大社会建设工作新局面。

一、关于立法工作

(一)修订《重庆市消防条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消防体制改革和执法机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我市市情和消防工作实际,着眼衔接、细化和补充《消防法》等上位法有关规定,对《重庆市消防条例》进行修订,从法律制度层面进一步厘清消防有关主体的职责边界、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形成监督管理合力,夯实消防组织制度,探索完善消防应对新兴领域问题的制度机制。

(二)修订《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安全生产和机构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着眼衔接、细化和补充《安全生产法》等上位法有关规定,对《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进行修订,从法律制度层面进一步厘清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主体的职责边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明确新业态和重点单位安全管理要求,强化危险作业和重要节点安全管理,健全区域安全生产协同机制,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三)做好立法预备项目有关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有关未成年人保护、反家庭暴力、川渝社会保障协同等方面的部署要求,积极回应代表和公众关切,结合我市实际,着眼于衔接和细化、补充有关上位法规定,认真做好《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制定)》《重庆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条例(制定)》3项立法预备工作。坚持提前介入工作思路,加强沟通协调和督促指导,适时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立法调研活动,跟踪研究国家立法有关情况;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需要通过地方立法解决的主要问题,推动形成较成熟的法规草案文本。

此外,协助市人大有关专工委做好市六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编制有关工作。

二、关于监督工作

(一)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城乡社区治理的报告。城乡社区治理事关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贯彻落实,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城乡基层和谐稳定,拟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城乡社区治理的专项工作报告。通过深入调研、协助常委会开展监督,总结相关工作,特别是疫情防控、抢险救灾等突发公共事件中的成绩和经验,深入分析新形势下城乡社区治理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新矛盾,提出针对性工作建议。

(二)协助常委会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家庭教育关乎个人和家庭福祉,关乎国家和民族命运,拟协助常委会开展对家庭教育“一法一条例”的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深入了解“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督促有关方面更加重视家庭教育工作,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掌握全市家庭教育促进工作现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收集相关意见建议,为修订完善我市条例打下基础。

此外,继续跟踪督促常委会对残疾人保障“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和市政府退役军人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以及常委会主任会议对我市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实施情况和医保基金监管情况的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做好备案审查相关工作。

(三)协助常委会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工作专题调研。未成年人保护事关祖国未来、民族振兴和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拟协助常委会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工作专题调研。通过开展调研,了解掌握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及相关工作现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同时,拟通过调研,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为修订《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打下基础。

三、关于代表工作

认真研究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办理的代表议案,及时制定办理方案,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联系,逐项研究审议,提高议案办理质量。认真研究代表建议,充分征求有关单位的意见,加强与领衔提出建议的代表沟通情况,按时答复;认真做好有关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工作,切实增强办理实效。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积极搭建代表履职平台,邀请代表参加社会委有关立法、监督、调研等工作,向社会建设专业组代表借智借力,共同推进市人大社会建设工作。

四、关于自身建设

一是进一步加强社会委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加强支部党建工作,不断增强支部党员干部的“政治三力”;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确保人大社会建设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按照常委会两级党组部署安排,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市委有关重要会议精神,学习有关专业知识,加强实践锻炼,不断提高干部履职能力和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工作联系。加强与全国人大社会委、各区县人大社会委和外省区市人大的工作联系,不断交流经验、互相学习借鉴。探索开展川渝人大社会委工作交流,落地落实专委会工作交流机制。

此外,积极完成全国人大社会委交办的有关法律草案征求意见、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等工作,认真完成常委会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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