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党组2023年第十次会议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2023年第十次会议召开

日期:2023年09月18日 来源:重庆人大

  9月15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2023年第十次会议。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王炯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张鸣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陈元春、欧顺清、赵世庆,党组成员、秘书长周少政出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金强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有关会议精神。

  会议通报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郑洪的处分决定。与会同志一致表示,坚决拥护党中央决定,坚决拥护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决定。会议指出,党中央决定给予郑洪开除党籍处分,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市人大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引以为戒、深刻吸取教训,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会议还传达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精神,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关于《重庆市地方立法条例(修订草案)》有关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人大社会委关于《重庆市消防条例(修订草案)》《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有关情况的汇报和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的汇报。

  会议指出,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从实际情况出发做好立法工作,不断提升立法质量。要坚持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认真做好组织法规起草、重大问题协调、审议把关等工作。要坚持把立法同普法、法律监督结合起来,弘扬法治精神,加强法律实施工作,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扎实推进人大社会建设各项工作,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记者|黄振胜

编辑|朱苗

审核|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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