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人大常委会亮执法检查“利剑” 护航优化营商环境
“截至目前,江津区办理项目招标文件备案155个,对60个项目提出184条意见,全区工程建设领域投标保证金应退尽退,违法违规行为立案17件,已查处案件9件……”这是江津区人大常委会高擎执法检查“利剑”,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执法检查所取得的成效。
执法检查不走过场
今年2月,江津区人大常委会启动了招标投标法执法检查。此次执法检查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纠、执法检查、整改四个阶段,从2月一直持续到11月。检查范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全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检查内容包括招标投标法宣传贯彻基本情况,与招标投标法实施相配套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制度措施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监管体制改革有关情况,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情况,法律责任,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招标代理机构管理、电子招标投标、评标活动等情况,招标投标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建议等9个方面。
执法检查组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深入学习,以确保在执法检查中找准找实问题。
把脉问诊开出良方
招标投标过程是否透明,制度是否完善,场所建设是否规范?检查过程中,该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通过查阅资料、随机抽查、听取汇报等方式展开执法检查工作,对21个项目招标投标资料进行了检查,并分别召开专题座谈会,广泛收集意见建议。
经过严格对照法律条款内容“把脉问诊”,执法检查组发现,虽然江津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招标投标法,完善招标投标体制机制,严格履行招标投标监管职能,并出台系列配套文件,加强交易服务保障,着力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但还存在四方面问题:主体职责有待进一步落实和细化明晰;招标投标违规行为仍有发生;配套制度措施不到位,影响法律实施效果;监管力量薄弱,一些“异常低价”项目存在履约风险。
“强化评标报告审查责任,明确项目业主与代理业主职责,加强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做好建设项目招标前期准备工作,严格监督市场主体规范使用标准招标文件,严格审查低价风险担保保函,严格执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为切实推动问题得到解决,执法检查组多次进行探讨、修改、完善,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了5条建议意见。
3月27日,江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听取了招标投标法执法检查报告,并将审议意见交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办理,要求区政府在规定时间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研究处理情况。
跟踪督促问题整改
江津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执法检查的“后半篇文章”,持续开展监督,督促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审议意见。
江津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措施,并于7月22日向区人大常委会反馈了执法检查情况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区发展改革委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指导,积极开展招标投标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严格依法查处并进行信用惩戒;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利局、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对70余个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履约情况开展了检查,督促各单位进行整改。
“整改工作将持续到11月底,整改不到位,监督不停止。”江津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介绍,截至10月底,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已经办理项目招标文件备案155个,对60个项目提出184条意见,全区工程建设领域投标保证金应退尽退,违法违规行为立案17件,已查处案件9件……
“明年还将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推动招标投标法及配套的规章、制度得到更好落实,推动各项问题整改到位,助力全区营商环境更加公平公正。”该负责人说。
通讯员|邓浩 谢君
编辑|朱苗
审核|常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