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莎姐”发展成为重庆市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品牌的建议

关于将“莎姐”发展成为重庆市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品牌的建议

主办单位:市人民检察院

协办单位:团市委,市妇联,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

建议正文

关于将“莎姐”发展成为重庆市未成年人

综合保护品牌的建议

 

  “莎姐”是2004年由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原创,2012年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三级检察院推广的未成年人检察品牌,经过多年的发展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央政法委肯定,成为了全国的未成年人检察品牌。目前“莎姐”团队有400余名检察官,1700余名莎姐志愿者,近年来,“莎姐”团队加强与民政、教育、公安、法院、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各个单位的沟通协商,建立了线索发现、信息共享、协作配合等工作机制,联合开展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相关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建议将“莎姐”发展成为重庆市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品牌。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是关系到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大问题。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特别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可谓迈出了具有标志性的关键一步。我市相关部门在就如何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条款落地落实落细,如何将未成年保护贯彻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执法全过程,如何将良法善治转化为未成年人保护的强大效能,在政策执行层面、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落实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操作性举措,正当其时、大有必要。但我市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品牌还较少,没有将品牌建设与新的举措相衔接。

  二、造成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

  打造统一的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品牌的意识未完全树立。品牌意识就是精品意识。树立品牌意识就是在工作过程中要有意识地打造高质量、有实效、有影响力的品牌活动。这就要求我们增强历史责任感和崇高使命感,从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认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从培养民族未来的视角认识未成年人保护的价值和意义,深刻认识打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品牌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质增效的重要意义。从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规定来看,不同位阶,部门的法律法规都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了要求,未成年人保护不是哪一个部门的职责,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形成合力,因此更有必要以打造一个品牌为抓手构建一套较为完善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形成各部门、全社会的合力,以精益求精的精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把每项工作都朝着精品方向做,努力使之成为重庆市乃至全国的未成年人保护品牌。

  三、对策建议

  建议立足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性质定位“莎姐”品牌,反映未成年人性质特点,突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主题。“莎姐”品牌在全国检察系统已成为有口皆碑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在全国都产生了重要影响。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牵头学习借鉴“莎姐”团队的做法,进一步放大品牌效应,将其发展为重庆市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品牌,通过“莎姐”品牌整合出集合效力。例如以校园欺凌为代表的未成年人受到伤害的现象,是全球在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都可能会遇到的一个问题。在实际工作中,一旦发生校园欺凌、儿童遭受性侵、留守儿童心理障碍等问题,全社会都非常关注,也都非常痛心。治理这一问题是一个系统性工程,《未成年人保护法》九章132条突出了“六大保护”,这“六大保护”就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整体。针对未成年人在实际当中受到伤害的现象,教育、公安、民政、司法等相关部门都会做大量的工作。因此可以依托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打造“莎姐”品牌,使其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需要方方面面共同努力、分工协作这样一个议事协调机制的作用,形成可复制的工作模式。这样既体现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各项履职效果,而且可以标准化操作,便于别人学习借鉴,扩大品牌效应,更便于社会群众了解认识,扩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影响力,使“莎姐”成为群众心中遇到未成年人保护问题时想得起、找得到、靠得住的未成年人保护品牌。

办理简述

  B

 

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9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一、重庆市检察机关推动“莎姐”品牌建设的情况

  近年来,市检察院切实打造“莎姐”未成年人检察品牌,积极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2012年,市检察院取“莎草”治病救人的涵义,以大渡口区检察院女检察官王莎昵称为名,在全市45个检察院统一设立“莎姐”青少年维权岗,逐渐发展成为416名“莎姐”检察官,1531名社会各界志愿者,51个观护基地,40个社工组织,100多名心理咨询师组成的“莎姐”未成年人保护大团队,形成了一体化保护、精准帮教、综合救助、犯罪预防四位一体全面履职的重庆“莎姐”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经过持续努力,重庆市未成年人犯罪受理审查起诉数持续6年下降。“莎姐”成为全国具有影响力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两次登上焦点访谈,三次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莎姐”团队先后荣获40多项荣誉称号,得到全国政协、中央政法委、最高检、市委等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推动重庆市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品牌建设的思路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生力军,在当前出生率急剧下降的新形势下,加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更应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为此,检察机关将以“莎姐”品牌为载体,推动司法保护与学校、家庭、政府、社会、网络保护深度融合,促进重庆市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创新发展。

  (一)进一步做实做亮“莎姐”司法保护工作

  市检察院联合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高法院、市司法局在全市范围开展“共护未来”依法严厉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通过专项行动坚决纠正处理不当的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堵塞行业安全管理漏洞,推动解决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社会问题,建立完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综合保护的制度机制;深化“莎姐”精准帮教工作机制,完善以检察官为主导,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等社会力量为补充的精细化帮教模式,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综合救助,联动各方力量形成对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救助、心理疏导、转学安置、身体治疗等一系列综合救助体系;推动专门学校的建设,建立健全罪错未成年人进入专门学校矫治机制;联动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建立完善“一站式”办案机制、重大案件会商制度、重大问题共同治理制度等,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司法合力。

  (二)全面融入其他“五大保护”

  1.融合家庭保护,助力发挥家庭保护基础作用。认真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检察机关将根据办案中存在的监护问题,因案施策,制发“督促监护令”,加强跟踪指导,确保工作质效。对严重侵害亲生子女的监护人,依法建议撤销监护权。市检察院将与市妇联、市教委、市公安局等13个单位会签《关于建立家庭教育指导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建立健全重庆市家庭教育指导联动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家庭监护能力。市妇联、市高法院等单位将推动“一站式”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机制、反家暴闭环工作制度等落地落实。

  2.融合学校保护,督促完善学校保护工作机制。依法惩治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行为,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学生欺凌治理工作;继续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重点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城乡结合部等地中小学校、幼儿园以及发生性侵案件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力度。联合市教委进一步完善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进一步健全法治副校长制度,评选并在学校推广“莎姐”精品法治视频微课。市司法局将在法制副校长培训中充分发挥“莎姐”团队作用,进一步提升“莎姐”品牌影响力。

  3.融合社会保护,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市检察院将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倒查机制,在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倒查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组织和个人是否履行强制报告义务,通过检察建议等措施,推动解决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不履行询问、报告义务等问题。进一步深化“青春再出发—涉罪未成年人帮教”项目,引入更多社会组织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加强与团市委的工作联动,推动“莎姐”青少年维权岗与“青少年之家”结对共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4.融合网络保护,推动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环境。聚焦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问题,依法打击利用电信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从严惩处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联合市教委等部门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宣传教育。用好检察建议,督促相关网络企业规范运营,堵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漏洞,确保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落实到位。积极推动网信部门加强网络监管,强化网络保护。

  5.融合政府保护,促进形成协同保护合力。组织各分院开展未成年人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针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各行政机关围绕未成年人食品安全、文化安全、出行安全、教育保障等方面进行治理,推进未保法关于各项政府保护的要求落实落地。适时向党委政府专题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助推形成协同保护合力。市民政局将进一步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其他困境未成年人分类保障,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转型发展,完善临时监护和长期监护政策措施。

  (三)注重工作总结推广

  “莎姐”工作机制的完善已纳入市委改革办2022年市级重大改革项目经验总结复制推广的30个改革项目之一,同时也列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市检察院将紧密结合相关要求,积极推进相关工作,认真总结“莎姐”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的经验和工作模式,向市未保办专题报告,力争相关部门转发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