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全市营养诊疗学科建设的建议

关于加快推进全市营养诊疗学科建设的建议

主办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协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

建议正文

关于加快推进全市营养诊疗学科建设的建议

 

  临床营养工作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疾病诊疗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于减少患者疾病并发症的发生、降低死亡率、缩短住院时间、节省治疗费用、构建和谐医院具有重要意义。随着国家《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的出台,国民营养(含临床医学营养)得到快速发展,受到医护人员和患者群体广泛认可。2009年,原卫生部印发《关于开展临床营养科设置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二级及以上医院设立临床营养科。2011年,将临床营养科建设纳入《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2020年国家卫健委发布的《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版)》中也明确要求医院加强临床营养管理和持续改进工作。由此可见,医院规范建设临床营养学科势在必行。而目前我市300家公立医院中只有少数有条件的医院开设了独立的临床营养科、临床营养门诊及临床营养治疗病房。医院临床营养学科建设滞后的主要原因是:

  一、临床营养学科人才资源紧缺。《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中明确要求加强营养人才培养,强化专业教育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营养教育培训。医院设置营养科室,就需要配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营养医师、技师、药师、护士等营养专业人员,但上述专业人员目前十分紧缺。

  二、全市尚无正式发布营养诊疗质量与服务质量指标。医院为患者提供膳食营养指导时,由于缺少统一的质量指标标准,致使营养诊疗成效无法评价。

  三、医院营养科室规范化建设缺乏技术支撑。全市目前仍沿用2009年卫生部出台的《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该指南至今未更新,内容已不适应当前形势,严重阻碍学科发展。而江苏省、济南市等地均已出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建设促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合理使用等规定,有力促进了医院营养科的规范建设。

  四、全市医疗收费项目中无特殊医疗用途营养产品相关的收费编码。随着医学技术发展进步,临床医学营养逐渐由过去仅重视肠外营养支持(治疗)发展到重视肠内营养支持(治疗),绝大多数医院营养科均以肠内营养支持为核心工作。目前,全市医疗收费项目中仅有肠外营养支持(治疗)项目“营养咨询”(1102)和“营养评估”(1110)收费(见渝价〔2008〕14号文件)。无肠内营养支持(治疗)相关的“肠内营养制剂”“特医食品制剂”等收费项目,制约了营养诊疗的发展。

  五、部分医院对营养医疗认识不到位。一些基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临床营养意识不足,营养观念淡薄,肠内肠外营养选择错位,在临床营养评定与诊断方法、临床营养素配方与药理解读、静脉药品配制及配伍禁忌掌握、肠内肠外营养适应症把握、药品与给药途径选择等方面均需进一步提高。

  为此,建议:

  一、加快临床营养人才的培养。市政部门可组织临床营养培训班。全市各医学院校大力加强临床营养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开展临床营养师在校培训、住院营养师规范化培训,开设《临床营养学》必修科或选修课,推动专业化、规范化和职业化的营养人才梯队建设,满足社会大众不断增长的营养健康和服务需求。同时,医院积极引进优秀临床营养专业人才,更好满足医院临床营养科室设置的人才需求。

  二、建立临床营养诊疗规范。全市统一制定营养诊疗质量与服务质量指标,组织临床营养专家,建立以营养筛查-评价-诊断-治疗为基础的规范化临床营养诊疗路径,科学指导各家医院规范开展临床营养诊疗工作,定期评价营养诊疗的质量成效。

  三、市卫生健康委尽快出台《重庆市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促进全市医疗机构营养科室建设规范化发展,提高科室对医疗系统的支撑能力,进一步规范临床诊疗工作。促进营养医学健康发展。

  四、及时增补营养诊疗收费项目。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在《重庆市医疗服务新增和修订价格项目》中出台“肠内营养制剂”相关收费项目。

  五、加大营养医学普及推广力度。全市统一明确医院营养科室建设要求,加强医务人员营养诊疗知识普及,不断提升营养医疗能力水平。加大社会宣传推广力度,围绕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提升包括患者在内的不同人群的营养认知水平。提高全社会对营养医疗的重视程度,更好维护全民健康。

办理简述

A

渝卫函〔2022〕321号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8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一、全市营养学科的建设情况

  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临床营养学科建设,组织成立了重庆市临床营养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制定了《重庆市医院临床营养质量控制考评标准》,2021年已对53家医疗机构开展质量控制,培训营养风险筛查与评估人员513人次。组织召开《重庆市特医食品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暨临床营养学科建设座谈研讨会》,为推动本地区营养科建设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使用迈出重要一步。市教委积极做好营养人才培养,截至目前,我市共有重庆医科大学等6所高校开设8个与临床营养学相关的本、专科专业,每年培养本、专科学生700余人。重庆医科大学与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成功申报川渝区域性营养创新平台。市委宣传部着力开展健康知识普及社会宣传,倡导居民“吃得合法、吃得合理、吃得卫生、吃得礼貌、吃得干净”。

  二、相关医保收费情况

  (一)现行价格项目情况。目前,我市涉及营养诊疗相关的价格项目包括营养状况评估、儿童营养评估、营养咨询等3项营养诊查(察)项目和静脉高营养治疗(120400008)、肠内高营养治疗(120800002)、抗肿瘤化疗药物/肠外营养液集中配置(ABCJ0001)等治疗类项目。

  (二)推进新增临床营养诊疗价格项目。2021年,市医保局对医疗机构申报的“肠内营养配置”按程序拟新增立项为我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以支持临床营养学科建设,加强医疗机构营养能力建设,发挥营养的临床治疗支持作用。

  (三)关于“肠内营养制剂”“特医食品制剂”等收费情况。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制定时,对于少数高值、使用数量不确定、品规差异较大的医用耗材,通过除外内容的方式,允许医疗机构在项目之外向患者收费。代表提到的“肠内营养制剂”“特医食品制剂”由医疗机构按照实际提供情况向患者收费。同时,2021年,我市诊疗项目统一编码落地过程中,“肠内营养制剂”“特医食品制剂”统一设置为“要素饮食150000007”,按非医疗服务项目管理,由医疗机构对码收费使用。

  三、下一步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临床营养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进一步健全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引导高校做好调研论证,支持重庆医科大学等有条件的高校适时申报临床营养学相关专业。二是加大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建设力度,推进培养模式改革,创新临床营养类人才培养机制,增强高校培养营养健康类产业专业人才的能力。三是继续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深化高校产、学、研协同育人机制,通过校院合作、师资互用等方式,推进产教融合,提升临床营养类人才培养质量。

  (二)落实国家《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完善营养诊疗规范。

  一是按照国家2022年3月印发的《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明确全市医疗机构营养科建设要求。二是加强《重庆市特医食品经营和使用管理规范》的推广应用和督导检查。三是启动老年营养状况评估、老年营养不良的宣教及指导工作。

  (三)及时增补应用诊疗收费项目。

  以卫生健康部门公开发布的临床营养诊疗技术规范为基础,根据《重庆市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医疗准入条件,经过临床试验和科学认证,可提高诊疗效果,确需开展的营养诊疗相关项目,适时增补为我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同时将按照国家医保局等部门对特医食品明确统一管理方式的前提下,按照医保信息业务编码工作要求,做好后续维护赋码工作。

  (四)加大营养医学普及及推广力度。

  一是重点推动对临床医师和营养师特医食品规范化应用的培训和指导。二是进一步强化典型引领。把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培养健康饮食习惯有机融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让“健康饮食”学有榜样、行有示范。三是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推出主题宣传标语,綦江版画、梁平年画等形式创作具有重庆元素的主题公益广告,让“健康饮食”深入人心、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