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过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加强疫情防控的建议

关于通过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加强疫情防控的建议

主办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建议正文

关于通过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加强疫情防控的建议

 

  一、现状

  近期全国及周边地区新冠疫情呈现多点散发态势,疫情传播的渠道增多,动态清零的难度增大,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其中,农村地区是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中最薄弱环节,一是农村居民疫情防控意识相对薄弱,乡村居住分散,留守老年人占比大,地域空间广而稀,二是乡村聚集性活动较多,受传统习俗影响,农村地区多年习惯于走村串户,走亲访友,红白喜事、集市贸易、请客吃饭等聚集性活动较多,特别是临近年终,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多,弱化了农村疫情防控的力度和深度,产生了疫情防控的盲点和“风险点”,增加了农村疫情防控难度。

  从前期工作来看,镇(乡)卫生院医务人员在当地政府和卫健委带领下,全力以赴防控疫情,一方面做返乡排查、核酸采集、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规范隔离管控、测温验码等繁杂工作,一方面抓基本医疗,神经紧绷,疲于奔命,身心承受着巨大压力,但是村卫生室和村医发挥的作用并不大,疫情防控的效率不高,成本居高不下。相比镇(乡)卫生院,村医和村卫生室也是农村疫情防控的短板。

  二、分析

  上世纪60至80年代,赤脚医生(乡村医生)为农村居民防病治病,战斗在消灭天花、鼠疫,抗击非典、甲流、禽流感,普服糖丸、强化免疫的第一线,为守护农民健康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得到世界卫生组织的高度评价,被誉为“以最少的投入获得了最大的健康收益”的“中国模式”。

  2021年11月中旬,国务院下发最新医改文件,要求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推进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而被推介的村级医改经验就包含了“七统一”管理,即设立公办村卫生所,实行人事、财务、药械、业务、绩效、信息、养老统一规范管理。

  村卫生室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的“网底”,乡村医生是具有中国特色、植根广大农村的卫生工作者,长期以来在维护广大农村居民健康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是在疫情常态化下,筑牢基层防控能力的重要防线,精准全面网格化管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村医很多是本村人,住在村上,熟悉当地情况,很多具体工作,从排查、隔离、核酸采集、接种疫苗等,就地就近开展是最符合疫情防控的,之前把村民拉过来、拉过去,动不动就通知到镇(乡)卫生院,一群人堆在那儿核酸采集、接种疫苗,极大的增加了病毒传播风险,给疫情防控带来不必要的压力和成本支出。实际上村医和村卫生室应该承担起上述大量工作,做到防控在最基层,精准治理。

  疫情防控是场长期战和阻击战,卫生队伍一盘棋,提高基层卫生人员的素质和管理效率,充分发挥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底的作用,调动村医的积极性,让村医没有后顾之忧地去工作,是我们打赢疫情防控战的重要法宝。

  三、建议

  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

  一是实行基层编制备案制管理,解决好同岗同酬同保障问题。乡村医生实行“乡聘村用”管理,村医受聘乡镇(乡)卫生院,改变身份成为卫生院职工,或者在聘用后按照卫生院职工同等对待。

  二是在乡村一体化机制中,村卫生室行政、业务、人员、药械、财务、绩效考核全部归属卫生院管理。

  三是纳入乡村一体化管理的现在岗乡村医生,对具备条件经考核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工资待遇报酬比照镇(乡)卫生院同类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水平确定;原则上收入水平不低于镇(乡)卫生院同类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收入由基本医疗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一般诊疗费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基本药物专项补助以及承担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补助构成。上述政策落实后,乡村医生待遇报酬与镇(乡)卫生院同类在职在编人员薪酬相比仍然偏低的,差额部分由区级财政纳入预算补齐。

  在村服务期间,落实“五险一金”,其中个人负担部分由个人缴纳,单位负担部分由签订劳动合同的镇(乡)卫生院承担。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四是加大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投入,将村卫生室接入区域卫生信息网络,与卫生院实现数据传输,在村卫生室安装“互联网+视频监控”等智能监管设备。

办理简述

  A

  渝卫函〔2022〕349号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695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一、现状情况

  乡村医生是具有中国特色、植根广大农村的卫生工作者,长期以来在维护广大农村居民健康方面发挥着难以替代的作用。我市历来重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6〕1号)和《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19〕21号),完善乡村医生政策保障。近年来,我委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决策部署,不断优化乡村医生培养培训,持续提高乡村医生待遇水平,乡村医生队伍规模基本保持稳定,结构进一步优化,能力稳步提升。截至2021年底,全市共有乡村医生1.7万人,其中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4600余人。

  二、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推动落实乡村一体化管理。

  2021年,我委制发《关于开展卫生人才“县聘乡用”“乡聘村用”工作的指导意见》(渝卫发〔2021〕55号),建立“乡聘村用”工作机制。一是建立编制池,推进编制一体化管理。统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空缺编制,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编制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村卫生室工作。乡镇卫生院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如九龙坡使用编制池公招医疗卫生人员99名,进入村卫生室履行乡村医生职责。彭水县使用编制池公招医疗卫生人员20名,派驻到15个村卫生室工作。二是建立聘用制,推进待遇保障一体化管理。通过定向考核、择优录取、公开聘用等方式,由乡镇卫生院与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签订劳务合同,使其成为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参照事业编制发放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由政府财政保障50%的年度目标考核奖金以及参加社会保险如九龙坡区、垫江县、忠县等乡镇卫生院分别聘用13名、12名、16名医生派驻村卫生室工作。三是建立统筹使用制度,推进人员一体化管理。乡镇卫生院统一调配本院及所属村卫生室的所有医务人员,既可安排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也可安排村医在有需求的其他村卫生室工作,有效破解乡村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长期落实不到位难题。

  三、建立统一配备机制,推进物资物品一体化管理。

  将村卫生室作为乡镇卫生院临床科室纳入乡镇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统一进行医疗质量检查。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村卫生室药品、耗材等物资配备,降低因药品、耗材质量带来的医疗风险。

  四、落实政府购买服务,推进财务一体化管理。

  按照国家要求,将不低于农村常住人口40%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量,交给具有服务能力的乡村医生完成。同时,落实乡村医生一般诊疗费补助、基药补助等。通过购买服务,既鼓励乡村医生多劳多得,又能保障乡村医生收入稳定。

  五、强化培训指导,推进服务一体化。

  乡镇卫生院定期召开例会、培训会,加强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采购、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培训指导和考核,实现服务一体化。下一步,我委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

  一是加强部门联动。积极协调市级财政、人社、医保等相关部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适宜我市市情的政策,妥善解决2016年以后退出的乡村医生养老问题。

  二是加强政策制定。提高在职乡村医生收入水平,鼓励、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逐步解决在岗乡村医生保障问题。

  三是推进“乡聘村用”落地推广。充实和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加强队伍建设,促进镇村一体化管理,明晰乡村医生身份,有效解决乡村医生后顾之忧。

  四是加大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投入。在原来1元/服务人口信息费的基础上,积极协调财政等部门,争取资金和项目,将村卫生室接入区域卫生信息网络,与卫生院实现数据传输,在村卫生室安装“互联网+视频监控”等智能监管设备。

  五是加强考核督导。将乡村一体化工作纳入全市基层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考核指导力度,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