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备案审查工作委员会
一、接收市政府、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等的报备文件以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提起的审查建议;
二、初审报备文件和审查建议,并按规定分送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工作部门审查;
三、同步审查规范性文件和审查建议,提出研究意见;
四、根据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工作部门的审查意见,结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特别是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的建议,对规范性文件提出处理意见;
五、对市政府及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审查工作开展督导;
六、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
七、承办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建设工作的具体事项,参与国家相关立法活动;
八、承担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备案审查法制宣传、工作评议、执法检查等的服务工作;
九、围绕我市备案审查实践中的重要问题开展调查研究;
十、配合做好备案审查信息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
十一、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领导等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