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
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一、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付的议案,提出有关报告;
二、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有关议案;
三、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四、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
五、根据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安排,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六、办理市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建议、批评和意见;
七、依法对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八、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或者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我市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
九、办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交付的其他事项。
对口联系部门和单位
市监察委员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重庆市国安局、市司法局;市各中级人民法院、成渝金融法院、重庆铁路运输法院、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各分院、重庆市两江地区人民检察院(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市仲裁办、市监狱管理局、市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市法学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