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信访办公室
一、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或来访等形式,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
二、负责做好市人代会和常委会等重要会议期间会场周边的接访工作;
三、承办上级机关和常委会领导交办的重要信访案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转办、督办信访案件;
四、处理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咨询公开电话有关事宜;
五、定期进行信访情况分类统计,编印信访情况综合分析和信访专报,为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工作提供参考;
六、承办市人大各专工委的信访件的处理和调协工作;
七、负责对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