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二、审议教科文卫领域的议案和法规草案,提出审议结果报告或审议意见报告;
三、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
四、承办市人大常委会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承办市人大常委会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对有关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
五、承办教科文卫领域的备案审查工作;
六、承办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市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质询案;
七、对教科文卫领域的重点工作和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人大常委会或市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联系市人大代表,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组织专题调查研究、视察等,督办与本委员会有关的市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九、对全国人大交付征求意见的属于教科文卫方面的法律草案,组织论证,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十、争取全国人大有关专委会的工作指导,加强与外地人大有关专委会的经验交流,密切与各区县(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机构的业务联系;
十一、办理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作联系的主要部门:市教育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外国专家局)、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文物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管理局)、市科学技术协会、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市作家协会、市红十字会、市计划生育协会、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组成人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分别按姓名笔划排列)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15人)
主任委员:黄宗华
副主任委员:杨国权、陆多祥、蒋建国、赖明才
委员:马宏(女)、王颖、杨竹(女)、张卫国、周迎春、孟德华、赵勇、郭晏麟、唐应珊(女,土家族)、黎方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