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一、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交付的议案;
二、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组织起草有关议案草案;
三、承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四、按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安排,听取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专题汇报,提出建议;
五、对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六、研究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负责有关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促办理工作;
七、对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交付征求意见的法律草案,组织论证,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八、争取全国人大有关专委会的工作指导,加强与外地人大有关专委会的经验交流,密切与各区县(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专工委的业务联系;
九、办理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口联系部门和单位
市教委、市科技局(市外国专家局)、市文化旅游委(市文物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管理局)、市科协、市社科联、市文联、市作协、市红十字会、市计生协会、市志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