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在乡村振兴过程中,需要加强乡村振兴立法,完善乡村振兴法律法规体系,解决乡村振兴过程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今年3月底,《重庆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这项立法,与市人大代表钟娟密切相关。因为长年扎根基层、服务农村,钟娟在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交了《关于加快制定〈重庆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的建议》。“我很高兴,为这项立法出了一份力。”钟娟说。
深入调研 承载满满期待
钟娟现任垫江县周嘉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已经在基层农技推广工作岗位干了30多个年头。从一名普通的植保员成长为农技专家,她对农业农村工作有着深厚的情感。
钟娟一直关注“三农”问题,在当选为市人大代表后,更是围绕大力推进化肥农药减量使用、加大土地宜机化整治等问题积极反映农民心声。
脱贫攻坚胜利后,乡村振兴如何接续,成为钟娟时常思考的问题。为此,她经常向下,与农业项目业主、农民打交道;向上,到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走访调研;同时,和乡镇领导、基层干部密切联系。
通过调研,钟娟了解到,农业部门希望政策、投入等有立法保障;种养业业主想要政府在人才、技术上加大投入;基层干部则渴望基础设施建设提速、乡风文明工作制度不断完善。“乡村振兴涉及的面比较广,包括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有法律约束,资金投入、技术支撑、制度落细才有保障。”钟娟认为。
“我见过不少种植水稻、蔬菜、水果的业主,由于缺乏人才、资金和技术支撑,导致经营出现问题,有的业主亏损到连土地流转费都给付不起,最后吃亏的还是农户。”钟娟说。
在钟娟看来,“乡村振兴”这四个字承载了人民群众太多期待,比如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等,需要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经过思考,一件关于乡村振兴促进立法的建议在这位市人大代表的脑海中逐渐成形。
提出建议 推动加快立法
在2021年召开的重庆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钟娟提交了《关于加快制定〈重庆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的建议》,呼吁高度重视并加快制定《重庆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条例内容应包括立法宗旨、基本原则、乡村振兴内涵、领导体制、乡村规划、乡村建设资金投入、农民参与等。这是钟娟参考上位法,结合我市农业农村实际,并根据自身工作实践经验提出的。
“当时,有些省市已经出台了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我也在不断学习。”钟娟认为,行业部门在拟定乡村振兴规划时不能各自为政,要加强沟通衔接,加大统筹力度;要规范、强化激励政策,回引有创新意识的成功人士返乡创业。此外,还要解决“剃头挑子一头热”的问题,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引导农民积极投身乡村振兴。
建议交办后,建议承办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高度重视。“办理态度非常认真,多次和我联络沟通,告知已收到建议并将着手办理,又询问我有无其他办理意见建议等。”钟娟表示。
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在答复函中写到,“我市高度重视乡村振兴立法工作,将制定《重庆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列入2021年立法计划预备项目,建立了‘双组长’工作机制加以推进。”
据了解,2021年9月以来,市司法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委、市乡村振兴局,多次召开条例草案征求意见会、调研座谈会、立法论证会,深入奉节县召开乡村振兴立法现场调研座谈会,听取了万州、奉节、巫山、城口等8个区县政府的意见建议。
市人大农委、各区县人大农委也在全国人大组织下,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学习,并启动《重庆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
今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越率市人大农委、法制委和常委会法制工委负责人一行,前往市农业科学院、市畜牧科学院,调研农业科技创新工作,并听取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在这些调研中,呼吁加快立法的声音扑面而来。和钟娟一样,大家都认为,制定《重庆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很及时、很有必要,能为全市乡村振兴工作走上规范化、法治化轨道提供保障,为我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持续发力 为立法建言献策
制定《重庆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是贯彻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全市乡村振兴工作法治保障的迫切需要。随着《重庆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纳入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并在3月底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提请一审,这一立法进程进一步加快。
《条例(草案)》主要内容包括,突出五大振兴,对标对表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要求,对全市乡村振兴的产业发展、人才支撑、文化繁荣、生态保护、组织建设作出具体规定;强调成果巩固、区域协同,对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乡村振兴区域协同作出规定;促进城乡融合、服务均衡,对构建城乡融合发展体系作出规定;统筹政策扶持、监督管理,对具体扶持措施、政府投入监管作出规定。
钟娟以视频形式列席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当看到《条例(草案)》进入审议阶段,她深感欣慰,“我把群众的想法、心声反映出来,而这些意见建议即将变成美好的现实。”
《条例(草案)》虽已进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程序,但钟娟履职的脚步并未就此停歇。
会议期间,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现场讨论交流,共话乡村振兴。钟娟也为修改完善《条例(草案)》继续思索。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到,希望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分析论证、细化完善条款,制定一部可操作、有地方特色的法规。钟娟也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应进一步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多到乡镇村社倾听民声,调研选点要尽量覆盖不同发展情况的典型村社,听听基层干部、业主、农户的声音,使条例更具操作性。
钟娟还告诉记者,今年,她已报名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与乡村振兴相关的活动。她期盼条例能够尽快出台,让基层在乡村振兴建设中有遵循、有规范、好操作。 (记者 宋婷婷)
链 接》
《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3月1日起施行
《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从产业发展、生态宜居、乡风文明、乡村治理、城乡融合等多方面采取措施,全面促进乡村振兴发展。
《条例》明确,乡村振兴工作实行省负总责、市县乡负责落实的工作机制,省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实施全省乡村振兴规划,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本地区的乡村振兴规划,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乡村振兴工作第一责任人。
《条例》明确,乡村振兴要以产业发展为重点,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形成以粮食产业、规模种养、高效生态循环农业、食品加工、冷链仓储物流和文化养老休闲旅游互为支撑的乡村振兴产业结构。
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条例》明确,全省加快建设森林小镇、森林乡村,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推进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推进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及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的资源化利用。
在加强乡村治理方面,《条例》提出,优化乡镇政务服务流程,全面推进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理。强化乡村安全生产、公共卫生、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应急广播、食品、药品、交通、消防等安全管理责任。对乡村自然灾害防御系统加强建设,建立水旱、气象、地震、地质、生物等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强化预警信号传播和防灾减灾知识普及,提升乡村防范自然灾害的能力。
为了更好地支持乡村振兴建设,《条例》提出,公共财政要更大力度向农业和农村倾斜,对农村低收入人口、欠发达地区实施长效帮扶。根据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使用范围要求,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设立相关专项资金、基金,加强对乡村振兴的支持。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推动农业信贷担保机构降低担保门槛、扩大担保覆盖面,面向小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小企业等涉农主体开展小微普惠金融服务。
主管单位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
出版发行 公民导刊杂志社
指导委员会顾问 王炯 张鸣
指导委员会主任 周少政
指导委员会副主任 张晓涛 邓炳国 李洪亮 邓茂强(执行)
指导委员会委员 陈彬 黄玉林 陈胜才 杨树海 屠锐 黄宗华
蹇泽西 陈杰 向先全 张良皓 刘俊 陈小敏
副总编辑 高超 杨冰
电话 (023)63652539 | 传真 (023)63652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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