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山西中部城市群发展的统筹协调,完善决策、协调和执行机制”“各市要聚焦主导产业,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链条完整的产业集群”……2022年3月30日,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支持和保障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全国第一部省级人大常委会对省内城市群发展作出的重大事项决定。
高质量发展方兴未艾
山西中部城市群涵盖太原、晋中、忻州、吕梁、阳泉五市,国土面积、地区生产总值、总人口均占全省的一半左右,是近年来山西省发展较好的地区,也是极具发展潜力的区域。
以山西中部龙头城市太原为例。近年来,太原瞄准“国家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目标,向“十四五”末经济总量万亿元规模迈进。
2022年,太原开展“市场主体建设年”活动,提出全年新增各类市场主体10万户以上。
“持续优化提升税收营商环境,推进组合式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地,减负增效夯实实体经济基础;推出涵盖33项举措的‘梧桐计划’服务招商引资,支持创业创新,助力市场主体倍增、活跃、多元。”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刘世伟介绍。
据山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明确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通知》,对全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按50%的税额顶格减征“六税两费”。
太原物华天瑞仓储有限公司负责人原瑞峰介绍,该企业申报缴纳2022年上半年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4.49万元,享受优惠政策后,只需缴纳原税额的一半。
企业活,则经济活。新一轮组合式税费优惠政策的落地,营商环境和竞争环境的持续优化,在提振市场主体增长信心和预期的同时,也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更大的平台和空间。
据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数据,2021年该市“六税两费”共计减免逾2.34亿元,超13万户次纳税人受惠;2022年1月至3月,已为纳税人减免税款超1037万元,惠及11000余户次纳税人。
作为区域经济发展增长极的城市群,在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牵引作用,而山西中部城市群发展刚刚起步、方兴未艾。
以法治保障城市群建设
山西推动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是新型城镇化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要求。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培育发展山西中部城市群。2021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支持山西中部城市群建设。
推动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同时也是山西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山西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作出的战略安排。山西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要构建全省“一群两区三圈”的城乡区域发展新布局,为山西中部城市群五个市和南北两个引擎分别指明了发展方向。2022年2月9日,山西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为山西中部城市群发展绘就了蓝图。
推动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是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件大事。为助力这一中心工作,近日,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支持和保障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据了解,这也是全国第一部省级人大常委会对省内城市群发展作出的重大事项决定。
“推动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加强战略谋划和顶层设计,也要把握工作着力点。”山西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计划预算处处长董芝介绍,《决定》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从城市群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针对五个关键环节,提出了针对性很强的要求。
城市群建设要一体化推进。为防止城市群五市重复建设、产业雷同、产生同质化竞争,《决定》强调要合理布局生产力,统筹安排重大项目,推动资源共享,促进产业错位发展,形成区域协调、产业配套、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一体化发展格局。
城市群建设要强化协同联动。为防止五市各自为政、缺乏配合,《决定》强调要建立多层次、常态化协商协调机制,制定推动一体化发展的各类政策,推进各市在重点领域加强合作,形成推动城市群发展的强大合力。
城市群发展要建立统一的市场体系。为防止各市之间存在妨碍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的市场壁垒,《决定》强调要加大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力度,促进资源合理配置,营造规则统一开放、要素自由流动、经济良性循环的市场环境。
城市群建设要发挥创新的引领作用。为充分发挥太原、晋中等区域的优质科技创新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决定》强调要打造城市群协同创新共同体,构建良好的创新生态系统,推动各类改革创新举措在城市群先行先试、率先突破。
城市群建设要凝聚各方力量。为吸引更多力量共同推进城市群建设,《决定》强调要充分调动民营企业参与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此外,《决定》还围绕加强法治保障、全社会参与方面的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提出人大要通过立法和监督工作支持城市群发展,要积极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法院、检察院要为城市群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同时强调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推动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主动参与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
强化统筹落实《决定》
目前,山西省政府已经成立了山西中部城市群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新闻发言人马双喜表示,今后将积极围绕《决定》内容,从坚持规划引领、强化统筹协调、加强服务保障三方面发力,推动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坚持规划引领。积极开展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规划、山西中部城市群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等规划的研究编制工作,加强各市规划之间、各市规划与省总体规划之间的衔接,以高水平的规划引领城市群一体化协同发展。
强化统筹协调。研究提出山西中部城市群建设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积极推进跨地区跨部门重要事项,密切跟踪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严格实行督办机制,建立督办台账,督促重大事项、重大政策、重大项目落实落地。
加强服务保障。全方位做好问题服务、政策服务、金融服务、创新服务、要素服务、发展服务等“六个服务”保障工作。大胆探索,充分学习借鉴国内其他城市群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
“推动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是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件大事。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有利于彰显山西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国家规划、培育发展山西中部城市群的决心,有利于固化山西中部城市群发展的决策、协调和执行机制,有利于以法治方式保障五市优势互补、工作协同、政策联动、市场统一、资源共享,有利于动员社会各方面共同支持和参与中部城市群建设,进一步集聚发展新动能,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山西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渊表示,省人大常委会还将继续监督《决定》的落实,以人大之力推动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综合:中国新闻网 山西日报 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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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人大常委会签署合作协议 共促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部署,2020年7月23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和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签订《关于协同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推进协同立法等各项工作,共同研究破解区域发展中的共性难题,为唱好“双城记”、建好“经济圈”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双方将本着“立法项目协商确定,立法文本协商起草,立法程序同步推进,立法成果共同运用,法规实施联动监督”的精神,就协同立法项目、年度立法计划、协同立法有关问题等进行研究。根据协议,双方将重点围绕交通基础设施、现代产业体系、协同创新、国土空间布局、生态环境保护、公共服务等方面,开展协同立法研究论证,选准选好选精具有协同点的立法项目。同时,将切实加强法规立项、起草、调研、论证、修改、审议以及法规清理、立法后评估等各阶段各环节的沟通合作。对涉及川渝两地区域合作、联防联控、联合执法等内容的,尽量统一概念、统一措施、统一标准,让川渝两地协同立法落实落细、有效管用。
除了协同立法,双方还将在联动监督、协同开展代表活动、强化人大制度理论与实践研讨等方面通力协作。
据了解,双方将每年选定1至2个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有关的重要事项、重大项目,通过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等形式,联动开展监督。适当组织两地全国人大代表及省市人大代表开展跨区域视察调研活动,就双方关心的重大事项提出议案建议。
主管单位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
出版发行 公民导刊杂志社
指导委员会顾问 王炯 张鸣
指导委员会主任 周少政
指导委员会副主任 张晓涛 邓炳国 李洪亮 邓茂强(执行)
指导委员会委员 陈彬 黄玉林 陈胜才 杨树海 屠锐 黄宗华
蹇泽西 陈杰 向先全 张良皓 刘俊 陈小敏
副总编辑 高超 杨冰
电话 (023)63652539 | 传真 (023)63652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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