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俞仁
8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研究促进共同富裕。会上提出的一系列促进共同富裕的战略规划,为实现共同富裕指明了路径,使全国人民备受鼓舞。
会议指出,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不断夯实党的长期执政基础。会议强调要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
共同富裕,“国之大者”。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第一个阶段,从二〇二〇年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第二个阶段,从二〇三五年到本世纪中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今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发布。而本次中央财经委员会会议再提共同富裕,对促进共同富裕的方向、路径和重要任务等,作出了更为明确的阐释和部署,这充分说明,促进共同富裕已经进入了实质性的推进阶段。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向着这个目标更加积极有为地努力,让共同富裕看得见、摸得着、真实可感。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促进人民共同富裕的道路上,法治是重要的保障。因此,必须以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用法治的视角看待共同富裕,用法治的头脑思考共同富裕,用法治的方法抓好共同富裕。坚持立法先行,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城乡居民提供共同致富的制度空间,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诸如养老、医疗、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的法律制度,守住共同富裕的底线标准。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提高执法水平,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有效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支持、推动共同富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共同富裕作为下一阶段的具体奋斗目标,已清晰呈现在实现中国梦的日程表中。助力共同富裕,不仅是人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必然要求,也是人大回应群众期盼的具体体现,更是人大体现制度优势的重要抓手。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应肩负起历史使命,强化责任担当,围绕共同富裕,加强立法、监督和代表工作,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民生事业全面发展、精神文明同步发展,努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主管单位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
出版发行 公民导刊杂志社
指导委员会顾问 王炯 张鸣
指导委员会主任 周少政
指导委员会副主任 张晓涛 邓炳国 李洪亮 邓茂强(执行)
指导委员会委员 陈彬 黄玉林 陈胜才 杨树海 屠锐 黄宗华
蹇泽西 陈杰 向先全 张良皓 刘俊 陈小敏
副总编辑 高超 杨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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