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刊号:ISSN1008-4037    国内刊号:CN50-1004/D

2021年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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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一棵草的中国智慧

■ 首席记者 陈敏

2017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不仅改变了万千中医药人的人生轨迹,更开启了中医药有法可依的崭新历史。法律的实施,使中医药法治体系“踩足油门”加速构建,不断激活中医药服务供给能力,为老百姓带来了切实福利。

为总结中医药法在重庆的实践经验,把重庆市中医药事业提高到新的水平,在近日召开的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重庆市中医药条例(草案)》提请一审。据悉,条例草案既贯彻实施上位法,又着眼解决重庆的实际问题,在促进中医药人才发展、促进中西医结合、规范中医诊所管理、推动中药制剂广泛应用、突出中药保护和利用、体现中医医疗服务价值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规定。该条例如果审议通过并且实施,将为我市中医教育、中医药产业发展等提供有力支撑。

推动中医药事业创新发展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是我国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2020年以来,中医药法为中医药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供了坚强保障。事实上,在疫情防控的“中国方案”中,无论是预防、救治,中医药都发挥了巨大作用。

作为一名从业30多年的医务工作者,在今年的全国人代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中医院副院长李延萍提出了一份关于国家中医医学中心落户重庆的建议。她表示,“十三五”以来,国家大力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中央和地方不断加大投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中医和西医两套医疗体系相互支撑、相互补充。2020年5月,重庆与四川签署《川渝中医药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明确提出整合两地优势资源,争创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和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带动区域中医医疗、科研、人才等全方位发展。她认为,国家中医医学中心的建设,对中医和西医两套医疗体系相互支撑、相互补充,解决高水平医疗资源供给与需求的矛盾具有重要作用。

要推动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人才是关键。

根据重庆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计划,《重庆市中医药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被列入审议项目。条例草案文本在前期征求意见时,李延萍就曾多次参与讨论,她认为,中医药的传承与创新发展,最根本、最关键的还是中医药人才的培养。

“目前恰逢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期,独立中医药学院的建设承载着重庆中医药事业传承精华、守正创新的历史使命和担当,也承载着重庆历代中医药人的梦想和夙愿。” 李延萍建议重庆市政府进一步破除制度藩篱和部门壁垒,尽快独立建制办学,推动学院早日建成。在地方立法时,建议将“充分整合重庆优质中医药教育教学资源,建立高水平、高起点的重庆中医药学院”相关内容写入条例草案。

实际上,条例草案在征求意见时,也有一些人大代表和专家建议,要鼓励中西医融合、人才下沉,加强对基层中医药人员的培训。有建议称,要培养中医康复、护理、养生保健、健康管理等技术技能人才,以及中药材种植、中药炮制等中药特色技术人才;加强对中医药学术学科带头人、多学科交叉人才的培养,支持高层次创新团队建设。也有建议称,要加大中医药科学研究投入和对科研项目、科技人才、科技平台的支持,推动中医药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

一条建议助中医学院落地

中医药产业的发展,离不开产学研的结合。早在2018年3月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李延萍就提交了《关于加快推进重庆中医药大学组建步伐的建议》。这份建议和当时实施不到一年的中医药法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她告诉记者,中医药法提出支持专门实施中医药教育的高等学校等教育机构发展,而要发展好中医药教育事业,很重要的一条是建设一批高水平的中医高等院校。

“成立重庆中医药大学(学院)的条件已基本成熟,应加快组建步伐。”李延萍在建议中称。

李延萍曾表示:“在重庆建立独立的中医药大学这件事在业界并不是一个新话题,而这一呼声也从未停止。中医药法的实施为重庆中医药事业发展迎来天时、地利、人和的大好机遇。”

实际上,早在1951年,“西南军政委员会卫生部”就在全国率先成立“重庆中医学校”,该校有中医“黄埔军校”之称。从建校到1997年重庆被中央列为直辖市前,重庆中医学校一直承担着重庆地区基层中医药人员培养的重任。

进入21世纪,为加快重庆中医药事业发展,推进全市高校结构调整,重庆市政府将重庆中医学校并入重庆医科大学进行建设,要求保持其相对独立性,为组建重庆中医药学院做准备。

在李延萍看来,组建独立的重庆中医药大学,是促进重庆中医药事业及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吸引优秀人才、完善重庆市高等医学教育结构的需要。并且,近几年来,重庆市的其他全国人大代表也多次向国家呼吁成立重庆中医药大学(学院)。

2019年3月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金强提出《关于恳请国家支持重庆设置独立中医药学院的建议》,建议在重庆本土培养高素质优秀创新人才,全面提升重庆市中医药总体水平。

教育部在回复中表示,重庆市在编制“十三五”高校设置规划时,已将设立中医药院校列入其中。教育部支持重庆整合全市现有优质本科中医药高等教育资源,进一步加大投入、创造条件,积极推进学校组建工作。

2019年6月,在重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重庆中医药学院揭牌。2020年,重庆中医药学院工程在璧山开工建设,填补了重庆市没有独立中医药类大学的空白。

重庆中医药学院依托重庆医科大学,整合重庆市现有中医药教育资源,实现全市优质中医药教学、科研、医疗、产业资源融合共享。按照规划,在重庆中医药学院建设的同时,璧山区也将在缙云山西麓、云雾山东坡打造符合GAP标准的中药材种植基地,并规划建设重庆中医药学院附属医院、中医药创新产业园及中医文化传承基地,打造完整的中医药产业集群。

目前,重庆市政府已多次召开推进会,学院进入实质性筹建阶段,力争待校区建设和师资条件满足申报要求并经教育部审批同意后在2022年9月招生。

立法打通“肠梗阻”

据悉,1998年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就通过了《重庆市中医条例》,该条例对规范、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环境、社会环境,以及人民群众对健康服务的需求都发生了较大变化,《重庆市中医条例》已无法适应重庆中医药事业发展要求,中医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凸显,如:对中医药发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中医药服务能力有待提升,中医药人才建设有待强化,中医药投入保障机制有待加强等,亟需通过立法完善相关制度,依法促进问题解决。

重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草案解决了当前重庆市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此外,我市探索出的一系列有关中医药服务、中医药保护、中医药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经验也将被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这有利于保障和推动我市中医药事业规范有序发展。”

据悉,此次提交一审的条例草案共七章六十一条。在中医药服务与规范方面,明确了中医药服务体系及中医药服务的功能定位;鼓励发展中医治未病、中医特色康复和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明确将中医药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应急防控体系;强调中医医疗机构的准入管理及基本义务;规范中医医师、中医专长人员执业资格及要求。

在中医药保护与发展方面,条例草案提出支持道地中药材种植养殖,建立健全中药监管体系,强化中药质量管理,强调中药炮制的保护及传承,并对中药制剂监管、制剂调剂使用作出规定。

在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上,鼓励中医药学术、传统知识和技术传承,加强对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要求完善中医药教育体系,加强师承教育;鼓励中西医融合、人才下沉,加强对基层中医药人员的培训;加大科研力度及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加大中医药宣传教育力度、拓展对外交流。

条例草案对中医药支持与保障上,对中医药投入进行规定,对完善中医药价格及医保政策作出规定,明晰了中医药相关评审、鉴定活动的专业规范,强调了中医药标准化工作。

在李延萍看来,中医药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其根本目的在于更好地发挥中医药的“三个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可及的中医药服务。

李延萍表示,期待条例草案中有破解长期以来制约中医药事业发展瓶颈的干货,比如:应遵循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建立系统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加大中医药师承教育投入力度;建立和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技创新体系、评价体系和管理体制等。

同时,李延萍还建议,全力争取国家中医传承创新中心项目落户重庆,做实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中医药方案。完善中医药管理顶层设计,市政府独立设置专门的中医药管理部门,增加编制、独立运转;在中医药管理部门里设立中医药发展办公室,将分散在农业、商贸、市场监管、科技、医药卫生等多个管理部门的政策、资金、资源予以整合,系统研究推动中医药融入重庆大健康产业,形成产、学、研一体化的中医药产业发展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