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刊号:ISSN1008-4037    国内刊号:CN50-1004/D

2022年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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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惊心”,更该“步步为营”

7月22日,一名游客在游玩天津市蓟州区的九山顶景区“步步惊心”项目时,突发身体不适导致昏迷,在工作人员救助过程中坠落,后经抢救无效死亡;7月22日,湖北恩施地心谷景区一10岁儿童玩“步步惊心”项目坠桥,导致腰椎、胸椎骨折,头皮裂伤。

同一天,“步步惊心”项目发生了两起事故,令人心痛的同时,也敲响了景区安全警钟。

 

拟定游客健康标准

 

近年来,各地景区为满足游客猎奇心理,相继推出“步步惊心”“太空漫步”等网红项目,此类惊险刺激类行走项目具有很强的挑战性,吸引了很多游客体验游玩,增加了景区的收入。

从相关资料和画面可知,“步步惊心”是一种“高空极限挑战网红桥”,项目多建设在峡谷、河流上方,桥面常为隔断的、有间隙的平面,游客在上行走时会穿戴安全带等。

此类项目投资规模大,从设计规范到建造标准要求都很高,非常考验景区的安全运营能力,如果只是单纯为了赚钱,而降低项目的建设标准、放松安全管理,就会埋下巨大的安全隐患。

据专业人士介绍,“步步惊心”由拓展训练的“缅甸桥”项目发展而来,而在专业拓展训练中,团队客人体验时会有专业教练带领,并配备全身安全带和头盔手套装备,安全方面有保障。

显然,这是一个具有高风险的游乐项目,对游客的身体健康、心理素质等要求很高,如果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就不适合该项目。

但是,景区在日常运营时,基本没有专业教练,游客在行走过程中一旦踏空,缺少专业人员及时救援。如果安全带不牢靠、老旧破损等,就可能导致游客坠落时,无法形成有效保护,酿成意外伤亡事故。

频频发生的意外伤亡事故,凸显此类高风险项目的安全失序,行业亟需补上标准缺口,实施运营规范管理制度,拟定游客健康标准,保护游客的人身安全,让广大游客玩得舒心、放心。 (周菊 教育工作者)

 

工作人员需专业培训

 

景区重视消费者的旅游体验、消费体验,这是在迎合旅游业转型升级,值得肯定,而一些景区只顾“好玩”,忽视了安全性。

对于景区管理者来说,安全性与游客的旅游体验要能做到兼顾,而安全性更应该放在首位,游客安全是必须坚守的底线不容逾越,更不能为了让游客玩得“过瘾”、玩得“刺激”,而将安全抛之脑后。

游客选择这些具有危险性的项目,是相信景区会做好安全防护,景区要为游客的安全负责,要确保“万无一失”,才能防范“一失万无”。

值得注意的是,像高空栈道、玻璃滑道等新兴项目,国家还没有出台相关管理文件与标准,导致这些“网红”项目,虽备受游客关注,却处于监管盲区、监管死角;虽隐患重重,却得以野蛮生长。

对这些当下正火的“网红”项目、热门项目,监管不能“黑屏”,要把这些“网红”项目纳入监管范畴,填补监管空白。景区也要加强管理,对管理人员、工作人员,需要进行专业的培训。而像一些不适合参与的游客,景区也要尽好劝阻的义务。

对于广大游客来说,也需要多一些风险意识、安全意识,在外出游玩时,注意自身安全。 ( 戴先任 媒体评论员)

 

安全无漏洞,方可不惊心

 

“步步惊心”发展较晚,没有被列入国家特种设备目录和高风险旅游项目目录,行业无明确准入门槛及相关统一规范标准,亦无国家统一规定的正规设计及施工单位。出现安全监管漏洞,再加上项目建设、运行管理标准不规范不统一等问题,必然会埋下安全隐患。

笔者认为,上马游乐项目,尤其是诸如“步步惊心”这样的高风险项目,安全始终是第一位。

首先,规划建设涉及公众游乐的项目,都要设置安全准入门槛,实行安全规范许可制度,进行安全评估。

其次,从安全许可到立项建设、运行管理,旅游景区及游乐场所所有者、建设者、管理者、经营者和维护者,要明确安全责任,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确保安全运行。同时,旅游景区及游乐场要建立健全安全预警和救援制度,强化安全救援队伍建设。

再次,行业管理者和市场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督管理之责,查漏补洞。严查未经安全许可非法立项上马,严查运行管理失职失责。零容忍安全责任事故,公安、司法机关要依法依规追究安全事故行政、民事和刑事责任。

第四,涉及预防和规范旅游景区及游乐场所安全运行的法律法规不少,但是实践中一些实际情况和具体事项,诸如“步步惊心”项目的安全漏洞,需要有专门的法律实施细则和地方性法规来进一步细化规范。因此,地方各级人大方面,要结合本地区旅游景区及游乐场所发展现状,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立法后评估等活动,注重发现安全隐患,提出查堵安全漏洞的意见和建议,推动有关执法主体依法依规防漏堵洞;要以案释法查找立法不足,推动修法立规,诸如通过制定和完善旅游法实施细则、游乐设施安全规范等地方性法规,弥补游乐安全法治漏洞。( 滕修福 人大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