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导刊7月号登载了《以法之名护大江》,稿件源于我参加的执法检查。
4月26日,在参与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时,在云阳县清水土家族乡龙缸景区草场“渔船客栈”,我第三次见到曾经的渔民老吴,他正在清运景区垃圾。见到我们,他像久别重逢,高兴地指着客栈12号房介绍,那就是他之前下河捕鱼的那艘船。
我们与老吴的交情,可追溯至2020年9月。他家就住在清水湖畔,几十年都以打渔为生。当时谈及“禁渔”,他一脸不满。是啊,搁谁一时都难以接受。其间,相关部门做了大量解释工作,老吴也由一口拒绝转变为有条件同意,提出补偿标准与周边区县一致且允许在政策范围内多捕捞一个月。在回到单位后,我们立即召集县农业农村委等部门座谈,反复商讨。最终,渔民的诉求得到积极回应。
收到退捕政策调整通知后,老吴拨通了我的电话,连声道谢,说人大说话“管用”。我说,人大是依法办事,法律也是有人情味的。同年12月,全县514艘渔船全部平稳上岸。
渔民退捕后生活如何维系?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也在千方百计想办法——11名渔民走上公益岗位,20名渔民变身护渔人。
我第二次见到老吴是在2021年8月,是我们到清水土家族乡调研养老服务情况时,他作为渔民代表发了言,提出退捕渔民养老保险缴费较低的问题。恰好当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来云阳调研“十年禁渔”实施情况,我们向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反映了这一问题。不久,重庆市专门出台退捕渔民养老保险提质增效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每人每年按2500元补贴养老保险,有效解决了退捕渔民后顾之忧。
我在人大机关工作已5年有余,先后参与了20余项专题调研或执法检查,每次都能遇到一些可爱可敬的老百姓。他们对人大的认识淳朴又真切。我们也总是在竭尽所能,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在推进民主法治的进程中,我常感自豪,因为在维护法律政策严肃性的同时,让公众触摸到了法律的温度;因为人大是人民的人大,而我是人大的一分子。 (作者 张山)
主管单位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
出版发行 公民导刊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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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委员会主任 周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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