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刊号:ISSN1008-4037    国内刊号:CN50-1004/D

2023年5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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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鹏:愿成为一道法治微光

秦鹏:重庆大学生态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环境资源法学研究,长期关注依法治国、国家治理中的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环境治理现代化等主题。

 

四月芳菲将尽之时,在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的一间办公室里,法学教授秦鹏于百忙之中接受采访。

巴山渝水间,秦鹏跟随其导师起草了循环经济法、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条例等专家意见稿,参与了《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土地管理法》《长江保护法》等立法活动;为《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野生动物保护规定》《重庆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立法项目贡献智慧;履行基层立法联系点咨询专家之责,把原汁原味的群众意见转换成法言法语。后又奔走于川渝两地间,在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中奉献真知灼见……

窗外绿树成荫,时有清风徐来。

秦鹏回顾过往岁月,冷静睿智的目光中,难掩对法之热爱。

与法结缘 从懵懂到坚定

相隔山峦江河,秦鹏从北到南奔赴山城,与法结缘。2000年,31岁的他报考了重庆大学硕士研究生。

秦鹏原本想承续本科专业,在经济管理类方向学习深造,孰料因研究生导师陈德敏之故,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

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国家意识到资源安全问题所带来的挑战。陈德敏——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重庆市人民政府参事、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早早就介入了我国环境资源领域的立法活动。

“陈老师承接了国家和地方的一些重要课题任务,大多涉及资源循环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再生资源产业等方面。那段时期,陈老师负责起草了《资源综合利用法》讨论稿;作为《清洁生产促进法》起草专家组成员,参加了立法研究工作。我也因接受陈老师的指导,开始接触并学习环境资源法。”秦鹏回忆,他就在这样机缘巧合下,踏足环境资源法学领域的。

到了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将制定循环经济法列入立法计划。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各项建设取得巨大成就,同时也付出了很大的资源和环境代价。随着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趋尖锐,发展循环经济是解决这一矛盾的有效途径。”秦鹏说,受全国人大环资委和国家发改委委托,重庆大学等高校各自负责起草《循环经济法》草案文本,他也有幸跟随导师参与其中,且重庆大学版本得到了全国人大环资委的充分肯定。

彼时,秦鹏正在攻读博士学位。因深度参与立法实践,秦鹏学术成果倍出,成为重庆大学法学院恢复成立后的首届法学博士毕业生,并在博士毕业两年后被破格评为教授。

秦鹏说:“在国家法治建设,尤其是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大背景下,重庆大学依托环境资源法学学科的比较优势,法学学科建设实现飞跃式发展,被誉为‘重大法学现象’。身处其中的我,走过对法学讳莫如深的懵懂时期,迎来环境资源法学教学科研上的巨大回馈。”

在秦鹏看来,这无疑是人生中宝贵而美妙的经历之一,是时代机遇与人生抉择的相互成就,使他得以初窥法学之奥妙和精髓,坚定了法学教学科研的方向。

立法很难 从理想到现实

早在参与《循环经济法》的立法过程中,秦鹏已透过立法的神秘面纱,领略了背后的真实面貌——艰难。

立法是一场博弈,有深入调研,更有激烈争辩。如何在某些具体条款上让各家适度让步,寻求平衡,以取得立法“最大公约数”,这成为莫大的难题。

“就循环经济立法而言,起初我们写的条款都比较实。当时,我只是青涩地想把自己研究的破题思路、针对关键性环节的对策写到法律当中。但在立法论证中,由于牵涉的方面较多,草案文本数次修改,总体就成了一部促进法,宣誓性、鼓励性和倡导性的条款居多。”秦鹏说。

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出台实施后,秦鹏看到《南方周末》采访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原主任委员俞荣根的一篇报道。文中有立法者感慨“立法时要协调各方的利益,委实太难”,让他顿生共鸣。

尽管经历了曲折和不易,但秦鹏从未放弃在立法中寻求公益。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的宏伟目标。全国人大环资委来渝,就环境保护法修订工作开展立法调研,秦鹏作为专家学者参加了座谈调研。

针对修订草案中关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设立条款,秦鹏提出:“如果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主体只能是中华环保联合会以及地方环保联合会,那么民事公益诉讼原告将会变成唯一主体和垄断,不仅不会对推进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形成有力支撑,反而造成了阻碍。”

在专家学者和实务界人士的共同呼吁下,这一条款几经修改,一度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主体调整为全国性环保组织。在之后的多次论证中,诉讼原告主体资格得到进一步扩大,最终被规定为:“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同时规定:“符合规定的社会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国家开门立法,广开言路、广纳民意,我们倍感振奋。”秦鹏说。

忠于热爱 从当下到未来

2016年元月,新的荣耀与使命同时到达——秦鹏当选沙坪坝区人大代表。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但很多法律颁布以后,基层民众大多不会细读。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这就体现出普法的重要性。”秦鹏注意到这一现象。

于是,他在做好民意传声筒的同时,也致力于当好普法宣传员,利用自身专业特长,长期联系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提升社区居民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

因为在立法领域的活跃表现,2018年,秦鹏受聘成为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随后,他负责主持了《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野生动物保护规定》《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重庆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修订或制订研究。秦鹏立足自身专业优势,积极参加立法调研、立法论证、立法咨询等各项工作,常态化为法规草案“把脉诊治”,为地方立法提供了智力支持。

2021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沙坪坝基层立法联系点正式启动运行。这是我市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中浓墨重彩的一笔,秦鹏作为专家代表见证了这一重要时刻。

实际上,在2020年,沙坪坝区石井坡街道中心湾社区被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为全市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时,秦鹏就开始参加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建设工作。

“我受沙坪坝区人大监察和法制委的委托,对信息采集进行法律指导。主要是对信息采集员们进行法律知识普及,帮助他们熟悉立法背景、立法技术规范,进而更好地发挥立法中的民智作用。”秦鹏说。

2021年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出台。沙坪坝基层立法联系点上报的25条建议中,有8条被全国人大常委会直接采纳或部分采纳,其中也包括秦鹏所提的4条立法建议。“我当时最大的感受就是,参与立法表达民意的渠道更畅通了。”秦鹏说。

巴山蜀水,双城一体。近年来,他又频繁奔走于川渝两地之间,在大力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宏大事业中奉献真知灼见。

“2021年起,我负责研究起草了四川省地方性法规——《四川天府新区条例》。”秦鹏认为,委托来自重庆市的专家起草四川省立法项目,是川渝一体化发展大背景下,加强经济协同和社会协同,推进区域协同立法的一次有益探索和实践。

寒来暑往,热爱可抵岁月漫长。

秦鹏平静而激越的人生中,时时处处闪耀时代的法治光芒。

他孜孜以寻法治之光,矢志不移。(首席记者 宋婷婷 通讯员 张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