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五届〕第147号
(2021年9月29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蓝庆华为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种及灵为重庆市司法局局长;
商奎为重庆市财政局局长;
常斌为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章勇武为重庆市商务委员会主任;
姜国杰为重庆市审计局局长;
王雯为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卢君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胡红军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卢祖新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大槐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
蒋文军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长。
二、任命
黄玉林为重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杨树海为重庆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李步彬为重庆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黄宗华、蒋建国为重庆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蹇泽西为重庆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张兴益为重庆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阚吉林为重庆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陈其琨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李建龙、李毅磊、黄艳梅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佑琪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
杨彦、王小慧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员;
胡凤莲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员;
李勇、袁野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检察员;
郑虹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员。
三、批准任命
阳彬为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四、决定免去
陈金山的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德宽的重庆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封毅的重庆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乔明佳的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智奎的重庆市商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郑立伟的重庆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章勇武的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职务;
卢祖新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卢君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刘晴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职务。
五、免去
刘晓文的重庆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晓川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秦建华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胡红军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孙琳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邹燕凌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周军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建龙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职务;
李毅磊、黄艳梅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员职务;
贺忠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李毅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员职务。
六、批准
刘峰辞去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李大槐辞去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